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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偉野外徒步

    針對不讓業主人或者車輛進小區,小區物業做的對,但是是盲目的對。國家已經針對這樣的防控下發檔案了。如下:

    昨天,中共中央、國務院公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不僅“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還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開啟。” 圍繞這份檔案“拆除小區圍牆”的要求,贊同者有,質疑的聲音也有。有人疑問:沒有圍牆,物業怎麼管?陌生人隨意進出怎麼辦? 中央為何要發文件推廣街區制、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具體到成都,街區制怎麼推廣?開啟已建成小區又在什麼時候會實施? 人民日報: 開啟小區不會一蹴而就 首先,未來街區的道路、綠地、停車位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如何分配,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和細分,絕對不可以是一個糊塗賬。 其次,解決好停車問題、物業管理問題、環境問題、住宅區內公共空間等問題,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 最後,還需要一些單位大院率先垂範、引領,加快開放步伐。 看成都怎麼做 成都何時推廣街區制 去年已在推行小街區,與國家“街區制”非常契合 “實際上成都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在推行‘小街區規制’,走到了全國前列。”市規劃局詳規處負責人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成都的做法跟國家的“街區制”非常契合,都是做開放式街區。目前成都已把街區制進行到“落地層面”,一些要求和指標都細化了。比如路網結構,成都提的是“主幹道圍合、中小街道分割”,分級很明確;對於中央提的“窄馬路、密路網”,成都的要求更加具體,中央要求不低於8公里/每平方公里,而成都每平方公里10公里的路網密度,“我們的標準還更高一些。” 成都小街區規制咋搞 9大片區試點 一些傳統街區完善功能 市規劃局舉例介紹,在城市發展中,諸如少城、玉林已經有小街區的雛形。“可以在一些傳統街區的基礎上,做一些功能的完善,比如強調公共交通的支撐、公共服務配套的完善、地上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去年9月,成都宣佈將啟動建設錦江賓館片區、文家片區、茶店子片區、川音片區、興隆湖片區等9大小街區規制示範區。目前示範區的規劃編制已完成,正由涉及到的各個區(市)縣具體推進。以川音片區為例,在交通上將打通斷頭路、增加支路來進行改造,同時結合川音資源,在該片區進行音樂文化創意產業的策劃研究,結合業態文態生態等綜合推進。 “我們的目標是力爭到2020年,形成以小街區為基礎的、交通便利、功能完善、尺度宜人、形態優美的城市空間。” 何時會開啟老小區 成都政策主要針對新小區,老小區尚未嘗試 該負責人表示,規劃局曾調查發現,已建成小區中,二環路內路網密度還比較高,小區規模不大,但出了三環路後,會發現很多大的小區、樓盤,對於道路形成阻隔,導致交通微迴圈不暢,影響很大。 他分析說,現狀來看,在老城區大規模實施街區制有一定難度,因為我市目前已建成一定數量的大街區、大馬路、大廣場。加上軌道交通線網尚未形成,公共交通的支撐作用還不夠,而且老城區新增建設用地現在比較少了,不具備一步到位實施小街區規制的條件,也不可能透過大拆大建的方式實施。 該負責人表示,成都的政策主要是針對新建小區。至於中央提出的已建成小區該怎麼去開啟,目前成都還沒有嘗試。 開啟老小區難在哪 牽涉物權法 業主權益如何不受侵犯 該負責人說,因為對老小區改造會牽涉到物權法的問題,小區裡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權本來歸全體業主,受法律保護,沒有義務對外開放,物業管理方式也是由業主大會決定,但如果開啟圍牆,任何人都可以進去,使用裡面的資源如道路等,這會侵犯小區業主的權益,“中央要求已建成小區逐步開啟,但究竟該怎麼開啟,我們只能靜待中央層面的提法,看下一步會不會出臺細則來落實這個問題。” 