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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車大師

    商務部最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跟我們普通消費者有什麼關係?

    2017年4月14日,實施長達12年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終於迎來第一次修改。新《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而2005年開始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則同時廢止。

    新《辦法》裡面會提到“加價”、“保養”、“零件”等,相信大家都會關注。大師決定用蹲到地上的姿勢為大家解讀這個《辦法》,畢竟關乎到消費者切身利益的才是我們所關注的。

    銷售形式多樣 網購、逛商場將不再是女人的專利

    在銷售管理辦法中,最顯著的變化就是未來4S店為主的賣車模式將會被打破。這就意味著,只要你想賣車,即便沒有得到車企的銷售許可,照樣可以賣!換句話說,以後,不但蘇寧國美可以賣車,甚至於賓士店裡賣寶馬,雪佛蘭店裡賣比亞迪,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越來越多離你很近的消費場所內,都可以輕鬆去實現買車。

    與此前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相比,新出臺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最大的區別在於抹去了“品牌”二字,看似簡單的兩個字卻徹底打破了汽車銷售行業原有的規則。

    簡單來說,就是未來汽車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將不再需要經過供應商授權,這一舉動極大的降低了汽車經營的門檻,未來將出現經銷商授權銷售與非授權銷售並行的局面,而這些經銷商還可選擇多品牌同時經營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供應商對於經銷商的支配地位,促使整個汽車行業由政府導向型向市場導向型轉變。

    除了汽車銷售模式的轉變,經銷商可採取銷售、售後分離的形式也是此次新的《辦法》的重要變化之一,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費者的購車選擇。

    未來,經銷商的角色將由傳統配送商的身份轉化為市場運營商,經銷商可以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多種跨品牌、跨區域的售賣運營方式,透過實現對存量資源的最大化利用,最大化地滿足消費者需求。

    不過,這樣的模式也有一個弊端:從渠道執行看,在目前廠商較為強勢的情況下,廠商對經銷商的控制嚴格,包括建店規模,甚至店內的配置都有詳細要求,導致經銷商動輒投資上千萬元資金建店,卻只能將一家店的運營押在一個廠家甚至一個品牌上。

    經銷商不能繫結銷售保險、金融、配件,不得隨意加價銷售

    在很多人看來,經銷商口中所說的諸如“新車產能有限、購買人數太多”等一系列說辭,只是在為自己的加價行為找藉口。一旦消費者接受加價就能很快拿到新車,反之則“路漫漫而無車提”,這樣的不公平的確讓人有些唏噓。另外,也有車主提到一些經銷商存在故意壓車進行加價的現象,則更令人無法接受。

    新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其實,這個並非是新規定,但是很多消費者仍然對此缺乏瞭解,遇到經銷商繫結銷售保險、金融,救援、增加配件等行為,從而給消費者帶來購車成本增加、或者優惠無法兌現等問題時,都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反應和求助。

    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中還明確提出,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對於新車加價這個問題,儘管很多人覺得這是一個“願者上鉤”的事情,但是,屬於我們消費者的權益還是要維護一下的,在遇到經銷商加價的問題時,消費者可以透過保留合同、錄音等合法方式進行取證,並向當地的商務主管部門進行舉報,一經核實,相關部門將對經銷商進行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當然,對於經銷商來說,這樣不痛不癢的罰款並不能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真正讓他們感到不安的是,一旦當地的商務部門將其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那對於經銷商今後的品牌申報、銀行貸款等問題都將會有極大的影響,所以打蛇打七寸,消費者一定要懂得如何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

    未來停售車輛可享受10年售後服務,老車終於有配件了

    新的《辦法》中規定,經銷商、售後服務商如實標明配件資訊,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資訊;明示收費標準、售後服務技術政策、“三包”資訊等,甚至還需要明確告知你保養的具體內容和操作流程等。對於售後服務的要求更加透明化。

    為了更好的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此次新的《辦法》要求經銷商必需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機制,經銷商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後7日內,需向其反饋投訴處理意見。

    此外,新的《辦法》還要求供應商必須保證在旗下品牌車輛停售之後的10年內,繼續為消費者提供配件供應以及相應的售後服務。這樣的售後條款除讓消費者在購買時更加放心外,還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二手車市場的進步。

    消費者在購買新車時可以放心的選擇一些較為經濟實用的停售車型,這對於促進中國新車市場的流通也有一定的推動作用。而對於消費者在購買時所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問題,消費者也可透過相應的投訴渠道進行維權,免除了消費者的後顧之憂。

    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

    在新《辦法》實施前期公安部也大刀闊斧地開始了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在6月20日分批試點。

    車輛號牌啟用統一系統:規範了地區的選牌規則,以後所有的車牌號碼都將在網路公開向社會發放,方式、規定統統全國統一,追求最大的隨機發放、拒絕內幕等,並由省級公安機關負責統一備案監管;

    號牌設計“身份證”,向假車牌說不:國家統一了號牌製作和發放的記錄,加強對號牌生產的監管和處理,最大程度打擊套牌、假牌的現象。

    在家就能換車牌,不用去車管所:想要換車牌,可以直接透過“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或者手機APP“交管12123”選取最新的號牌號碼;

    原車牌可以繼續使用:舊車轉讓或報廢后的車牌管理措施,如果車主再購買新車和二手車,之前的車牌可以繼續使用,當然也可以重新選新車牌號。

    設立舉報平臺:有關部門內部設立的專門的舉報平臺,消費者有任何情況都可以第一時間進行舉報。

    最後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經多次研究修訂後終於出臺。這對快速發展的汽車市場是一件大好事,也是廣大汽車經銷商盼望已久的大事。

    取消授權備案制,把汽車作為一般的流通性商品對待,放寬市場準入,有利於市場競爭。新辦法允許授權和非授權模式同時存在,未來市場渠道將進一步多元化,必將有效推動汽車銷售市場更加活躍,更加有生命力。

    對於消費者來說,新《辦法》的推出所帶來的的最直觀的的感受就是未來買車的可選空間增大了,售後服務的選擇範圍也更廣了,消費者不用再為“品牌授權”所帶來的高昂費用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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