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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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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顧法律網
網上買到假貨,起訴誰更方便?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透過網路交易平臺購買商品遭遇假貨,既可以向銷售者索賠,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臺索賠,還可以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踐中,為維權方便,消費者一般選擇起訴網路交易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網路銷售平臺做被告是有條件的,在以下三種情形下消費者可起訴網路交易平臺:
網路交易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資訊;
雖能提供資訊,但網路交易平臺對消費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諾;
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未採取必要措施,則消費者可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網購遇到假貨,去哪兒起訴更方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同時,最高法院也明確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不出家門”就讓違法者遭到制裁。
“一經拍得,概不退貨”規定是否有效?
在網路購物中,格式條款比較常見。比如“一經售出,非質量問題不得退換”“一經拍得,不退不換”等。此類格式條款,一般應為無效,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上述條款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遭遇“買家已付款,賣家不發貨”怎麼辦?
消費者下單購買商品,並已支付貨款,商家卻稱未對消費者訂單進行確認,合同尚未成立,消費者無權要求發貨。遇到這種情況,法院要根據個案詳情綜合判定。比如,消費者在下單時,商家提供的選項裡對產品的型號、顏色、大小、數量、效能等細節均有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下單請求和支付貨款的行為經過系統確認有效,則合同確立,賣家需履行提供商品義務。
網購商品與商家宣傳不一致怎麼辦?
網購中,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總的判斷原則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買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則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退款和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
怎樣維權才能耗時少、成本低?
由於消費者透過網路購買的多是食品、服裝、日用品等價值不是太高的商品,發生爭議時,如何維權才能耗時較少、成本較低?成為困擾消費者的一大難題。當前,國內一些大型網購平臺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爭議調解機制,即邀請知名法律專家、電子商務專家擔任調解員,協調買賣雙方透過解決爭端,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申請該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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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ybssdss
7天無理由退貨嗎!不要給他生那閒氣,你只要申請7天無理由退貨,如果賣家拒絕你就申請小二介入。你首先說人家賣假貨,人家這個店鋪就直接就死定了,所以他不可能同意你退款的,換一種方法問題照樣解決,更何況真的假的並不是說你說是假的就是假的是吧,你要真說人家是假的,除非你能拿出證據來,費那勁幹嘛呀!看不上就直接7天無理由退貨你爽她也爽。修改退款協議讓他賠付你的運費不就行了嗎?
回覆列表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網路購物的普及,很多原本需要線下花費大量時間購買的物品現在動動手指就能搞定,但是網購其實涉及的是平臺、商家和消費者的三方交易,並不是動動手指那麼簡單,非常容易產生糾紛。
陳女士在網上買了一臺電視,貨送到後,安裝除錯的時候是可以正常使用,但過了3天,電視就出現黑屏現象,她聯絡客服後,售後人員上門來檢測,還出具了“經檢測後發現屏裂,使用者要求退貨”的維修單,她又將維修單傳給網店,申請退貨。陳女士沒想到的是,電視售後上門取件時卻以電視故障屬人為損壞為由拒絕退換貨......
網路購物因為在購買、運輸、售後等環節都會影響到最終的產品質量,所以出現問題的機率相對較高,遇到問題的消費者通常因為網購的食品數量少、金額小,不知道如何維權而草草了之,其實當網購發生糾紛,需要索賠,取證維權也是有“套路”的。
網購取證維權必備的必備“套路”一、購買前注意儲存商家的承諾和商品優惠資訊。
二、對購買的商品,收貨時要注意外包裝是否破損,確認沒有破損、拆封情況再簽收。收貨後對於外包裝不要馬上丟棄,確定不需退換貨後再處理。
三、消費者要提高維權法律意識,依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發生糾紛後要及時與商家協商溝通,同時注意儲存與相關商家的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