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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利劍擱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漢朝時董仲舒提出的,事實上並沒有‘’罷黜百家‘’,也沒有‘’獨尊儒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只不過是以儒家學說為主而已。 (董仲舒)

    漢朝初,劉邦並沒有完全脫離秦朝的“郡縣制”,採取了“郡縣制”與“分封制”合併體制。意識形態領域則貫徹黃老之術,提倡無為而治。廣義解釋黃老學說,它是古代中國社會思想文化體系中以道為其核心觀念,強調天道自然無為、人道順應天道的一種學說。可是呢!等到漢武帝時出問題了,北有匈奴來擾,下有王侯犯上。這時有一位被後人稱為政治家,思想家的人物粉墨登場了,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董仲舒公元前134年提出的,漢武帝如獲至寶。其實該思想,已非春秋戰國時期儒家思想的原形。而是夾雜了道家、法家、陰陽五行諸子百家的一些可用內容,當時被尊為新思想。它的要旨是維護了封建統治秩序,神化專制王權,因而受到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推崇,成為兩千多年來(至溥儀時代)中國傳統文化的正統和主流思想。 (孔子)

    如此說,董仲舒並沒有完全“罷黜百家”,更不是“獨尊儒術”。例如,儒家提倡的“分封制”國家體制就沒有“獨尊”過來,而是從法家商鞅那裡“偷來”了“郡縣制”。相反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為主體的“三綱五常”等意識形態思想原封不動的照搬過來。而法家商鞅打破的貴族世襲的政治蒙芽:以事功主義開啟平民政治、上下流動、機會平等、能力平等的大門被徹底關閉,“法律平等”,“廢私立公”思想則半點也沒有吸收……。可見,董仲舒的“獨尊儒術”是隻為一人一家找來的“術”,是維繫皇權之術。最受用的是帝王世襲家族,最受用的是封建專制統治集團……

    其實,諸子百家中就沒有更好的精華可以吸取嗎?拋開商鞅“事功主義思想”不提,早在“堯舜禹”時期就踐行過的“禪讓制”,“誹謗制”董仲舒是不敢觸碰的。現在理解起來,“禪讓制”就是“民主推薦制”,帝王的產生由前任帝王考核,底層民眾認可而確定。帝王的施政行為由“誹謗制”來監督。“誹謗”一詞原本是“議論”‘’質疑‘’“諫言”,“誹”就是言談是非,肯定對的東西,“謗”出錯的東西。(春秋戰國以前,“誹謗”一詞是褒義詞。至從儒家“三綱”被帝王認可後,“誹謗”一詞逐漸變成貶義詞了,再後來就變成殺頭之罪了。)“誹謗制”是由“謗柱”(相當於現在的意見箱、舉報信,舉報箱)來表達民意的,人們將自己的意見刻在竹簡上,懸於“謗柱”(後來的華表柱)。帝王出現重大過錯,就要無條件“罪己”。意為引咎自責,《左傳·莊公十一年》記載為證:“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意思是:禹和湯怪罪自己,他們的興盛很迅速,勢不可擋;桀和紂怪罪他人,他們的滅亡也很迅速,突如其來。世襲制以後,特別是“獨尊儒術”以後,有的帝王也頒佈“罪己詔”,但與“禹,湯”的的“罪己”,味道是不一樣的,大部分是“天災後罪己”,把責任歸於天;‘’臨死前罪己‘’逃避責任;‘’朝代滅亡前罪己‘’良心發現,於事無補。 (商鞅)

    孟子的“仁政治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施政理念,也沒有很好的作為治理國家的主導思想。於是才有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慨嘆……

    顯然,董仲舒是不敢,也不能把這些有利於國,不利於帝王本族利益的內容收入“術”內的,他也知道漢武帝不會接受。造成的結果呢,“興也勃焉,亡也忽焉”。於是乎,直到宋朝終於出現了一位拉著棺材的海瑞赴朝上疏。 ( 孟子)

    綜上,‘’罷黜百家‘’非百家,‘’獨尊儒術‘’也並非百分之百的原版儒術,有精華,也有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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