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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OMON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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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產品2356
生活安寧,人們快樂的社會階段。而歐洲就是原始社會奴隸制社會階段。一個不滿,飢餓,流浪漢。遇上了很有同情心,良心的人。價值觀,人生觀,對上帝信任的不同而互相殺戮。最後那個受驚生活折磨的人佔領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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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家人文歷史
其實哥倫布為代表的殖民者到達美洲的時候,美洲土著的社會發展階段參差不齊,有的尚處於原始社會階段,有的則已經發展了很高程度的文明,也有的是古代文明衰落甚至消失。以下就舉一個發展了較高文明程度的土著文明“即題主所提的印第安人”。
早在公元前,許多印第安人就在南美安第斯山中部地區定居,過著以農業和漁業為基礎的生活。從公元13世紀起,說克丘亞語的印加部落在庫斯科谷地附近建立起地方性的城邦,不久便統治了這個地區。他們的戰爭首領逐漸建立起一個王朝,而他們的部落成員則成為其他部族中的貴族。世襲王朝和貴族階層相結合,在美洲大陸是獨一無二的,構成了建立帝國的有效工具。到第九代印加執政者帕查庫提(1436年執政)和他的繼嗣者圖帕克時期(1471—1493年),印加國家急速地發展起來。至16世紀初,極盛時期的印加版圖以庫斯科盆地為中心,包括今天的秘魯全境、哥倫比亞、厄瓜多、智利、玻利維亞、阿根廷、巴西的部分地區,南北長達3000英里,東西寬100至400英里,有500到1000萬人口,是當時美洲最大的國家。
在獨立發展的各種美洲土著文化中,印加人向建立一個真正的帝國前進得最遠。這個國家的一切的確很像舊大陸的古代帝國,它總稱叫作“塔宛亭蘇約”,意思是“世界的四方”。因為印加是以庫斯科為中心,分成四個區域,每區叫作一個蘇約,每個蘇約下分若干省,每省之下再分為若干“艾柳”。印加人修築了兩條由庫斯科通向全國的驛道。驛道沿途設有驛站、要塞和傳遞訊息的烽火臺。這兩條道路幹線和無數的支線,把全國聯結為一個整體,印加人修築的道路,不論其長度和工程水平,都遠遠超過羅馬帝國,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傑出的古代工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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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球知識局
哥倫布剛剛到達美洲的時候,沒有遇到特別像樣的美洲文明。他後來的後人科提斯發現了一個阿茲特克帝國,西班牙人對這個帝國的記述倒是可以作為一個參考。
當時的阿茲特克文明處於早期青銅文明,但是他們的城市管理水平很高。阿卡蒂特拉島島嶼面積較小,且受到帶鹹味的湖水的侵蝕,農業的發展受到地理條件的侷限。阿茲特克人修築堤壩將淡水和鹹水分開,並有效阻擋雨季洪水的泛濫。他們同時開渠挖溝,引淡水入城,發展排灌渠道。
他們自主發明的水耕田技術"奇南帕"也被髮揚光大。人們在排筏上鋪墊淤泥建造成一個個浮動小島,然後用木樁加以固定。水在木排的縫隙間流動,形成天然水渠。這種人工園地通常呈長方形,大的達200平方米,每次播種前新增一些新鮮淤泥就能保持肥力,使之一年四季都可種植莊稼和果蔬。他們就是用這種方法,將易遭水澇災害的沼澤之地改造成了大片肥沃良田。在城市生活方面,首都特諾奇蒂特蘭城分為四大區,分屬四大胞族。下面共分為20個氏族,各氏族的代表享有處理內部事務的權利並擁有立法權。酋長的任命、軍事行動和其他重大事項,皆由這些代表商討決定。這種民主的政治體制隨著城邦的強大逐漸變了味。後來人們只是特別重要的情況下才會召開這種議事會,成員也被削減為4人。最耐人尋味的是,這四個議事會成員還是最高統治者的親屬。和古代社會典型的神權和世俗權力分工不同,阿茲特克社會中的兩個最高統治者都兼具世俗權力和神權:“特拉卡特庫特利”為軍事首領和祭司;“西華夸特爾”負責監督法律和宗教儀式的執行。但不可避免的仍然是司法和監督權被軍權脅迫,前者慢慢成為了國家真正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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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山夜雨涮鍋
