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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路上豪車越來越多,如果和豪車發生碰撞,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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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車質網

    與撞上其他車輛的處理辦法是一樣的。責任清楚,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快速處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或者責任難以判定的報警,等待警察定責。同時,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定損。

  • 2 # 孤單阿巴醬

    去年我去西藏自己開車去的,開的一款賓利飛馳W12,先不說加了幾次油,一路上很多搭車的,說是要給錢,我都沒要,都是女的比較多,大多數我都帶了,有一次也是兩個大概20左右的兩個女的在攔車,我停了,結果旁邊溝的上來3個男的,我腳油門飆了,套路好深,都是叫女的攔車,男的都在旁邊溝的貓著,車一停多上來了,草

  • 3 # 貓眼看車

    首先,如果是輕微擦碰,壕到什麼境界都很難動輒百萬。其次,三者險其實最主要規避的是撞人風險。現在一般都是買50萬或100萬的賠償限額。也就是說你只要不直接把對方撞報廢還負全責,500萬元以內的豪車還是賠得起的。

    如果真的是負全責還把豪車給撞廢了,那應該也是超級激烈的碰撞,估計兩臺車內的乘員都有很大的生命危險,所以車反而在其次了。

    但如果沒有,撞豪華車賠不起還算小事,撞人了才是麻煩,豪車算個屁,你說呢?

  • 4 # 改裝車榜

    前些日子,接連發生撞豪車事件。被撞的豪車,價值往往數百上千萬,維修費就要幾十萬。

    訊息傳出,輿論譁然。都是撞車,撞了一般的車,保險即可解決,撞了豪車,則有傾家蕩產之虞。這樣下去,誰還敢駕車上路啊?豪車這樣隨隨便便在路上跑,是不是不太負責啊?政府應該出面管管吧。

    有人建議,即使豪車無責,也應判定其承攬大部分或者全部損失,誰讓它是豪車呢?可這明顯違反交通法的規定,說起來也不太公平啊。開豪車難道有原罪嗎?

    而且,如果規定撞豪車可以不賠少賠,難免會有仇富小人,弄個破車,專門去撞豪車,反正也賠不了多少錢,玩唄,出氣唄。我讓你有錢!我讓你開豪車!

    有人建議,政府應該強行要求豪車上高額保險,這樣就不會殃及他人了。可這還是行不通。發生的幾起撞豪車事件,都是撞車者違反交通規則,豪車方無責。本車無責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

    事實上,許多豪車除了交強險,都沒有別的保險。原因無他,保險公司不願意承保。這些豪車,數量很少,保費收入有限,可一旦出險,非常麻煩。為了保持原有的高質量,豪車修理,往往只換不修,維修所需配件,要千里迢迢從原產地運來,費用極高。保險公司經過計算,承保這種車,不划算,不幹。

    保險公司自己不願意幹,政府卻為了某種目的,強行要求保險公司承保。請問:保險公司這是招誰惹誰了?憑什麼要他們來承擔豪車上街的風險?難道是因為傳說中的企業的社會責任?

    說來說去,也想不出個萬全之策。大家都作憂心忡忡狀。可那邊廂,幾起撞豪車事件,卻都基本順利解決了。

    怎麼解決的?都是豪車主自認倒黴。頂多讓肇事者在保險範圍內足額賠償,多出來的部分,豪車主就自己承擔了。

    這種狀況看起來好像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誰能保證其他的豪車主都那麼好心呢?如果碰上一個狠心的,就是堅持讓肇事者全額賠償,怎麼辦?

    可我倒認為,其實這就是解決辦法。雖然不算完美,但綜合各種因素,這就是最佳解決方案。

    解釋我的理由之前,先暫停一下。讓我們來到足球場。

    經常看足球的球迷,會知道這麼一種情況:球賽進行中,一方的球員,受傷倒地,但並沒有犯規情況發生,比賽在繼續。這時,只要局勢不是太關鍵,持球的一方,往往會故意將球踢出界外,中止比賽。醫護人員可以藉機進場治療傷員。

    比賽重新開始以後,按規則應該是受傷一方持球,但他們都會默契地把球踢還給對方,不會藉機持球發動進攻。

    這種情況,足球比賽規則中並沒有相應的規定,但球員之間都有默契,已經成為一種體育道德。甚至在世界盃決賽這樣極為重要的比賽中,球員也會遵守這種道德,而不會“把握住這珍貴的機會”,持球發動進攻。

    是否應該把這種情況加入規則之中呢?稍微想想就會知道不好辦。

    假設規則規定,某一方有受傷隊員,另一方就必須主動中止比賽,把球踢出界外;治療結束以後,受傷一方必須把球還過來,不得藉機持球進攻。

    這種規定勢必引發大量的欺詐行為,也就是假裝受傷。倒地裝作受傷,對方就必須中止比賽。還有比這更方便的防守辦法嗎?當然,規則可以細緻地區分各種情況,但這種區分永遠趕不上現實中複雜多變的情況。

