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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科學家都指出。 類星體的光譜紅移。導致我們的視相對速度要大於光速。那就意味著宇宙中所有的速度都是相對速度。而光速是定值為絕對速度。只要有質量的,沒有任何物體能大過於光速因為光子沒有質量。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兩束光背對而行。那麼以一個光為參照物。另外一束光的速度是為兩倍光速? 據瞭解,宇宙的年齡只有100多億年。但是目前宇宙光譜的直徑是980多億光年。(所以物體可以超過光速)但是但凡我們能看到的光。就意味著我們所處的位置肯定是要比光速慢的。如果認為宇宙中心是不動的。發射光的物體正在運動。而我們所在的地球也在運動。如果兩個物體的相對速度達到了光速。那麼我們將看不到它本身的存在。一個東西存在,是因為我們看到它發射的光。如果它沒有發射光,或者說它發射的光沒有到達我們的視野。那這個東西是否存在,我們根本就不知道。 而且我們天體中發現的絕大多數星體都是紅移。 說明他們正在遠離我們。 根據宇宙大爆炸的理論來說。能量是守恆的。也就是說自宇宙大爆炸以來,物體就是從中心不斷往外散開,而且只要沒有任何影響,它會一直運動。可為什麼很少有星體是藍移(朝我們運動)。難道我們被光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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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郭哥聊科學

    物體的運動可以超光速嗎?當然可以。

    為什麼愛因斯坦在狹義相對論中說,光速是物體運動的最快速度呢?

    因為題主沒有真正理解愛因斯坦的本意:物體不能以加速的方式超過光速而不是不能超光速

    宇宙中,星系超光速現象是由於時空膨脹導致的,這並不是透過加速的辦法實現的,所以星系遠離超光速與理論之間並不矛盾。

    看到這裡,您可能發現了,題主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前置條件就是錯誤的。

    題主的另外一個錯誤也是非常常見的錯誤:沒有理解光速不變的真正含義——相對任意參照系光速不變

    注意:這是一個觀察得到的事實。無數的光速測量實驗都向我們證明,光速相對任意參照系速度不變。這個結論其實是出現在愛因斯坦提出狹義相對論之前,只是愛因斯坦把這個結論上升為一條原理明確地提了出來。

    思考問題應該應該從尊重基本事實開始。

    題主用錯誤理解的相對論原理,使用邏輯思維方法,對宇宙現象進行推理,當然就得出了錯誤的結論,然後去質疑相對論,這是非常可笑的。

    真正有效的質疑方法是從觀測事實出發,直擊相對論的根基——光速不變原理。

    方法很簡單,只要你測量出,確實有光速是變化的,相對論的大廈就崩塌了,完全不需要這麼磨磨唧唧地推理。

    另外,題主的推理過程也是錯誤的。

    最後我特別想對科學愛好者們說兩句話:

    一、如果您只是好奇看看科普,就選擇那種權威部門背書的科普書,比如中科院;真正大科學家們寫的,比如愛因斯坦、牛頓這個級別的;或者是一些全世界都知名的科學家寫的科普書,比如霍金。現在有些科普作者為了書好賣,啥都敢胡扯,你懂的。

    二、對於科普內容,您最好是看看熱鬧、記住結論就好,千萬不要以科普資料作為自己思考的基礎。科普由於缺乏嚴謹性,很多地方用了不恰當的比喻,非但不會給科研帶來任何幫助,反而會帶來很多的麻煩。很多科學愛好者的深度困惑正是源自於此。

  • 2 # 林炳全1999

    有超過光速的速度。我們現在知道,從一個星系到另一個星系,光也要跑好幾年,但是,佛在經上講,阿彌陀佛接引我們到西方極樂世界時是很快的,遠遠超過光速。

  • 3 # 全視界AcmeView

    首先,兩束背對背發出的光,其相對速度是兩倍光速。這個事實是可以肯定的。因此,一切違反該結論的理論與實驗都是錯誤的。

    到目前為止,人們測量超光速的方法並不存在,超光速是自然界普遍的現象,不是不能超光速,而是人類看不見、測不到而已。

    其次,物質的速度極限是無窮大,不是光速。如果一個鐵球逃離了銀河系,而在非常遠處有一個無窮大質量的黑洞吸引了它,受引力作用,這個鐵球會在極大(比如已經探測到的宇宙直徑範圍內)路徑上保持加速運動,或者,我們把全球的核燃料都加在一艘宇宙飛船上,讓它受到核動力發動機的持續加速,並以加速度飛向無窮遠處,最終,只要這個路徑存在,他的速度都是無窮大。反而,沒有質量的波,在宇宙中速度很慢,因為他不能受到引力作用,沒有加速度,或者加速度太小,無法抵禦穿越時空時損失的能量。

