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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級放大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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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豆點點癲癲
火災是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因此防範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火災隨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術也不斷髮展。專職消防人員很早就已出現,但直至清光緒二十八年,即1902年,“消防”一詞從日本舶來,才有消防隊之稱。
古代就有“救火兵、消防兵”
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門早已有之,早在黃帝時就設了專門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員,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黃帝在安排國計民生時,就明確提出要有節制地使用火,以防範火災,為此,黃帝還設定了專門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員,稱為“火政”。到周朝時稱司煊、司耀。
宋朝稱軍巡鋪、防隅,這也是中國最早意義上的專職消防隊,宋仁宗即位制定了嚴密的防火措施,挑選精幹軍士,建立軍巡鋪。主要任務是“夜間巡警”,督促居民按時熄燈,消防火災隱患。發現火警及時報告;撲救中各支部隊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彈壓,維持秩序:有的救護,安置受傷居民;有的搶救財產;有的運水滅火,紋絲不亂。
到元明時期稱救火兵丁,清朝初年稱防範火班。
當然各個朝代所用的工具也有所不同,隨著時代的變遷,滅火器具也有所發展。古代滅火的器具極為簡單,主要是一些盛水的大水缸,此外,還有一些形狀長圓、備有提樑的水桶,較先進的要說就是水袋、水囊之類的了。
最有代表性的當然還是明朝的唧筒和清朝的水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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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別玩殘了
中國消防歷史之悠久,從已發現的史實來看,可以說在世界範圍內是無比倫比的。 《甲骨文合集》刊載的第583版,第584版兩條塗朱的甲骨卜辭,記錄了公元前1339——1281年商代武丁時期,奴隸夜間放火焚燒奴隸主的三座糧食倉庫。這是有文字以來,最早的火災記錄。
面對防範和治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則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的政治家管仲,就把消防作為關係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戰國時的思想家墨子在《墨子》一書中,在防範和治理火災方面,也有許多獨到的主張。他在《備城門》、《雜守》、《迎敵詞》等篇中提出許多防火技術措施,既在設定、建造的具體要求,又有明確的數字規定,可以認為,這是中國早期消防技術規範的萌芽。
“御災防患”是各級地方行片長官職責所在,他們為保一方平安,也曾大力推行“火政”。像漢代成都太守廉範,唐代嶺南節度使杜預、永州司馬柳宗元,宋代的戶縣知縣陳希亮,明代徽州知府何歆等,因大力推行“火政”,造福人民,“民感之”,史家為他們立傳,人民為他們建祠立碑,有的古蹟至今猶存。清朝的封疆大臣林則徐,每到一地,發生火災,必到場參加撲救,更為人們稱頌。
西漢長安“每街一亭”,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內二十四街,共有24個街亭。這種需內的街亭,又稱都亭。唐代京師長安,沒有亭,卻建有“武候鋪”的治安消防組織,分佈各個城市和坊裡。這種“武候鋪”,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屬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形成一個治安消防網路系統。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顯然是唐代“武候鋪”制度的繼承和發展。元化的正史中未見有“軍巡鋪“的記載,但在《馬可波羅遊記中》卻有與軍巡鋪完體相同的“遮蔭哨所”。而明朝內外皇城則設有“紅鋪”112外,每鋪官軍10人。這些雖然各異,但它們都是城市基層的治安消防機構,相當於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或警亭在宋朝,管理公眾事務的消防治理,最突出的成就在於誕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國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隊。這種城市消防隊,無論組織形式及其本質,與今天的城市消防隊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這支國家消防隊創建於北宋開封,完善於南宋臨安,到淳佑十二年(1252年)臨安已有消防隊20隅,7隊,總計5100人,有望火樓10座。
