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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為怎麼不提?這個不構成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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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速警事

    “教科書式老賴” 有多賴?受害者今天已去世“老賴”還要賴多久?

    最近一條名為“教科書式耍賴”的影片在網上引起熱議:河北唐山的女司機黃淑芬在肇事後,一直未向受害者支付85萬賠償款,而其女兒劉明月則在事發兩個月後買房買車。今天上午,爆料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當事人趙勇稱,父親於今早9時許,搶救無效去世。

    目前,黃淑芬已被法院拘留15日,黃淑芬女兒劉明月也接到了房產查封的通知。

    “教科書式耍賴”的手段有多賴?法院為何要查封肇事者黃淑芬女兒的房產呢?受害者和其家人又經歷了什麼? “以暴制暴”公佈肇事者個人資訊的方式是否妥當?

    交通肇事肇事者拒賠85萬賠償款

    2015年10月6日上午,黃淑芬駕駛小汽車,將騎腳踏車的趙勇父親撞成特重型顱腦損傷,成了植物人。事後,經過交警的事故認定,小汽車駕駛人黃淑芬承擔事故70%的責任,趙勇的父親負有30%的責任。

    在隨後的兩年多時間裡,趙勇除了照顧成為植物人的父親,就是不斷地聯絡事故肇事者黃淑芬,想要一個說法。

    河北省唐山市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趙勇:

    我希望她能拿出一個應有的態度出來,不要躲。中間我跟她有過交流,她的態度一開始比較好,逐漸她就不見了,消失了。後來她就開始耍一些詭計,騙你明天來,但其實沒來。

    而從趙勇在網上公佈的影片和錄音中,也能看出黃淑芬拖延的態度。

    趙勇在網上公佈的影片和錄音

    被告黃淑芬:咱們也沒必要見面了,咱們見面根本解決不了,到時候一起到法院再說,然後到時候法院咋判咋是。

    趙勇:那大姐,法院咋判,你聽法院的嗎?

    被告黃淑芬:如果判的是差忒多的話,我肯定是也不幹。

    趙勇:大姐,我……

    被告黃淑芬:你就該休息休息了,該伺候你爸伺候你爸吧,也甭說了,以後有啥事咱們法院見就中。

    在交通事故發生一個月後,趙勇就對黃淑芬提起了訴訟,18個月後的2017年6月8日,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被告黃淑芬賠償趙勇父親85萬多元,並且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但被告一直沒有履行。

    △判決書截圖

    趙勇在網上公佈的影片和錄音

    被告黃淑芬:我沒錢,拿啥給你啊!你查去,隨便查去!不管是我,還是我閨女你都查去,你看我們有沒有存款,現在我沒有,我說了我給你找去。我就是法院判也中,判個幾年也中,咋的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也不用還了。

    面對黃淑芬如此的態度,從上個月的中旬開始,趙勇將自己一家人的遭遇陸續公佈在了微博上。截至今天,他寫的這篇《這773天我被迫改變的人生軌跡》的閱讀量已經突破一千萬。同時趙勇還將他與黃淑芬一方的通話錄音、影片也一同公佈在網上,並將黃淑芬的行為,稱之為“教科書式的耍賴”。

    11月25日,趙勇第一次收到了黃淑芬女兒支付的3萬元賠款,同時她的名字也已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6日,黃淑芬就被當地法院司法拘留15日。這一天,距離車禍發生已過去了772天,距離法院判決生效過去了171天,而距離趙勇在網路上公佈文字、影片,剛剛過了10天。

    被告方一直堅稱自己沒錢?

    那麼,黃淑芬到底有沒有賠償能力呢?在釋出的影片裡,趙勇表示,被告方在事故發生後,不但沒有進行賠償,反而還買了房買了車。但被告黃淑芬卻一直堅稱自己沒錢賠付,一直都在籌錢,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趙勇說,今年10月,法院判決後,自己仍沒有收到黃淑芬的賠償款,於是他就來到了黃淑芬所住的小區。