整個來說,到公元10世紀左右,中國已是工商業高度發達的宋朝,歐洲幾大封建國家也已成型,就連非洲的大部分地區都進入了鐵器時代,美洲的各部族還在“金石混用”,就是說同時使用金屬(青銅器)和石器。而且,他們的金屬器皿主要用於裝飾、日用,武器和勞動工具還是石器為主。他們沒有學會使用輪子車輛,沒有馴服多少牲口(當然,美洲也沒有多少野生動物適合馴服),這些都大大阻礙了他們生產技能以及軍事技能的提高。相反,他們精神層面的發展卻超出物質層面,對宇宙星空的觀測達到一個很牛的高度,還有籃球賽和戲劇表演。
美洲最具有特色的是三大文明:瑪雅、阿茲特克和印加。
其中位於北美洲南端,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一帶的瑪雅文明,雖然擁有強大的精神文明、科學文化,如800多個象形文字組成2萬多個詞彙,如比歐洲人早幾百年的進位制和“0”,如驚世駭俗的歷法和天文,還有瑪雅金字塔。但他們也僅僅是青銅時代而已。而且到哥倫布來時,瑪雅文明已經衰敗。
瑪雅人北邊的是阿茲特克人,他們在14世紀初來到今天墨西哥城附近的德斯科科湖建國。到16世紀初已經佔領了墨西哥中南部的大片領土,人口發展到幾百萬,成為雄霸北美洲的印第安帝國。阿茲特克人和瑪雅人也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象形文字、金字塔、曆法、種玉米等等。阿茲特克人在建築方面甚至超過瑪雅人。他們在島上修建都城,先修築大廟為主的建築群,然後以大廟為中心,建了十字形的兩條中央大道。他們在湖上修了三座石頭做成的長堤,有10米寬,人可以直接從島上走到岸上。又在每條長堤上都開了不少缺口,三片湖水透過這些缺口連通,船隻也能夠自由往來。人走長堤時,放下吊橋就可以跨過缺口,如果外敵入侵,把吊橋拉起來就能防禦。那島面積有限,沒多久人太多住不下了,阿茲特克人又擴建島嶼,先在湖裡打上木樁子,然後在木樁子上架木板,在木板上堆積厚厚的泥土,這麼就形成了人工島嶼,在上面修路蓋屋。經過二百年的營建,特諾奇蒂特蘭已經成為面積13平方公里,有6萬座房屋,居住20多萬人的水上都市,氣派比起義大利的水城威尼斯也毫不遜色。他們還能夠鑄造銅器,製作金器。後來阿茲特克皇帝送給西班牙國王的金銀器具,連歐洲的能工巧匠都讚歎不已。
南美洲的印加帝國,也是到15世紀崛起,成為南美一霸。領土從北到南長達3000英里,人口600萬。他們的工具既有青銅器,也有石器,而沒有學會冶鐵。他們也沒有輪子。他們依靠美洲豐富的植物,發展了農業,種植土豆、木瓜、番茄等。他們在山地開闢了層層梯田。相比北邊的兩大文明,他們多養殖了一種牲畜。這就是原產南美的羊駝(現在俗稱草泥馬),大羊駝可以馱運貨物,小羊駝可以提供毛紡原料。這在美洲也算相當了不起的成就了。他們普遍採用“結繩記事”,同時用文字作藝術創作。他們善於修路,在狹長的國土上修了兩條貫穿南北的大道。一條是高原道路,全長5600公里。另一條是沿海的低地道路,長約4000公里。這兩條路都有5-8米寬,直到近代,歐洲工程師都誇讚印加的大道是“人類最偉大的工程之一”“足以嚇退現代的工程師”。相較瑪雅和阿茲特克,印加帝國皇帝的權力更大,管理國家的制度也更科學。分為省(蘇約)、郡(庫卡拉)、縣(馬爾卡)三級行政單位,大貴族擔任省總督,但總督並不世襲,而是由皇帝任命,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總督必須到首都向皇帝彙報工作。皇帝自己也經常親自到四方巡視,傾聽民眾的訴說。
除了三大文明,美洲其他地區還有不少印第安部族文明。不過,中美洲和南美西部只有一些規模較小的部族國家,以捕魚、狩獵、採集等為生。在加勒比海的西印度群島上,也有大批印第安人。比如古巴島、伊斯帕尼奧拉島(即今天的海地和多明尼加)這些大島,上面的印第安人甚至多達百萬。
北美地區太冷,土壤也不夠肥沃,不太適合發展農業文明。所以,北美地區的人口遠遠少於拉丁美洲,大約只佔整個美洲人口的不到百分之十。他們分屬至少幾百個不同的民族,每個民族的人口能有幾萬就算是大國了。北美印第安人的社會發展也比拉丁美洲要滯後,多數還處在父系氏族和母系氏族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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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目以待
說法不一 ---- 哥倫布剛剛到達美洲的時候,美洲土著的社會發展階並不同步,沒有遇到特別的美洲文明。有的處於原始社會,有的已經很高了,主要農業和漁業為主。
