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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北京女記者段某因失戀而跳樓自盡。12月1日,其生前好友、同行約200人聯名發表一封給其男友供職單位安徽電視臺臺長的公開信,要求開除其男友公職。理由是其道德品質敗壞、有損新聞操守、造成極其嚴重和惡劣的社會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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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精彩不羈

    這個,理應看事件過程吧? 如果是正常戀人分手,女方承受力較小,心理奔潰而跳樓自殺,這跟男方的關係不大啊,可能會有人說,如果是正常分手,女方可能跳樓嗎? 那我只能說,你們太客觀了,這種事情女方撒潑耍賴甚至以死威脅的案例多了去了。

    如果是男方行為不檢點,出軌,腳踩兩條船的話,那男方受到點社會的譴責和懲罰這是很正常的。

    總之,還得看事情的經過,雙方為什麼分手? 畢竟現在都把死因往男方身上扯。

  • 2 # 櫟色無遙

    應該!在微博上追了,瞭解了過程.兩人異地戀,事發一個星期前男的電話說分手,分手前兩個月男的提出求婚,女的同樣並見了雙方家長,關係已經穩定準備結婚!女孩知道後寫長信挽留男的,然後去了三亞出差大概一星期,同事都說當時沒有輕生的跡象。出差回來後,女孩去了安徽想找男孩當面說清楚事情.在新房門外苦等大概7個小時,期間電話男一直不接.在聯絡男的期間女孩發了他們一起經歷的種種到自己的微博.回憶了從相識,到男的怎麼追求女的,怎麼求婚等等種種甜蜜(現在看來很噁心).女孩的朋友看了微博後聯絡男的問在一起嗎?好好談,但男的說自己不在本地為由不想理會,後來朋友讓他告訴自己房子地址朋友們準備自己去吧女孩找回來,男的不說掛了電話,後又告訴朋友女孩找到了沒事了!結果朋友第二天才知道女孩已經沒了!而且據說女孩跳樓前男的打過一個電話給女孩,通話時長30秒左右,後來女孩就跳樓了,警察問詢時男的說當時通話沒說什麼,只說了些無關的事!請問那種情況下,誰相信會說無關的?而且新聞也爆出,男的在警察局也承認了當天晚上不在本地,和小三在南京散心,又強調和小三楊柳依只是朋友!我就呵呵了,和普通朋友單獨去外地散心,還是吧未婚妻甩了以後?綜上所述,法律無法懲罰,但是社會應該譴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下個月想一家人去泰山玩,有去過能給個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