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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尊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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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自然律師
律師的敵人當然不是當事人。
個人認為律師的敵人是法律本身。
進入這個行業之前我們都進行了書面的法律基本知識學習,也有了基本的法律思維,當然進一步拿到執業證後就真的進入了這個法律圈子,在這個圈子我們每天在做的事情是什麼呢。
第一,學習,學習,學習。法律是個很有深度的學科門類,律師行業更是個非常有實踐性,挑戰性,以及需要調動你的各項能力的複雜行業。在這個行業中,我們要掌握的東西很多,但不可否認的是,法律是根基,所以,一直在學法,學習的過程,是一個戰勝自己,也戰勝法律的過程,所以,我認為在學習中法律是敵人,不可置疑。
第二,和當事人打交道。律師這行人才濟濟,競爭壓力很大,每年都會有很多的優秀畢業生躋身這個隊伍中,想從事這行,要學會推銷自己,遇強則強。想作為一個優秀律師,要做的是讓你的當事人選擇你,認可你。現實中,很多人找律師貨比三家,各種挑揀,當然我們也清楚,想真的贏得官司必須得自身硬,自身的素質要提上去。這是一個把自己的法律綜合能力展示給當事人的過程,這個時候敵人是當事人嗎?當然不是,這是個調動自己能力的過程,當然敵人是自己的能力,從這個層面上,法律能力也是敵人。
第三,委託後的代理過程。這個過程中,完整合材料,收集證據,出庭辯護,和對方律師打交道,和公檢法打交道,這個交道是什麼?排除其他不談,一個案子歸根結底能不能贏,還是要看法律和證據,證據怎麼收集,還是要看法律規定。
律師行業像一片大海,律師跳進去了,能不能找到著力點,利用自己的能力到達彼岸是律師要全面應對的挑戰。作為律師,選擇這個行業,為自己負責,也為當事人負責,當仁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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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廣吉律師
在律師圈子裡,是有這樣的說法。但這樣說不是真的就是認為“自己最大的敵人是當事人”。
這句話有調侃的意思:主要是指當事人對律師來說是最重要的,協調不好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就是失敗的,哪怕官司打贏了。
這句話也是把當事人放在很重要位置的意思:要和當事人搞好關係,不能搞成了敵人。
回覆列表
可以肯定不是敵人。究其原因:1.委託人對法律的認知錯誤。
2.律師整個案件的掌握及溝通不暢。如果律師為了接案,未將整個事件的方案及風險告知,則會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3.雙方簽署完備的法律合同及風險告知書是保證雙方互相信任及不產生矛盾的基礎。
所以作為律師,必須要溝通,全面分析及告知風險,並做好檔案簽署工作。作為委託人在委託前多諮詢律師,如實告知,最終選一個能夠說實話,為你著想的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