在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陰河浮橋的正中央,邵豔紅將女兒高高舉起,拋入黃河,隨後她越過護欄,跳進深約4米的河中。母女倆的身體,隨著水流緩緩漂向下游。二人被救上岸時,均已溺亡。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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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春開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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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知春秋語
現在孩子和孩子母親都死了,我們所知道的孩子母親患有抑鬱症應該也來自孩子父親、或孩子父親的家人,真相究竟怎麼樣,因為是自殺,估計沒人會深入瞭解和調查。
俗話說病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那這個母親選擇自殺應該不是一時衝動,也不是一天或兩天的事了,那麼做丈夫的及其家人都沒有發現其情緒不對?
說真的,大凡自殺的人,估計都感到生無可戀或者是絕望,那麼是什麼讓這個母親感到生無可戀或絕望呢?難道真的是抑鬱症?所以,請不要一味指責這個母親心理變態或畸形,她究竟經歷了什麼,估計你也不知道,而且她的抑鬱症又是怎麼患的,這都值得探究,不是嗎?人說透過現象看本質,你們真的看到本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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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青211041973
這可能沒有辦法的辦法,在走頭無路的情況下作出了極端的選擇,這也證明現在社會婚姻存在的問題,現在條件好了婚姻不那麼牢固,責任心不強,在一方出現毛病小是勇於承擔家庭重擔,而朝三慕四而無視對方,這位母親我相信有一絲希望也不會這樣做,夫妻本是同命運共患難,現在只會說,真做就困難了,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對婚姻不負責,只求感覺。
這是絕望之下的無奈
因為常年患病,而小女兒也長期病病懨懨,家庭情況又非常糟糕,這些都促成了她的心理崩潰。她錯誤地以為只要死了,就可以一了百了。可是,即便是作為母親,她也沒有權力結束自己孩子的生命,她那是謀殺!!!
翻看這則新聞的時候,我的心情無比沉痛,因為那個小孩子才7歲。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就被自己的親生母親給狠心扔進黃河裡了結了!從新聞裡看,她是不願意死的。因為她有過拒絕,可是她最終還是沒能經受住母親的勸慰。儘管沒人知道母親對她說了什麼,可是如果不是相信和服從母親,她本可以逃生。
從新聞裡看,當這位母親把孩子拋入黃河並跳河後,兩個人隨著水流向下游飄走,她們很想抓住彼此,可是水流湍急,最終她們未能如願。估計那個時候,那位母親的心情是極度悔恨的,她後悔把孩子拋入黃河。
造成這一切的是家庭經濟狀況的窘迫。而導致家庭經濟狀況窘迫的根本原因是因為生病,特別是她長期患病,心理上已經不太健康。
這個案例說明,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仍不健全,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仍然不高,一些群眾依舊在貧困的邊緣徘徊,脫貧攻堅依舊任重道遠。所以,國家應進一步加快改革的力度,推進社會保障的覆蓋面,讓更多人看得起病,讓更多的人不會因病致貧,因病返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