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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皮青皮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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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禪武
在合法業餘運動中傷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運動員因正常合理的慣例造成其他參賽運動員傷害的,不承擔責任。這種行為和約定是自甘風險原則的體現。所謂自甘風險是指已經知道有風險,而自己自願去冒風險,那麼,當風險出現的時候,就應當自己來承擔責任、承擔損害的後果的原則。自甘冒險行為必須符合三個基本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所從事的活動帶有危險性。即按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預見的危險,包括現實危險和潛在危險;
2,受害人對承擔危險有明確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推知的默示。受害人以文字或者口頭表示的承擔危險的即為明示;默示表示承擔危險的,須有證據證明;
3,該危險不違背公序良俗。
例如;在拳擊活動中,如果參賽運動員故意違背比賽規則(不能攻擊下陰,不能攻擊後腦和後背,不能肘擊,不能用腳踢對方)致使其他參賽運動員權益受損(人身傷害或死亡),則不能以自甘風險抗辯,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
範某和金某來到蘇州某運動場進行業餘羽毛球活動比賽。正當二人在球場中間接近網帶處近距離“殺球”時,對手金某一個猛烈的扣球,將羽毛球的球尾實心處打在範某的左眼上。範某當即便覺得眼球疼痛難忍,在場外的其他球友見狀趕緊開車把範某送至附近醫院。醫生檢查後建議立即送患者去大醫院進行手術。後來範某經醫院及時處理後作了眼球摘除手術並安裝新的義眼,共花費醫療費28205.95元。範某認為自己被摘除左眼是因金某出手過重造成,所以一紙訴狀將金某告上法庭,請求判令金某賠償自己各項損失合計費用344345.95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被告都不是專業羽毛球運動員,因為興趣愛好相約打球。本案事故的發生並非被告故意或過失侵權所致,原、被告對損傷的發生均無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原告左眼有舊疾並且輕度近視,理應及時矯正視力以增強反應靈敏性而更好地應對工作生活中各項事宜,在從事高速度、激烈及易遭受外物侵擊的運動活動時,應預估風險且應更加重視對眼睛加以保護做好防範保養工作;被告在本案中雖並無故意或過失,但原告眼部再次受傷確係其揮出的羽毛球引發,客觀上存有一定的因果關係。所以法院判決被告對原告各項損失分擔15%即26939元,其餘損失由原告自行承擔。
職業比賽,尤其是對抗性強的,去拳擊,散打,只要不是故意犯規,打傷人肯定不用負責任。如果是業餘的,比如幾個愛好者自行約定進行比賽,甚至只是練習,出線比較恐怖的傷害,比如斷手斷腿,甚至把眼睛打壞,需要負什麼責任,需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可能負刑事責任,在判斷時會不會考慮有沒有犯規,是否有意還是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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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不好說,但如果受傷者追究,賠償金錢是肯定的。很多踢拳的挑釁者,如果被館主打了,反咬一口也是很有可能獲賠的。中國畢竟穩定第一,除了體育系統批准的正式比賽,民間私鬥肯定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