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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必佩

    1477年,當奧地利大公馬克西米連一世用一枚鑽戒贏得法國瑪麗公主的芳心時,就開啟了男士用鑽戒向女士求婚的傳統。但是,如果你以為戒指僅僅是為了示愛才想出來的玩意,那可就太低估古代人民了。

    “戒指”的諸多異名戒指古已有之,據現存文獻記載,它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諸多異名。《辭源》第二冊“手記”條說:“手記:指環、戒指。參閱《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傳。”明劉元卿《賢奕編·閒鈔下 》——即今之戒指,又云手記。屠隆《六十種曲·曇花記》——“盡頻看約指,佯整搔頭。”漢劉歆《西京雜記》:“戚姬以百鍊金為驅環。照見指骨,上惡之。”王三聘輯《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環”條:“《五經要義》曰‘古者后妃群妾御於君所,當御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於右手,退者著於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這些異名中數“指環”使用的頻率最高,使用的時間最長。無論是在《晉書》、《南史》、《新唐書》、《宋史》等史書,還是在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文學作品中,都有關於它的記載。

    名稱的由來“后妃群妾以禮御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註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一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為什麼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為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 《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禮進御於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面的一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其實不光是“戒指”一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只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一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手記”的“記”字,《說文·言部》說:“記,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謂分疏而識之也。”“手”和“記”合起來解釋,“手記”就是“戴在手上的用來起區分、辨識作用的記號。”聯絡上段引文,戒指這種記號標記的是“后妃群妾的進退,既御或是當御。”“約指”的“約”字,《說文· 部》:“約,纏束也。”所以“約指”就是“約於指,纏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為什麼要“約物於指呢”?該做法背後的原因其實是用該物來起“標記”的作用,所約之物是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號。“驅環”和“指環”的“環”字,《說文·玉部》:“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這裡的“璧”是“指孔的直徑和周邊的寬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對“環形有孔的玉璧”來講的,“孔外叫肉,孔內叫好。” 以後凡“環形”之物都叫“環”。所以“驅環”和“指環”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環狀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據他們的不同戴法來決定御幸與否的。“代指”的“代”字,《說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謂之代……凡以異語相易謂之代。”古代后妃群妾月經來潮,忌以口說,就用“戴指環”的做法來含蓄表達,避忌君王的臨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飾物。”追溯,新石器時代

    在中國古代,戒指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遺址的墓葬中就發現了裝飾用的戒指,甘肅齊家文化遺址中也有銅質戒指出土。但最初,戒指並非是一種用來表達愛情的飾物,《五經要義》裡面講到戴戒指是古代宮中妃嬪來例假或有身孕的的訊號:宮中女官事先向妃嬪發放戒指,侍寢的妃子把銀指環戴在左手指上,侍寢之後在戴在右手指上;若是來例假或者有身孕,就戴一個金戒指表示。生理期決定,什麼時候戴戒指?

    起源:秦漢時期

    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在古代多稱為“指環”,而“戒指”之名的出現,則是元代的事情。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為證。它起源於實用,而後逐漸轉向審美和財富的統一,並逐漸被賦予不同的文化意義。

    麒麟吐書紋金戒指

    漢魏時,感情的象徵——問君何所寄,贈爾同心環

    到了漢魏以後,戒指才成為男女之間寄託感情的象徵。古人一旦談起戀愛,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交換首飾,可比現在要房子要車子浪漫多了。

    魏晉時期曾有一首《定情詩》裡寫道兩個年輕男女一見鍾情,交換身上的各種飾物,其中“何以致殷勤,約指一雙銀”,講述的就是銀戒指作為定情信物的故事。戒指和感情發生聯絡,極有可能是漢魏時期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比如西域大宛國就有類似習俗,娶親前要以"金同心指環"為聘。

    唐朝起,訂婚的信物——“此物洞仙與吾,欲保長年之好”

    等到了唐朝,戒指更被賦予婚姻的意義,晚唐時期戒指已經可以作為訂婚信物之一。據《妝樓記》記載,當時有個叫何充的人送了一枚考究的指環給他心愛的小妾,可惜這個小妾拿著戒指去換了一個刺繡筆。何充知道後心裡滿不是滋味,“此物洞仙與吾,欲保長年之好”,又急忙讓人贖回指環。可見,彼時的戒指跟現在的結婚戒指已經有差不多的含義,都是希望愛情“長久之好”。

    【這是一枚清朝乾隆時期的青玉扳指,扳指一側的填金刻詩直抒男女之間的情意,“葉綠與花黃,無情自在芳。持將贈屈子,定是不能忘。”】

    “戒指”一詞的出現:元代

    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麼?”這裡就出現了“戒指”一詞。《永樂大典》殘本中儲存的北韓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裡,我再把一副頭面,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戒指”一詞被廣泛使用:明代以後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多了起來。《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的《三才圖會》又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清朝時,男子戴扳指

    清朝時民眾佩戴首飾的風氣受滿清皇族的影響很大。比如乾隆皇帝就是白玉的粉絲,而慈禧太后則是不折不扣的翡翠和碧璽發燒友。當時,滿清貴族男子都流行佩戴“扳指”在拇指上,打扮成文藝青年。扳指正是由射箭勾弦所用的韘(shè)演變而來,雖然後來八旗子弟大多荒廢箭術騎術成了普通青年,但扳指作為飾品可是越做越考究。

    【左為清朝的金鑲碧璽米珠戒指,右為清朝的翡翠鑲金裡扳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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