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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原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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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獨釣寒江雪0103
身為華人,還是比較有名的明星,做出這種沒腦子的事,這智商得有多低?你這麼牛逼你別被美國大聯盟開了啊!耐克給了你多少好處?你這麼幫它?李寧怎麼了?當年的西班牙國家隊,NBA的不少頂級明星包括奧尼爾都穿過李寧,你他媽的就不行?處罰太輕了。應該禁賽一年。讓他知道國內也不是好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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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籃球教學論壇
大家其實最關心的是,阿聯在第四輪聯賽中上場的時候,到底是穿李寧還是穿耐克?此前,廣東男籃為易建聯向CBA提出申請,希望比賽時可以穿著非贊助商球鞋。據媒體報道,今天,廣東隊再次申請:在拿到李寧為阿聯定製的球鞋前,能讓易建聯暫時穿耐克的球鞋參加比賽。據悉,李寧還沒有為阿聯定製球鞋,而定製球鞋的時間並不確定,時間久的話可能需要幾個月。
不過照現在看,籃協應該是沒有開這個特例,CBA聯賽辦負責人張雄表示:“如果第四輪的比賽,易建聯的穿著符合聯賽裝備規定,那他就可以上場,如果不符合裝備規定,他仍然不會被允許上場比賽。”
很多人有疑問,為啥NBA球員能隨便穿鞋,CBA就不行呢?因為當初在和李寧簽下5年20億的大合同時,CBA也將球員球鞋權益打包賣給了李寧,蘇群老師分析稱:歸根結底,還是我們的聯賽不夠發達,等到有一天做大做強,不用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就可以把“足下的權利”完全還給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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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籃球情懷
無論是球隊還是球員個人,都需要在這個規則內行事,任何的跨越都是沒有意義和好的結果的。
對於籃協和聯賽來說,對任何一次違反規則的事件都必須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理,還當事人一個說法,還球迷一個滿意!這樣才會讓權威更加權威,規則更加牢固!
祝聯賽越辦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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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月爸爸
按照兩個方面來講,第一方面講契約精神。如果按照契約精神層面講,易的這種做法確實太過分了,籃協管理CBA事務,理應要為大眾謀福利,易作為CBA國內最大牌球員,他的形象也會影響CBA的品牌形象。雖然CBA發展至今,一直沒有發展起來,但籃協作為舉辦方有權保護聯盟的利益。而CBA聯盟很多球員的身價並不高,如果有小數球員,特別是大牌球員不遵守契約,那麼還會有誰來贊助CBA,那聯盟的利益誰來保護?
第二方面,也就是將球員的利益關係。易是CBA中國最大牌球員,其品牌價值也很高,但由於籃協的管理混亂,對於個人的品牌的保護意識不夠,這樣大牌球員當然會有所不同意見,畢竟人家損傷的是真金白銀。很多球迷認為易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其實也有些過了,國家級籃協培養了易這沒有錯,但人家就不能有自己的價值品牌定位?別忘了現在是市場經濟,誰不為自己的經濟利益著想?只是這種處理方式不對而已。
中國籃協在官網釋出通知,由於廣東男籃球員易建聯在CBA第二輪比賽中,將聯賽指定用鞋脫下並仍在場內後離場,籃協決定對易建聯通報批評,停賽一場,對廣東男籃罰款五萬。但是!NBA球鞋贊助權益歸球員所有,而CBA以4億的價格將各項權益都打包給了同一家公司,球員在球鞋上沒有自主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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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發文前,阿聯已經道歉,籃協也做出了禁賽一場的處罰,看起來又是個風平浪靜的結局,但贊助商和CBA都已經收到了不可逆的傷害。
昨天賽場脫鞋事件發生之後,許多人為易建聯叫好,認為籃協和CBA應該尊重球員的選擇裝備自由權,易建聯此舉是作為一個球員對聯賽贊助條款的無聲抗議。很多人說,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對,鞋子不合適可以不穿,你也可以反抗。
但反抗有很多合理合法的方法,你可以拒絕參賽,你可以向FIBA上訴,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你有一百種方法去逼迫籃協修改合約,可惜易建聯卻選擇了最不講道理最不給面子最不給臺階下的一招。
就在前幾天,我們還在誇易建聯識大體,懂大局,情商高,不愧是CBA的中流砥柱,中國籃球當代頂樑柱,畢竟這是人家李寧一年4個億的商業贊助,白紙黑字的合同寫著,贊助商是聯賽衣食父母,無論是聯賽還是球員,都得履行合約,這就叫“職業聯賽”和“職業球員”。無論是NBA、CBA乃至歐洲聯賽,這是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我們以為易建聯比周琦王哲林更懂這個道理。
你原本可以上訴,可以罷賽,但你卻當著全國觀眾球迷的面,在比賽過程中把李寧閃擊3脫下,像丟垃圾一樣丟在球場上,然後大搖大擺揚長而去,這是對所有人說——李寧的產品不行,我穿不習慣。這就會形成一種印象:CBA第一頭牌,中國籃球現役第一人都穿不慣李寧,這產品是有多差啊!
