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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理規定,抵押物貶值造成資不抵債,應該申請破產,然後拍賣財產,如果房產不值錢了,現金如果轉移的話估計抄家也就是幾十萬的事,不夠房貸,尤其是炒房族手上幾套房的。 那麼後存放在父母那的現金肯定取回來,而且兩夫妻工資一年二十多萬又回來了,因為房子便宜,那麼不用擔心沒地方住,那破產後是否對所欠債務不承擔責任了? 如果這樣做銀行就吃虧了,我不太相信能佔到銀行的便宜,破產的時候資不抵債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破產後有沒有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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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雄鷹17572133

    銀行不可能同意你申請破產的到時你們夫妻會共同承擔債務每月的工資卡一發工資銀行會自動扣款直到還清貸款為止因為銀行只要錢不要你的房貶值是你們自己的事銀行不可能為你買單的

  • 2 # 獨釣寒江雪18456234

    兩條路啊,於是按照當初的協議繼續遠。第二種就是斷供,然後銀行走拍賣程式,當然,你也會被拉黑,整個誠信系統全被黑,出門兒出國啊,各種高消費等都被限制住了。

  • 3 # 邱邱總

    之所以要提出“抑制資產泡沫”,更深層的考慮還在於,在實體經濟不振、增速下行的壓力下,房地產的“一枝獨秀”固然在短期內能讓固定資產投資和經濟增長的資料“好看些”,但高房價本身會帶來和衍生更多更大的社會問題,包括加槓桿本身所掩藏的金融風險、進一步擴大社會貧富分化、扼殺大眾創業和創新積極性、加重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深度依賴、經濟結構調整的延緩,以及延滯中產社會的形成,加速精英的海外移民和財產轉移等等。

    從個體來說,絕大多數人都感覺房價太高了,可每個人又擔心此時不進入市場,未來根本買不起房。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在過去十幾年中,被唱衰過多次,可每輪唱衰,在短暫的房價下跌後,迎來的是更猛烈的反彈,很多人就這樣喪失了一次又一次買房和財富增值的機會。

    正是基於這種經驗,中國有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特殊國情,比如說華人多,城市化遠未完成,政府也不希望泡沫破滅,因此,類似日本上世紀80年代泡沫破滅的情景不會在中國重演,任何時候進入市場都是正確的。

    另外,房地產市場與A股市場也具有一定程度上“蹺蹺板效應”。在歐美經濟逐步回升的大背景下,國內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進一步趨嚴並不會造成市場對經濟斷崖式下跌的擔憂,相反“房地產調控政策集中出臺”短期有助於控制住房價過快上漲的壓力,會在一定程度上將資金階段性趕向股市。當然,短期如此,中長期這種“資金蹺蹺板”的持續性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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