成都商報記者 辜波 李彥琴 聽央媒怎麼說 為何推廣街區制 治療“城市病”刻不容緩 經過37年發展,中國城市日新月異,但問題也不少。尤其是各種“城市病”,必須得治,刻不容緩。這就是這份重磅檔案的出發點。 在中央看來,封閉小區是當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隨著大宗用地開發越來越普遍,寬馬路、大廣場、超大封閉社群形成,迫使人們不得不開車出行,卻擁堵在路上。攤大餅式的城市擴張,不但造成街區宜居性不高,社群活力缺乏,也令不少人的城市生活並不快樂。 為何要開啟小區 暢通城市交通,增強社群活力 第一、小區拆圍牆其實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網栓塞。封閉式小區對於城市交通而言,無異於一個個“攔路虎”。一些傳統街道的小路,本可充當“交通毛細血管”,卻被封閉小區堵死。拆掉圍牆,推廣街區制,不僅出門就有通途,還能提供更多停車泊位。 第二、街區制並非威脅社群安寧的洪水猛獸,拆圍牆有助於增強社群活力。開放式的街區制的優點就是資源共享,例如綠地、停車場、小商鋪等,帶來更多的商業活動。這些神經末梢被啟用,整個城市的經濟會更有活力。推廣街區制帶來更多公共空間,逐步建立熟人社會,能給整個社群帶來生活氣息。 如何保障業主權益 物權分配需法律明確規定和細分 街區制推廣不會一蹴而就,在制定具體規劃時,必須注意完善與之相關的配套措施。 首先,推行街區制要有“軟體”支撐。這裡說的“軟體”主要是權益的劃分,我們知道,《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等,都屬於業主共有。未來,街區的道路、綠地、停車位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如何分配,還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和細分,絕對不可以是一個糊塗賬。 如何保障安全和安寧 先解決好停車、物管、環境等問題 其次,推行街區制還得有“硬體”保障。解決好停車問題、物業管理問題、環境問題、住宅區內公共空間等問題,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 例如,由於街區制使得居住區樓下的車流增加、車速更快,增添了交通安全隱患,同時加大了居住區的噪音干擾,這就需要考慮到街區單元尺寸的大小。有媒體介紹,成都的“小街區規制”試驗對街區單元尺寸有明確規定:街區單元尺度不宜大於200米×200米,街區單元規模約50畝左右;道路網密度宜不低於10km/km2,道路寬度宜不大於25米。這種細化的要求值得借鑑。很多小區內部的道路不規整,如果開放小區作為公共道路通行,必須要經過相應的改造,這樣的“硬體”改造離不開政府的參與。 最後,街區制的推行還需要一些單位做表率。需要一些單位大院率先垂範、引領,加快開放步伐。這一點,中央的《意見》已經明確,“單位大院要逐步開啟”,開放封閉小區從一些單位大院開始,才有利於未來街區制的順利推行。(人民日報客戶端) 專家視角 開啟小區需社會治理能力同步跟進 在中規院西部分院總規劃師陳怡星看來“開啟小區”是一種終極理想。但“牆”建起來容易,拆下去難。 陳怡星認為,最關鍵的是,需要社會治理能力的同步跟進,譬如以前小區綠化和安全是物業公司管理,一旦公共化意味著由政府承擔,綠化可以考慮採取PPP模式(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安全是不是要透過完善監控系統來保障?“我們過去是交物業費,也許以後就是要交物業稅,這也是國家治理改革的方向。但這些只能拭目以待實踐經驗的積累。” “或者說,我認為這個改革的核心問題是把過去城市的三個空間層次:私密空間(家)-半私密空間(小區戶外)-公共空間(街道),改變為兩個層次:私密空間-公共空間。”陳怡星告訴記者,過去半私密空間是居民以物業費的方式購買、物業公司和房地產商供給,公共空間是政府供給。以後,半私密空間變為公共空間了,意味著政府承擔責任的面積變大了,政府是否能承擔?以什麼方式承擔?居民是不是不再交物業費,而是直接給政府提交物業稅?所以,這種空間變化也許會成為推進物業稅改革的一種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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