當時應該屬於阿茲特克文明處於早期青銅文明,原始社會或者封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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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兵器瞭望臺
這個有個說法,哥倫布抵達美洲的時候看到了瑪雅文明的末期,當時的美洲還有阿茲特克文明存在,文明的祭祀總是非常恐怖的,哥倫布看到之後稱之為魔鬼的文明。那時候的印第安人的代表文明就是瑪雅、阿茲特克還有印加,瑪雅文明處於末期,阿茲特克還是登峰時期。
但正在被西班牙人消滅,印加也是在哥倫布到達之後滅亡的。美洲文明的滅亡也是必然,因為歐洲的殖民者有武器,有盔甲,美洲的軍隊號稱幾萬人,都只有石頭之類的,根本擋不住西班牙人使用的早期槍械、刀劍和快馬,這就是所謂的騎兵。
印第安人最怕的就是騎兵,幾百人的西班牙殖民者,通過幾次戰役幹掉了幾萬的美洲軍隊,而且這些印第安人軍隊硬體落後,一遭遇打擊就軍心渙散潰不成軍。
哥倫布據說也受到了當時《馬可波羅遊記》的影響,而且自幼熱愛航海,並且對於從歐洲出發,一直向西航行就能到達中國和印度這件事情十分地相信。
所以一直在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英國等國家對國王進行遊說以尋求贊助來實現西行至中國和印度的計劃。所以看的出,早在環球航行開始之前,哥倫布可能就很相信地球是個球體這件事情,但也許此時的哥倫布只是想要探明一條新的航路,只是想要一探究竟,他不確定,只是感覺有可能,想要確定真相。那麼在遊說了十幾年之後,終於得到了西班牙女王的贊助,和西班牙王室簽訂了協議,開始了向西航行到印度和中國的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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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三萬的三萬裡
阿茲特克社會性質,哥倫布時期,歐洲殖民者接觸的主要是阿茲特克人。最早來到美洲大陸的西班牙人稱其所建立的國家為阿茲特克帝國,但是這個“帝國”的稱謂是否合適呢,阿茲特克的社會性質處於哪個階段?
一直在學術界存在著爭議。當前主流的觀點認為,阿茲特克人社會之中仍然保留著大量的氏族公社的傳統,但是,發達的商品貿易,促使貨幣和私有土地的出現。在城市中,已經出現了使用奴隸的現象,在各城邦中不斷的透過戰爭來掠奪奴隸。這一切顯現出奴隸制早期國家的特點,但是阿茲特克國王只是各城邦之間軍事聯盟的首領,並沒有國內統一的行政機構。
西班牙人稱阿茲特克為“帝國”,主要的原因在於,特諾奇蒂特蘭城較為發達,有中心廣場、奢華的宮殿與宗教場所—金字塔,位於崇山峻嶺中的城市居民住宅較為嚴整,城市綠化也比較好,一切宛如歐洲大陸上的封建都城。另一方面,在描述阿茲特克人社會之時借用他們自己的話語體系,比如國王與君主、朝廷、地方官、執政官、僧侶和高階僧侶、平民,奴隸和農奴等。把阿茲特克人的軍事酋長看成是想當然的國王,並把陪同的酋長和首領們幻想成親王和貴族。
美國社會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提出,阿茲特克人要比當時的歐洲社會落後兩個文化時期,僅僅是三個印第安人部落所結成的部落聯盟。他的政府是一個由各部落酋長會議組成的聯合政府,擁有一個單獨的軍事首領。軍事權利和政治權力分屬不同人掌管,及其他大陸的軍事民主制時期,與早期的羅馬共和國時期相當。後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對摩爾根的觀點給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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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哥倫布到達美洲的時候美洲的印第安人早已分佈於兩大美洲的各個角落,總體而言北美的印第安人因為地形和氣候的原因以部落形式散居在平原,草原和山脈何處,社會形式不過是剛剛達到了農耕文明的初級階段。但一旦把目光放到南方,那裡矗立著印第安文明的三座豐碑:瑪雅帝國、阿茲特克帝國和印加帝國。瑪雅帝國曾經的輝煌自不待言,但在西方探險家到來前瑪雅帝國就拋棄了他們雄壯的金字塔和神廟,往雨林深處遷移,最終神秘地消亡。阿茲特克與印加則達到了相當高度的文明,儘管阿茲特克的人祭看似極度野蠻,但卻出自他們悠久的宗教傳統; 而密林深處的龐大印加帝國則已經具備了龐大帝國的雛形,向外發散著文明、富庶和強大的氣息。如果不是西班牙征服者的奸詐和兇殘,以及歐洲各種病毒的攻擊,或許我們今天還能領略到這兩大文明的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