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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聊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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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佳的職場佳話
我們身在職場,個人與公司之間,除了僱傭關係外,還有就是契約協議。換句話說,工作是雙向選擇,彼此尊重的。彼此都應該盡到義務,應該履行責任。
現在來看,你已經過了試用期,這無論對於你,還是公司,都是一件好事。對於你而言,你有了名正言順的身份,可以更加篤定的投入工作之中;對於公司而言,看過你透過努力,通過了考核,為你感到開心的同時,也為公司招募到合適的員工而感到欣慰。
而現實呢?是不給你轉正!這一點是完全說不過去的。試用期結束後之後兩種結果,要麼就是不合適被淘汰,要麼就是透過考核給你轉正。而現在,試用期通過了卻不給轉正,這完全不符合規矩。
一方面表現出這家公司HR的不專業,不嚴謹,另一方面也表現出這家公司對於用人的不重視和不負責任。無論是HR,還是公司方面,這樣的做法都是不可取且違規違法的。
請問,你不給人家轉正,那你能否給出充足且合理的解釋?如果給不出,那就必須給人家轉正,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作為員工,是完全可以提請勞動仲裁的介入的。
在我看來,HR一定給不出什麼解釋,只不過是想繼續按照使用期的薪酬標準給員工發工資而已,這就是變相的剋扣員工的工資,可惡至極。
對於員工,我想說,這樣的公司不去也罷。就算你透過多次交涉和溝通後,給你轉正了,那估計這家公司隨後的問題也不會少。與其在這樣一家不受重視,不被認可的公司委曲求全不開心的工作,不如再去看看新的機會。
祝你好運,我是劉佳(記得先訂閱喲)。有關於招聘、求職(簡歷診斷)、跳槽(面試輔導、談薪指導)、職場規劃和撩妹方面的問題歡迎探討。有時間也歡迎閱讀我的圖書作品《非你不可:三分鐘打造高效職場溝通術》、《獵戰》和《獵頭筆記》。
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如不是部門不想你轉正,可以請你的導師或部門負責人去找HR問明情況。
如果你感覺是部門不讓你轉正,要判斷究竟是還想多觀察一段時間再定,還是等你把手上事弄完再炒你。如果是後者的話建議另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