中國古代的消防,作為社會治安的一個方面,沒有獨立分離出來設定專門的機構。從漢代中央管理機構的“二千石曹尚書”和京城的“執金吾”開始,均“主水火盜賊”,或“司非常水炎”、“擒討奸猾”。消防機構同治安機構始終在一起,也就是水火盜賊不分家。這種始終一體的治安消防體制直到社會分工已相當細化的今天,儘管中國的消防治理已有相當獨立的管理範圍,但就國家體制而言,消防治理同維護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仍由公安部門統一管理,這是中國的一種歷史傳統。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火災也隨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術又都與時俱進,不斷髮展。 1882年,電話引入上海,市民可透過公用電話亭通話,火警電話也隨之設立起來。公共租界使用“366”“150”作為火警專用電話。至1935年,凡設有消防隊的城市都安裝了火警電話。報警號有“09”“116”“117”“118”“119”幾種,後統一改為“119”,一直使用至今。
民國17年(1928年),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刑法》,在第11章中專涉消防條款。隨後,不斷出臺各類消防法規及細則,如《京師警察官廳組織令》、《地方警察廳組織》、《擴充消防組織大綱》、《各級消防組織設定辦法》等,各地方性消防法規也相繼產生,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重慶等大城市均定立了詳密的消防法規,制定了建審制度、防火禁令、火險管理、搶險救災、防空救火等各方面的細則,為依法辦消防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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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研習社
今天我們遇到火災很自然地會想到撥打119報火警,然後英勇能幹的消防隊員便會趕赴火場執行滅火作業。可是你不知道的是早在一千多年前,在中國就已經出現了專門的消防隊。在《清明上河圖》裡你甚至也可以找到一處它們的辦公場所(如下圖小院)。
北宋時代的東京汴梁城作為首都十分繁華,人口建築都異常稠密,極易引發火災。北宋時代最大的一場火災就發生在宋仁宗時期,連皇宮都燒為一片白地,皇帝不得不讓丁謂等人負責重新營建宮殿。此後,為了及時發現火情並排除火災隱患,在東京城裡建立了一支專門負責防火救火的部隊,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支專業消防隊——軍巡鋪。學者洪邁在《容齋隨筆》裡說:“今人所有潛火字,如潛火軍兵、潛火器具,其義為防。”根據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載是每條街隔三百多步就有一處。軍巡鋪類似於今天的消防站和應急反應中心,每個點都有百名左右的專業人員部署。並備有眾多的消防器具,如大小水桶、灑子、斧鋸、火叉、火索、鐵錨兒之類,這是軍巡鋪的十八般裝備,此外為了加強火情監測與預警訊號的傳遞,又專門搭建瞭望火樓來瞭望觀察全城的火情。每一座望火樓上有五個人,居高臨下,晝夜觀察監視火情,一旦發現哪裡失火,就立即報告鋪中的消防員(即軍巡鋪的鋪兵),鋪兵立即帶著消防器具迅疾趕赴火場救火。此外軍巡鋪為了與其他部門即時互通火情資訊和人員轉移情況,還部署有數十匹馬,供傳達火情訊息之用。這就是上圖小院裡養馬的目的(《清明上河圖》。見上),也就是《東京夢華錄》上所說“每遇有遺火去處,則有馬軍奔報軍廂子,馬步軍殿前之衙,開封府各領軍吸水撲滅,不勞百姓。”
當鋪兵們出警到失火地點時,首先會用火叉挑起剔除易燃物,隔絕燃燒空間;隨即使用水袋、水桶取水滅火,當遇到高處的房梁塌落時,則用斧鋸開路,鐵錨則是用來固定易鬆動的木質建築的構件。相比於現代消防員的泡沫式滅火器、消防車、登高車、水泵等工具略顯簡陋,但對於一般規模較小的火災則綽綽有餘。
在宋代這支專業的消防隊分工嚴明,從觀察火場到傳遞火情、出火警都井井有條,並有嚴格的組織管理辦法。因公負傷的鋪兵除了給予賞賜外,還會有專門的公費醫療報銷,即所謂“差專醫診治”。而救火不利、翫忽職守的人還會被追求法律責任,送上軍事法庭以軍事法規治罪;人為惡性縱火案則會追究主管部門和相關負責人員的責任,實行問責制度。可見宋代的消防管理法規已經相當完備和成熟了。特別是宋人南渡後,臨安城裡多次發生火災,軍巡鋪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日益凸顯,成為當時一個頗受重視的職業。據《夢梁錄》記載:臨安“官府坊巷,近二百步,置一軍巡鋪”。主要街道均設有“防隅官房”,屯駐消防部隊,時稱“防隅巡警。全城“防隅巡警”達2300多人,建立望火樓二十多處,組成了一支高度機動化的火警部隊。
因為京城的防火壓力一直很大,所以宋代為了防火還會實行禁燃令,就是快到半夜的時候強制滅燭,以避免睡熟之後忘記而釀成火災。此外打更的更夫和軍巡鋪的專員還會不定期的檢查各個坊市的通道情況和火災隱患,提前排查。普通人家如果是祭祀或者有特殊原因在夜間焚燒紙錢的,都需要登記知會軍巡鋪,以防出現意外。
參考文獻:
1、蘇升乾在《百家講壇》播出的《清明上河圖解說》2、《古代的消防隊》,消防趣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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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消防員是打驚的,天乾物燥,小心火燭!!有他們發現後,拿鑼鼓敲打,讓民眾知道哪裡發生火災了,然後齊力撲滅!這就是最初的消防隊,再後來就有觀火臺出現了,一個地方築起高臺有值班的人發現後吹牛角號官府當時也成立了滅火對(當時的叫法)滅火隊聽到後前往滅火!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