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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人物大夢想16513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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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天含秋
“同學會,同學會,拆散一對有一對”,“膽大的鑽被窩、膽小的瞎嘮嗑、無聊的使勁喝”,這種現象肯定是有的,而且還不少。但是,這不能一概而論,很多同學聚會十分純潔,既不存在顯擺,也不存在濫情。
我是讀師範的,大部分同學從教(很多還在農村中學),少數成了政府官員(最高的有副廳級)或商界精英(董事長、總經理)。我參加過一次同學聚會,全班50個人(男38人、女12人),只到了36人,所以分成4席。
席位的安排沒有刻意,完全是自然形成。10個女同學一席,餘下三席26個男同學隨意坐。從頭到尾,沒有一個人稱呼某個同學的官銜或者職務,全部是直呼其名,甚至叫出讀書時候的諢名(外號)。
席間,敬酒自然是有規矩的,首先是團支部書記和班長,然後是團支部委員和班委幹部,最後就是自由發揮,大家談論的不是現在過得怎樣,而是讀書時候的趣事,有的趣事直到那次聚會我還真不知道。
在酒店吃了、喝了、聊了,到KTV瘋一把在所難免,大家唱著當年的流行歌曲,跳著當年的流行舞蹈,我才發現,以前五音不全的同學現在居然是聲樂高手,以前四肢僵硬的同學現在居然翩翩起舞。
最後說道買單的問題。聚會之前關於誰買單沒有商量過,只說了誰方面誰買單。或許我們這種年齡的人不習慣AA制吧,總是感覺是湊錢吃飯一樣。在買單的時候有個同學叫了一聲“誰是叛徒誰買單”,原來他指的“叛徒”就是讀了師範,後來轉行從政或下海經商,現在沒有教書的這類“背叛”了教育事業的人。
後來十幾個“叛徒”中,一號“叛徒”買了酒店吃喝的單,二號“叛徒”買了KTV的單,三號“叛徒”請大家出去是宵夜,四號“叛徒”說明天不離開的晚上繼續。我雖說也是“叛徒”之一,單這次聚會買單還真的輪不到我這個小“叛徒”。
謝邀!答案是肯定的,組織聚會就是顯擺。我曾經參加過一次同學聚會,那是在2010年,突然接到不怎麼聯絡的一個同學說聚會,說是組織者是鎮上分別賣鞋和做蛋糕生意的兩個同學,這兩個同學做點小生意,平常就是老婆照顧生意,他們不是釣釣魚就是溜溜狗。到了聚會那天晚上,去了有三桌,男生女生都有,原來不曾見面的也有,先是吃飯,在飯桌上小有成績的同學一個比一個吹牛吹的厲害,酒過三巡就更厲害了,,到了晚上11點多了,喝的差不多了,本來就該回去休息了,結果還要去KTV,哎呦,又是一陣折騰,走吧不好意思說走,不走吧真是受罪。到了凌晨2點才散了。回到家,還被媳婦說一頓。就這一次我就真正知道什麼是同學聚會,吃飯+KTV;吹牛+顯擺。當時我就想,如果照著這樣下去肯定會亂套的。聚會,第一次都非常謹慎,但時間久了,不會不出事,都是乾柴烈火的年齡,聚會後,回家夫妻肯定在感情上出問題!從那次以後,我拒絕了聚會!後來在我的周圍,有很多因為聚會夫妻鬧矛盾的,同學聚會的口碑也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