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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八卦我咘懂

    上學的時候讀魯迅先生的書,覺得很晦澀難懂,不容易理解,讀來讀去,最後卻不知道他到底講了什麼。現在回頭看看,其實魯迅先生的小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源於自然,高於自然。他的小說作品數量不多,意義卻十分重大。他把目光集中到社會最底層,描寫這些底層人民的日常生活狀況和精神狀況。

    他正是對這一生存狀態的重視透過小說揭示人類精神現象的一個重要側面,從而使自己超越時代,具有民族意義與價值。

    這些年來,對魯迅先生的評價一直有不同的聲音.一方面,在不少有關當代文化人影響力以及受喜愛的中國作家評選中,魯迅多次以最高票數位居首位;但另一方面,也有人不斷叫囂,要從政治、思想、作品、人格方面粉碎魯迅的神話。

    但個人一直喜歡魯迅,隨著年齡的增長,接觸到的事情越多,我越發地感覺到魯迅先生思想的深度,他的思想是沒時代侷限的。魯迅先生的作品告訴我們100年前的中國文化和歷史,他的作品已成為中國基礎文明的一部分。

    學者林非認為,對魯迅的研究,既要總結出發揮出魯迅思想光芒的見解,也得分析可能存在的片面觀點,盲目地崇拜是愚昧的表現,不符合科學研究的精神.“像當前少數並未認真閱讀魯迅作品的人,信口雌黃,甚至無端地進行謾罵,這樣的行徑實在是遠離了科學與文明,是令人可笑的.如果在我們的民族中,有許多的人能夠透過認真地讀書和學習,理解像魯迅這樣人類歷史上不可多得的思想家,理解他作品對歷史前進的啟示,那就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而是不斷地走向真善美的輝煌前景.”

  • 2 # 楊早講史

    中國中學課本中的魯迅文,我從讀中學時就不贊成。30年之後,就更加不贊成了。

    魯迅的批判者,總說魯迅刻薄愛罵人。中學語文教材裡雖然把魯迅捧得絕高,但那幾篇傳統選文,其實也在配合著這種形塑:魯迅總是在吹鬍子瞪眼睛,總是在批判,忽而說人家是“落水狗”(《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忽而罵別人是“孱頭”(《拿來主義》),難怪他被列為中學生“三怕”之一(“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

    其實魯迅生前自己說過,他的作品,尤其雜文,不適合中學生閱讀。可是魯迅人微言輕,教材編纂者不聽他的——這話也不對,1939年版的《開明國文講義》,編者夏丏尊、葉聖陶、宋雲彬、陳望道,是當年影響最大的中學程度自學課本。三冊教材中,魯迅的文字只在第一冊中有兩篇,一是《孔乙己》,二是《打拳》。編者的意思,選《孔乙己》是要學生懂得敘述文不只是記事,而是要“含著作者所見於人生的、社會的某種意義”;《打拳》選自魯迅《新青年》時期的“隨感錄”,就像高考作文一般只有八百餘字,編者選它,是因為這篇議論屬於“諷刺議論文”,“知而不說,不直指而用暗示,順著對方的口氣說反面的話,這些都不是一般的議論文所取的態度”,學生應該學會閱讀這種從反面做的議論文。

    《開明國文講義》的四位編者都屬於左翼的同情者,但他們並沒有給已被尊為“民族魂”的魯迅過多的篇幅,講解魯迅,也不去過多闡釋其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啥的。因為他們心裡很清楚,《國文講義》是教你如何認識文類、通順文字的。魯迅是當代重要作家,他的文字很有特色,但多為創格,學生需要了解,但不能當作“一般的”文體來學習。至於學生學完《國文講義》之後,是心儀魯迅,還是嚮往胡適,這不是語文教科書該負載的責任。

    可是後來,這個認知被顛覆了。魯迅因為“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他在中學語文教材裡的份量越來越重,講授方法也越來越往思想上靠。那個教你寫敘述文要含作者意義,議論文可以做反面文章的魯迅,早就從中學課本里撤退了。

    一個和平時代的中學生,怎麼可能明白魯迅那種意在言外,曲裡拐彎的論述方法?他們怎麼可能會不害怕這個長著小鬍子,成天說一些他們不懂的話的“文思革”?萬一他們在千錘百煉之下,居然開始學教材裡的魯迅說話,那更糟,邏輯與語詞還沒抖清楚,就學著含沙射影,指東罵西,將來不成為傻憤青的機率甚微。

    “除論客所佩服的‘悠然見南山’之外,(陶淵明)也還有‘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刑天舞干鏚,猛志固常在’之類的‘金剛怒目’式,在證明著他並非整天整夜的飄飄然。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捨,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題未定”草九》)