    物質在傳播中都有能量損耗或獲得,因為沒有真空,即使沒有元素的所謂真空,也充斥著“電磁場”或“引力場”,物體和能量在空間執行時,收到磁場和引力場的作用,並耗散自身的能量,也會因為同向引力的作用而獲得能量。因此,能夠穿越時空的物質或能量,有個最基本的單位,如果其獲得的能量不足以彌補其耗散的能量,他就會被耗盡,或者被附近的場吸附到其能量原點,因此,物質需要一個“最小逃逸能量”,或者在一定速度下的最小逃逸質量。光子不是沒有質量,是非常小而已,目前測不到。如果超過最小逃逸質量,在加速運動時,其加速度可以持續提速,直到無窮大,沒有止境。

    第三,相對論的侷限性

    相對論基於一系列的假設,比如“在不同慣性座標系中物理規律是等價的”,又如在不同慣性座標系中同一物體運動的“視差相等”(就是時段與距離成積是相等的),並由這些假設做前提推匯出“運動的時間變慢距離縮短”等結論。其實,這是不靠譜的、偶爾條件下(慣性系之間勻速運動物體觀測)成立的特例,不是客觀規律,更不適合於非慣性系。

    即使在慣性系條件下,愛因斯坦對時鐘變慢公式的理解也是錯誤的,他(甚至是科學界)說“如果物體的速度達到光速,質量會達到無窮大;如果物體的速度超過光速,公式中分母為零或根號內是負數,沒有意義,因此,有質量物體的速度不能超過光速”。其實,這是一個數學錯誤和一個物理錯誤的複合,必須予以糾正!

    我來解釋一下這個數學含義:

    ——當分母為零時,質量/能量無窮大。這是“看起來的結果”,就像物體速度達到光速時,時間靜止不動了。這也是“看起來像是時間靜止不動了”,實際上呢?是因為以光速離開物體時,與原物體的速度保持光速,與“靜止參考系保持靜止”,也就是說,我們永遠也接收不到這樣的光,顯得時鐘停止了,其實不是停止了,而是我們永遠看不到了。至於超過光速後,根號裡面的數字是負數,開方後只能得到複數解,因此說沒有實在意義,更是一個巨大的錯誤,複數不是沒有實在意義,而是意義非常確定,就是“超光速離開參考系物體上發出的光,也遠離參考系而去”。比如,一個二倍光速的宇宙飛船遠離而去,其中一束光對著地球發出,這束光以光速離開飛船,也以光速離開地球。複數表明對著我們發出的光可能離我們越來越遠。這就是物理學家搞混淆的數學概念。當然,如果他們先入為主,錯誤地認為“光速就是宇宙速度極限”,當然無法理解數學公式的正確含義。

    結論,宇宙速度極限是無窮大,運動的時鐘不會變慢;運動的尺寸也不會變短。如果雙胞胎姐妹分開,一個乘宇宙飛船旅行十年,一個在地球上靜坐十年,他們無論在哪裡再次相見,年齡還是一樣大,或許因為引力變化略微改變了一些代謝速度,但不會因為速度導致時間變慢。

    運動的時鐘變慢,只是一個假象,比如,一艘飛船以0.5倍光速離去,飛船上的光線傳回地球的速度就是1/2光速,如果假定光速不變,就是時間延長了一倍。同樣這個感覺對於飛船上的人看地球上的人也是一樣的,他們都覺得對方年輕了一倍,其實,誰也沒有年輕。相反,當飛船以0.5倍光速飛回地球的時候,光速變為1.5倍光速,運動的時鐘變快啦!因此,當兩個離開的人再次相見,仍然一樣大,不會有任何差異。

    順便說一句,目前還沒有測量光速的合理方法,透過折射、反射等方法測量光速,都是錯誤的,光在折射、反射中發生了方向上的改變,其改變佔用了時間,因此,測量的光速都不準。

    再有,雙原子鐘測量實驗是荒唐的!把兩個原子鐘校對好,一個隨著飛機環球旅行,一個靜止不動,結果,發現了時差!簡直荒唐!為什麼我就不說了。

    結束語:

    光速只是宇宙中微小粒子或能量傳播的基本速度,有質量物體的速度極限是無窮大。時間是不可以穿越的,絕對時間不會隨著速度而發生變化,它是事件發生順序的一個度量單位,他與事物發生的順序及事物發展的過程相關,與空間本身無關。但在透過光線識別運動物體的條件下,由於光線的傳播需要時間,相對時間會隨著發光物體的速度而改變,遠離物體的時鐘變慢,飛來物體的時鐘變快。

    如果人類能夠掌握了“無窮大速度測量儀”,相對論的誤差就微乎其微,也就忽略不計了。

    相對時間和相對空間隨著兩個物體之間的相對關係而看起來完全與事實不同,慣性系之間有相對論,非慣性系之間有非慣性系相對論,只是還沒有寫成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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