不要以為這是小事情,這已涉嫌毀謗李寧的產品了,將嚴重影響企業聲譽和產品聲譽。如此撕破臉的做法,太不顧後果了,要知道,李寧是CBA5年20億的贊助商,CBA是一個完全無法靠買票盈利的聯賽,從前的贊助商只有千萬甚至百萬的贊助費,直到2012年,李寧拿出一年4個億的鉅額贊助,CBA的球員工資才能大幅上漲,乃至於翻了幾番,如果沒有這筆錢,許多小俱樂部根本發不出工資。以廣東宏遠為例,他們每年要分紅1600萬左右的贊助費,這也是球員工資的來源之一,4億元的大頭本來就是被各個俱樂部拿去了,剩下的一小部分是給中國男籃、女籃青訓用的。就這樣大部分俱樂部還是虧損狀態,如果沒有這筆錢,中國籃球和職業聯賽就風雨飄搖了。
只能說耐克這一手玩得漂亮,用一千萬買下兩個大牌球員,在場上場外做一場“JUST DO IT”秀,就能重挫投資20億的民族品牌李寧,並且讓整個CBA不得安生。有人幻想沒有李寧也有安踏、匹克、甚至耐克,但筆者要告訴你,耐克根本不關心CBA和中國籃球的死活,更不會在意廣大沒有球鞋簽約底層球員的死活,到時候球隊發不出工資,CBA球員難以生存,卻又怪誰?
雖然廣東宏遠俱樂部也站出來幫腔,說阿聯本就有跟腱磨損的傷病,不穿李寧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職業生涯,但令人不解的是,阿聯的跟腱磨損並不是穿李寧穿出來的,在國家隊、CBA和NBA,他向來穿的都是耐克,那麼導致他跟腱受傷,健康受損的球鞋到底是耐克還是李寧?上賽季,易建聯的球員合同為1000萬人民幣,這個錢自然也和廣東宏遠1600萬的分紅脫不了干係,你要真硬氣,大可以不拿這個工資,廣東宏遠如果真硬氣,大可以不拿1600萬的分紅。
在高大上的NBA,德維恩-韋德也穿著李寧,曾經的大鯊魚奧尼爾也穿著李寧,偏生我們本土的球員腿腳比他們還高貴?穿鞋就不能穿李寧?又有人說這是因為李寧沒有給易建聯等人定製球鞋,其實人家贊助條款裡早就包含了這一項,他們曾經派人給各路明星量腳模,準備定製球鞋,但咱們的CBA 大佬們不願意啊,覺得耐克、阿迪的標準鞋也比李寧的定製鞋高大上啊。熱臉貼冷屁股,那有什麼辦法?