    趙勇在網上公佈的影片和錄音

    被告黃淑芬:我沒錢,拿啥給你啊。

    趙勇:拿錢啊。

    被告黃淑芬:我得給你找去。

    趙勇:這還用找,這(新買的)房,這車。

    被告黃淑芬:你開走,我說不給你錢了嗎。

    趙勇:你不會說這個話,你說我慢慢給你,但我爸現在急等著這個錢救命,不逼到這份上我也不找你來。

    面對當事人趙勇的質疑,黃淑芬展示了教科書般的耍賴姿態。趙勇說,黃淑芬是某保險公司業務高管,在唐山金融中心寫字樓有自己的部門,收入非常高,然而,黃女士的女兒對此予以否認。“她(黃淑芬)不是高管,只是一個保險代理。我們一直積極的給他籌錢,我覺得我們家比普通家庭還要窮一些。”

    趙勇在影片中表示,黃家在“事發第二個月就買房買車,成功轉移財產,總價超過百萬”。劉明月對此迴應說,“房子早在2014年就買了,並不是為了轉移財產。”

    劉明月:我從2012年、2013年就開始攢錢買房了。首付交了差不多17萬多。

    劉明月:女兒買房,我媽贊助我也正常啊,但不多。因為是期房,我交了定金,然後又把首付的尾款補齊,然後就等著交房。

    劉明月:我有考慮過,但我不想這樣做。有自己的家,這是我二十多年的一個夢。

    劉明月:我母親不同意我賣房子。因為賣了房子,沒有收入,還有欠款,沒有地方住,沒有工作,什麼都沒有,只有負債,什麼都不是我的,只有我的債務是我的。

    劉明月:她(黃淑芬)可能就是覺得她怎麼樣都行,但是要給我留一條活路。

    黃淑芬女兒說的這段話,雖然是哭著說的,但依然激不起人們的同情。她說不賣房的重要原因是這是她的夢,但是怎麼沒有去想你的夢是建立在別人家庭的噩夢的基礎上,而且這個噩夢一直在持續。

    中國政法大學副院長許身健:

    實際上是一個責任問題,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你有財產的話,既然你給別人帶來了非常巨大的傷害,那必須用你的財產承擔違法的責任,這應該是法律規定非常確定的。她這樣的話,完全就是自我的辯解,這個是法律上來講不成立的事。

    “以暴制暴”實屬無奈之舉

    而對於黃淑芬這樣的老賴行為,我們要如何應對?法律要如何執行呢?

    “本以為,我這輩子運氣不會太差,會跟大多數人一樣,前半生別太偷懶,後半生就不會太難過。但,我錯了。”11月16日,趙勇在自己的微博上發出了第一篇文章,講述了自己兩年多來的遭遇。

    河北省唐山市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趙勇:

    黃淑芬態度真的很惡劣,我就拿她沒辦法,我又不能做出極端的行為。如果她能顧及到面子給她造成的壓力,她是有可能履行判決的。我手上正好有一些取證的素材,本來是覺得可能會打官司用,但沒想到她的態度浮現出來了,那我乾脆直接先曝光她吧,然後我就寫了一篇文章。

    趙勇表示,本來是希望用於法庭留存證據的錄音,錄影,最終不得不把它們放到了網上。而對於公佈肇事者個人資訊,是否也有欠妥的地方,趙勇表示自己也是權衡了利弊的無奈之舉。

    河北省唐山市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趙勇:

    我並不想為難她(黃淑芬),從一開始就不想,但是她不履行賠償。我父母身體情況每況愈下,我的債務問題一直沒有解決,我的生存已經面臨問題了。如果說真的有觸犯到法律的話,那我覺得我只能這麼做了。

    在網路上發出影片後,趙勇表示對於事件還是有推動作用的,肇事者的公司給肇事者發函要求其履行法律判決,肇事者也打來電話要問是否可以先給20萬。而趙勇目前希望的是肇事者能夠儘快認真履行法律判決。

    事情到此,有人就會擔心,一旦新聞熱度過去了,會不會執行起來又難了?接下來法院該怎麼做,才能把欠的85萬交到趙勇他們手裡?

    中國政法大學副院長許身健:

    如果說必須要靠微博,靠微信,靠網路,靠社交媒體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這樣的話就背離了法律的本質。我們現在呼籲依法治國,就是應該回到法制的本意,在法律之下人人是平等的。法院的判決要準,必須要符合正義;既然是一個正義的判決,執行的話一定要狠,並不是要依靠權利人去呼籲,靠各種各樣的壓力。

    當然,對於債務人相關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扣押,最後進行轉移,如果說還是執行不狠,恐怕就是相關的法律機關,司法機關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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