    現在規則沒有規定,事情反倒基本正常進行。看來,就讓這種情況以潛規則或者道德的狀態存在,而不進入明確的規則,這反倒更加有效。因為這樣能保持柔性的靈活處理,而不必像正式規則那樣界限分明。對比較複雜的事情,往往柔性規則更適用。

    回到撞豪車問題:

    前面說了,如果法律規定,撞豪車可以不負或者少負責任,可能讓某些歹徒惡意利用。除了這個弊端以外,在司法實踐中,這種規定還會引發其他許多麻煩。

    多少錢的車算豪車?為什麼?如果肇事方也是富豪,是否也要免責?肇事方是單位車,是否應該賠償?不是豪車,但也足以讓肇事者傾家蕩產的情況,如何處理?豪車修理時,是否可以採用較便宜的維修辦法?豪車為了保持質量,不修只換的做法,是否應該得到司法支援……

    但在目前潛規則或者道德的柔性規則下,這些問題就不成為難題了。

    現在的柔性規則是什麼?

    首先,按法律,肇事方應該足額賠償。如果受損方堅持,肇事方有傾家蕩產的可能。這樣的規定,不但可以讓人們在駕車上路時保持足夠的注意,不隨意鬆懈,也可以避免仇富者惡意撞車。因為受損方一旦發現你是惡意行為,就可以讓你付出慘重的代價。法律的威懾依舊。

    但另一方面,豪車車主都是富豪或單位,有相當的財力。如果肇事方只是普通人,且並非惡意,而純屬意外,富豪卻揪住肇事者不依不饒,寧可看著人家傾家蕩產,也要索賠,勢必承擔極大的輿論壓力。雖然合法,但為富不仁這四個字是跑不了了。

    豪車被撞並不是經常發生的事情,開個先例也不會在以後造成持續危害。高抬貴手,卻可以免遭輿論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斷定,基本不會有哪個富豪或單位會因為堅持索賠而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也正因此,前一段那幾起撞豪車事件,都是豪車主自認倒黴了事。

    這不是很好的解決辦法嗎?既沒有產生某人傾家蕩產的可悲局面,也不必付出扭曲法治的代價,也沒有增加政府對市場的干預——不必強制保險公司做不願意做的生意。

    更重要的是,豪車車主的這種慷慨的不充分追究的行為,會讓肇事方感激不盡。人們之間的友善,正是靠這些彼此的照顧和寬容逐漸成長起來的。但是,假如這種“不充分追究”不是來自豪車車主的自願,而是因為法律規定,那麼,肇事方多半不會感激受損方,而會認為這是自己應得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你活該!

    顯然,人們之間的彼此嫌惡甚至仇視,也正是這樣一點點積累起來的。

    最後要說的是,面對類似豪車被撞這樣的小機率事件,最好不要忙著構建法律來試圖一勞永逸地徹底解決。生活中總有麻煩和棘手之事的。指望著嚴密的法律能預先解決生活中的所有麻煩,這並不是理智的思維方式。別忘了那句話:法網越密,自由越少。

  • 5 # 灰太狼44967765

    唯一正確的辦法就是等交警來處理,否則還能怎麼辦?其實不太喜歡“豪車”這個命題,因為不管豪車還是其他什麼車,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守規,發生交通事故責在對方 ; 違規,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豪車中檔低檔車都如此。

  • 6 # 用車找我

    首先,不要慌張!

    其次,不要害怕!

    第三,看事故嚴重情況!

    第四,判斷事故基本責任!

    第五,撥打保險電話,等待保險公司處理!

    如果三者買的不夠的話,得提前做好心理準備!

    所以,在這裡建議,在豪車經常出沒的地方,還是要買足夠的三者才行!

  • 7 # 珠海交警

    相信這是很多司機都不願意面對的一個問題。雖說可能性比較小,但還是需要了解了解到底撞了豪車該怎麼辦?怎樣才能讓自己賠的少一點。

    萬一撞了豪車到底該怎麼辦?

    首先,當然要讓保險賠。先用交強險,賠付上限2000塊,雖說連工時費都不夠,但有總比沒有好。那些覺得交強險賠付12萬2千的同學,要仔細看看保單,交強險主要賠人的損失哦,車損最多就賠2000。

    那全險就沒問題了吧?其實全險並不是出事後保險公司全賠,只是說你買的險種多一些而已。真撞了豪車,有用的也就只有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交強險一樣,不是有多少損失就賠多少錢。你買保險的時候肯定有選額度,如果是你全責,保險公司還有20%的免賠額。舉個例子,你買了20萬的第三者責任險,修車總價35萬,那你還要自己掏出18.8萬。如果買的是全險,也就是買了“不計免賠”,那也要掏14.8萬。所以啊,要想撞豪車不害怕,就要多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

    怎麼少賠點?

    看看這兩則新聞:“Accord狀勞斯萊斯車損200萬,最後敲定35萬”、“公交車剮蹭勞斯萊斯,官司打了兩年,修車費從45萬降到27萬”...看出問題了嗎?豪車維修車水分大,撞了車後別乾等著,應該多和車主、保險公司、交警隊配合,多跟4S店討價還價。那省下的可就是自己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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