其實並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你不願損害個人贊助商耐克的利益,尊重和耐克之間的合同,那就罷工不參加CBA唄,或者想辦法讓籃協修改條款,或者自己交著罰款上場唄。當年在NBA有“統一著裝令”,喬丹為了穿著AJ,每場都要繳納高達$5,000的罰款。易建聯如果要穿著耐克上場打球,那就每場繳罰款唄,你不能拿著耐克的錢上場,同時又要享受李寧的贊助費吧,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你不想穿李寧,那就不穿唄,那就罷賽抗議唄,然而上場穿鞋又當眾脫鞋算什麼?把贊助商當猴耍嗎?
有人說,在NBA,如今也沒有李寧這種打包贊助的方式,NBA球員雖然球衣必須穿阿迪的,飲料必須喝佳得樂,但球鞋可以五花八門,穿各自簽約的鞋子。但你要知道:第一,NBA和CBA體量不同,NBA整個聯盟都是盈利的,轉播費更是天價,耐克阿迪都不能一統天下,所以各做各的;但在CBA,全年的贊助是6億元,李寧一年4億佔了CBA總贊助費的60%,那當然是舉足輕重一言九鼎了。第二:無論打包條款是否合理,這都是2012年合法簽下的贊助條款,各個俱樂部每年1500萬左右的分紅都拿到了兜裡,各位明星大佬的高薪都和這個有關,說白了,李寧不但養著CBA聯賽,還養著這群球員,他有權提出這樣的條款,之所以之前不計較,如今計較,是因為人家不想當一輩子的冤大頭,給你發著工資,你還要拿著他的錢給耐克打廣告。
其實在中國,這種打包贊助的形式並不是李寧開的頭,前不久里約奧運會期間,中國男籃國家隊就被耐克打包贊助了,並且不允許有球鞋合同在身的球員穿他們自己的鞋子,這本來就是一個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事情,沒有任何可以指責的地方。更何況,在中超聯賽,耐克的贊助條款就極為霸道的包攬了所有裝備,請看下圖,耐克對恆大隊裝備違約罰款高達300萬,到底是誰霸道?
上一家CBA的贊助商安踏只有每年2000萬,上上家贊助商只有每年幾百萬,可以說,李寧的每年四億拯救了整個聯賽,李寧的投資佔了CBA的70%,每個球隊都能在李寧的合同裡每年分得1500萬,這1500萬對於CBA一半以上的小球隊都是救命錢,因為賣票根本掙不到錢。CBA想要繼續存在,就得讓各個俱樂部活下去,如果一半以上的俱樂部都無法生存,這個聯賽就不復存在了,畢竟CBA不是隻有易建聯和廣東宏遠。說句難聽的,我們的CBA聯賽固然不怎麼樣,但我們所有的CBA球員,包括易建聯,都不可能在世界其他地方拿到比他們現在更高的工資,你得先有那個能力,才能要求更多,才能讓籃協讓聯賽為你讓步。
其實我們的籃協,我們的CBA聯賽本身確實不職業,當初易建聯錯過了球員註冊時間,根本就不該破例開後門給他註冊,讓他參賽,無論你是不是國家隊的元老功臣,是不是CBA的中流砥柱,是不是曾在NBA努力拼搏的亞洲籃球之光,職業聯賽的規則不容破壞。這個先例一開,自然就不好收拾,你給人家大牌待遇,人家自然會擺出大牌的架子。
中國職業球員的一切壞毛病,都是這樣被慣出來的。不在死球時間,沒有叫暫停,就脫鞋子下場,將球鞋留在場上,屬於干擾比賽,應該被吹技術犯規。但阿聯若無其事,之後還能重新上場,好威風好霸氣,由此彰顯了CBA的不職業和裁判的無能。
其實大家平心而論,叫所有CBA球星捫心自問,他們其中一些人收入比NBA某些邊角料角色球員還高,比歐洲許多明星球員還高,他們真的有資格拿這個工資嗎?李寧5年20億扶持的這個CBA,真的值嗎,CBA和中國男籃的水平,配得上這個贊助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