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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歡毛姆作品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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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徐鵬遠

    我們都稱道毛姆的毒舌,可能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實是個口吃的人。毛姆之所以能收穫眾多讀者,我想首先也跟他的“不偉大”有關,他作品的題材和深度,以及對文體本身探索上的匱乏,都限制了他,使他沒能成為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卡夫卡那樣的作家,但也帶來了更廣的受眾。因為他很會講故事,講笑話的本領也不差,文字裡呈現的毛姆,是一個見多識廣、人格健全的人,是很好的傾訴和聆聽物件。

    《月亮與六便士》根據畫家高更的經歷為原型所寫,卻寫得比一般虛構的小說要精彩得多,被很多文藝青年奉為至寶,連劉瑜都為之寫過書評。在書評裡,署名為drunkpiano的劉瑜這樣說:全世界都在追逐著夢想,查爾斯卻在追逐他的噩運……他拿起畫筆時,卻覺得自己是一個君王。在毛姆這裡,藝術被“正名化”了,它高於生活、愛情,讓人充滿駭然與敬畏,這當然正中文藝青年下懷。

    同時,毛姆的小說裡有一種類似於正能量又慶祝無意義的東西,《人性的枷鎖》,《刀鋒》,《劇院風情》,這些最出名的作品無一不是如此。我在很多放飛自我的同齡人那裡看到過對毛姆文字的引用,比如下面這段:“如果了結今生業報,就不用再入輪迴了,我會大感惶恐。因為我想要一而再再二三投胎轉世,也願意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體驗,滿足渴望、活力與好奇心。”不得不說,這種自我標榜有時候是必需品。

    毛姆當然也還不止於此,他對很多事物都有洞見,我很喜歡的《面紗》裡,他用一個註釋講了一個故事,一位好心人在城裡領養了一隻流浪狗,起初相安無事,其樂融融。有一天狗發了瘋將人咬傷,大家紛紛預料被咬的人會在悲慘中死去。最後,死的卻是狗。夠絕吧?

    他有一本《作家筆記》,詳細講述了他對文學的看法,文學被他講得很生動,比如講到俄羅斯文學,他說,“每一個剛開始研究俄羅斯文學的人都會驚訝於其貧瘠。對於十九世紀前的俄羅斯文學作品,就連最滿腔熱情的評論家也只不過對它們的歷史價值有些興趣。俄羅斯文學始於普希金,然後是果戈理,萊蒙托夫,屠格涅夫,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然後是契科夫,沒了。”

    他還在晚年寫了一本《總結》,總結了自己對生命中特別感興趣事物的看法,他對自我也有難得的客觀認識與分析。就像我們看到一個很幽默很有趣的紳士,侃侃而談了一輩子,最後又發現他很誠懇,帶著慈悲。這是很打動人的。

  • 2 # 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

    如果你是毛姆的某個朋友,那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因為,說不準,毛姆就把你寫到了他的某個短篇小說裡。你正沾沾自喜於辯認出小說中那個正派凌然的自己時,突然筆鋒迴轉,你成了他小說裡的那個道貌盎然、口是心非、自私虛偽、不知羞恥的小丑。你憤恨不已,要與他絕交。

    所幸,毛姆早已遠離現世了。不過,在讀《毛姆經典短篇集》時,毛姆揭開的人性幽暗角落,總是冷酷地戳中要害,讓人心悸。他眼角餘光流露的尖酸刻薄、冷嘲熱諷,似乎在拽拉著我們的衣角,噬咬著我們的靈魂。毛姆曾說:“要使世界成為一個尚可容忍的生活場所,首先得承認人類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想必他清楚,人行走於法律、道德的軌道上,看似規規矩矩,然而一旦軌道消逝或者破壞,在塞壬歌聲的誘惑下,由自私導致的墮落顯得輕而易舉。

    《毛姆經典短篇集》所選的12篇小說,在我看來,就是在人在失軌情況下,人性陰暗的精妙書寫。毛姆一生寫了一百多篇小說,在雅眾文化選編、出版的這個短篇集版本里,大部分是寫的是20世紀初在遠東生活的英華人——傳教士、種植園主、公務員、商人,及他們的女眷……。他們留駐殖民地,如入“法外之地”,在炎熱潮溼的熱帶雨林裡,慾望像流水一般,衝破法律、道德的渠道,人性呈現出其魔鬼面孔,散發出腐敗的味道。