  • 3 # 普凡80668389

    小的時候很崇拜魯迅,拗口艱澀的句子,隱晦費猜的含意,滿滿地勾勒出了一個鬥士形象。長大之後,漸漸發現這些投槍和匕首並沒想象中鋒利,且有不少尖酸刻薄完全是為解決心頭之快,原來神是造出來的哦!魯迅的文學技巧和鞭撻技術應該點個超級贊,可惜其觀點太過於激憤,太過感情,距思想家尚有距離。民族劣根性國國都有、人人會說,但拯救社會最要緊是去建立新制度,魯迅和胡適之區別也在於此。魯迅還有個硬傷,這就是在責罵專制的同時又去擁抱專制。當然,人人喜歡被抬轎子,可是做為獨立的知識分子,若風骨和利益相比,應毫不猶豫選前者。我認為,人的思想要與時俱進,如果自己成熟了,就要對事物有更深理解,總停留在祟拜魯迅階段,實在太幼稚了。

  • 4 # 秦右史

    初看魯迅文章,看山是山。隨著年齡增長,方覺其味道。最喜歡魯迅一篇雜文,收入魯迅雜文集《華蓋集》的《這個與那個》,篇名為《最先與最後》。

    當下社會節奏太快,社會中人人對於成功皆有期許,也“不允許”成功有時間差,大家只看到了成功者的光鮮,而忽視了奮鬥的過程和未成功者的實際境遇。

    此文共700多字,卻深有哲理。魯迅寫道:

    《韓非子》說賽馬的妙法,在於“不為最先,不恥最後”。這雖是從我們這樣外行的人看起來,也覺得很有理。因為假若一開首便拼命賓士,則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隻適用於賽馬的,不幸華人卻奉為人的處世金箴了。

    華人不但“不為戎首”,“不為禍始”,甚至於“不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驅和闖將,大抵是誰也怕得做。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既然不敢徑取,就只好用陰謀和手段。以此,人們也就日見其卑怯了,既是“不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恥最後”,所以雖是一大堆群眾,略見危機,便“紛紛作鳥獸散”了。如果偶有幾個不肯退轉,因而受害的,公論家便異口同聲,稱之曰傻子。對於“鍥而不捨”的人們也一樣。

    我有時也偶爾去看看學校的運動會。這種競爭,本來不像兩敵國的開戰,挾有仇隙的,然而也會因了競爭而罵,或者竟打起來。但這些事又作別論。競走的時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個人一到決勝點,其餘的便鬆懈了,有幾個還至於失了跑完預定的圈數的勇氣,中途擠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為跌倒,使紅十字隊用擔架將他抬走。假若偶有雖然落後,卻盡跑、盡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為他太不聰明,“不恥最後”的緣故罷。

    所以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見勝兆則紛紛聚集,見敗兆則紛紛逃亡。戰具比我們精利的歐美人,戰具未必比我們精利的匈奴蒙古滿洲人,都如入無人之境。“土崩瓦解”這四個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多有“不恥最後”的人的民族,無論什麼事,怕總不會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我每看運動會時,常常這樣想:優勝者固然可敬,但那雖然落後而仍非跑至終點不止的競技者,和見了這樣競技者而肅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國將來的脊樑。

    等長大了,有了一些經歷,方才明白,得放下豪氣萬丈,承認自己的普通,逐步安於平淡,我們不一定都是“優勝者”。但千萬不要太追求自己是中國的脊樑。希望在競技中你我都能如願。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所以可敬的不僅僅是英雄,還有芸芸眾生。

  • 5 # 咕機咕嘰

    魯迅,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是中國近代文學史上最負盛名的文學家。毛主席和魯迅先生雖未曾謀面,但在公開評價魯迅時,稱他為“中國的第一等聖人”。“俯首甘為孺子牛”,魯迅先生之所以受此盛譽,是他以筆為武器,與中國黑暗的社會現實進行艱苦鬥爭,對民族劣根性深刻的思考與批判的給人帶來的現實及思考意義的貢獻價值。名副其實,讀魯迅,不只是讀他字裡行間的文氣,更能引起我們對人性、社會現實的深刻反思,他的文字彷彿有戳人脊樑骨的針對力量。

    《朝花夕拾》故而富有詩情畫意,又不時穿插著幽默和諷喻,形象生動,格調明朗,有強烈的感染力。但更能引人深思的是魯迅先生正式使用“魯迅”作為筆名後創作並發表的後期作品。《吶喊》、《彷徨》,以及大量散文、雜文,對華人的民族劣根性進行了深刻的鞭撻,評擊時弊,揭露黑暗,成為中國現代文化界的精神領袖。

    世道澆漓,但魯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從祥林嫂的悲劇人生、阿Q的自我安慰、華人的看客心理、狂人在“吃人的社會”中的悲慘結局,以及那個被封建科舉制度深深迫害的讀書人孔乙己……這些人物的命運不只是在先生的小說裡,更彷彿活在我們身邊,就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我們會害怕,但同時卻坦然。我們已經在這樣的世道中傳承了幾千年,形成華人獨特的思想觀念,想要改變著實難。而敢於把它說出來的,便只魯迅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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