    名篇《雨》中的狂熱傳教士戴維森刻板陰鬱,但在遠東薩摩亞的一個港口停留時沒能抵擋住放蕩妓女的勾引,在下著暴雨的夜裡選擇了自我了結。《情非得已》裡,多麗絲新婚後來到馬來半島,卻發現在此工作的法官丈夫蓋伊已與一個土著女人有了三個孩子。多麗絲含恨而去,蓋伊無奈地穿傷上了“寬鬆的土著人夾克和紗籠褲”。《叢林中的腳步》則講述了男人因通姦而謀殺了朋友的故事,奇特的是警察並未深究此男的罪責,反而說他是“大大的好人”,說“一個人所作所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品性”。而《赴宴之前》、《如此朋友》中描述人的孤獨、冷漠、自私和虛偽,讓人捧腹後又深思。

    不得不承認,毛姆確實是講故事的好手。在這些小說裡,獨特精巧的構思佈局、意想不到的結局、對人性的洞察,讓人想到歐-亨利、莫泊桑、契訶夫。簡潔靈動,靈巧優雅的語言,又讓他的小說帶有一股紳士般的“英倫風”。12篇小說除了讓我們領略異域風情外,更讓讀者窺探人的傲慢與偏見、孤獨與無聊、自私與冷酷。親情、愛情、友情一次次被金錢、情慾擊潰。正人君子華麗的面紗背後,是墮落的靈魂。道德約束之不可靠昭然若揭。

    毛姆敏銳的洞察力大概是源於其複雜又灰色的經歷。他不到十歲就失去雙親,身材矮小且嚴重口吃,經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長大後當過會計師、助產醫生、記者,周遊各大洲。一戰時,毛姆還當過英國間諜,並寫出了間諜小說《艾興頓》。在我看來,當過間諜的作家對於人性的領略和捕捉異於常人。就像蘇聯作家巴別爾成為蘇聯特工後,異常興奮,因他終於可以“洞悉俄國發生的一切:生與死、歡樂與痛苦、愛情與性”。

    如今,毛姆已離世半個世紀,但我們或許依然要警惕要被他嘲諷。畢竟,在慾望的蠱惑下,誰能斷定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己獻給撒旦呢!如果你真的那麼確定,說不定毛姆會突然出現在你的夢裡,為你定製一個短篇,然後,把你從夢中驚醒。

  • 3 # 柳乘靈

    有幸拜讀過毛姆的幾部作品,談談我的看法。

    對人自身,精神的追求。

    縱觀《月亮與六便士》《人性的枷鎖》和《刀鋒》,描繪的都是主角經歷一系列挫折困難,不顧世俗的眼光,全然地追求自我的故事。

    這對我們的衝擊很大。

    我們的精神受到了搖撼,宛如自己苦苦追求的高樓大廈頃刻倒塌。讓我們不禁思索,“活在世上,追求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很多經典名著描寫的都是圍繞生活展開的故事,愛情,友情,復仇,以及成功等等。這些刺激對我們而言已經無關痛癢。所以許多大文豪的擁簇反而沒毛姆的來的忠實。

    文風乾淨,像六月太陽下的嫩葉。

    很多經典名著我們看不進去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文風像混泥土一樣凝重厚實,一開啟書本就感覺被壓得喘不過氣來。

    而毛姆的風格就像一個老朋友在跟你絮叨一些有趣的事情,帶著一股淡淡的憂愁和戲謔,有時會讓你眉頭緊鎖,有時會讓你捧腹大笑。你愛極了這個朋友,只想好好地坐著聽他講故事。

    故事性極強。

    很多作家硬是把一篇篇小說給寫成了專業論文或實習報告,在此為他們默哀一秒鐘。

    好的故事一個行文流暢,揮斥方遒的毛筆字,一筆一捺恰到好處,看完只覺得說不出的舒服,說不出的賞心悅目。

    開始你可能不會覺得如何。事後待你回想起來,那一撇,那一捺,要是稍微走筆,稍微停滯,故事就完全成了另外一副樣子。這時,你才會由衷地佩服這些大師落筆之穩健,行筆之巧妙。

    而毛姆,便是一個精於此道的高手。

    在毛姆的故事中,我們涉及到了平常不會去深思的領域,自我,精神,以及自由。他在些許時刻,也讓我們抬起了頭,仰望天空中皎潔的月亮。他清醒而睿智的語言,像鐵錘,將我們被世俗名利包裹的心敲得支離破碎。

    於是我們睜開眼睛,看到了自己赤誠鮮紅的內心,它在揣揣躍動,渴望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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