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正處在探索世界的階段,而且精力旺盛充沛。大人們看著很累很無聊的事情小朋友會不厭其煩地重複來重複去地做。 這中間,難保小朋友不會跌著碰著。
那麼如果小朋友在學校跌著碰著,老師和家長都應該怎麼面對呢?
我可以分享在澳洲的 幼兒園,這樣的事情學校會怎麼解決,家長又會和應該怎麼面對。
在澳洲,每一間幼兒園, 法律規定一個老師只看顧四個三歲以下的孩子。如果孩子老師數目超過這個的比列,這間幼兒園是可以被登出資格的,而且會被政府很嚴厲地處罰,這其實就是為了相應地減少幼兒園事故的發生率。
那麼老師總歸是不可能一天十二個小時不間斷地跟著孩子走,跑,玩。有的時候孩子就在老師面前玩,但是雙腳一絆倒旁邊的小凳子的腳,可能就跌倒了,額頭碰到小桌子的角,跌出了個包。怎麼辦呢?
不管小朋友跌成如何,嚴重不嚴重,有沒有傷痕,在澳洲,政府法律規定,每個幼兒園的老師只要有一個老師看到小朋友跌倒,那麼這個老師必須馬上找到另外一個老師一起來檢查這個小朋友的傷勢。兩個老師一起來確認小朋友是怎麼跌倒的,有沒有傷著。如果傷著了,傷在哪裡?有沒有出血,嘔吐等?因為這些症狀是直接決定了老師應該怎麼處理跌倒的小朋友。
確定小朋友跌倒了,那麼這兩個老師必須一起填一個事故報告表。
一般事故報告表上會有孩子名字,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老師的處理方式。一般情況下老師也必須馬上給父母打電話,告訴父母事情發生的經過。看父母是否需要馬上過來看看,帶孩子回家等。這個表格填好後,如果父母當時沒有馬上來 (這是如果事故不是很嚴重,孩子不需要馬上去醫院或者急救等),那麼放學時父母來接孩子的時候,父母會被告知今天發生的事故經過,並且這張事故表父母得簽名,表示父母已經被告知事故發生經過了。
在這裡需要說一下,在澳洲一般孩子在去幼兒園(或者學校)之前,一定會被要求填一張醫療同意表。就是如果孩子有生病,傷害,父母是否給學校權利給孩子上藥(當然是基本的止痛,過敏藥之類的),叫救護車,甚至授權醫院做手術(意外緊急情況卻聯絡不到父母)。
那麼有了這個授權表,然後小朋友跌倒了,父母也聯絡了,就分幾種情況再相應處理了。
如果小朋友傷得不明顯嚴重,就是說可能頭上有包,但是沒有什麼流血嘔吐之類的,那麼一般就等著父母來簽名放學接回家就好。
但是如果小朋友出現頭暈,嘔吐,流血,臉色發青等,尤其是如果小朋友頭部被撞到的話,學校通常會緊急要求父母帶孩子去看醫生診斷。如果父母不可以及時趕到,那麼學校會帶小朋友去看醫生,讓醫生診斷該如何處理。
這裡要說一下,如果有的學校沒有帶孩子去看醫生,而父母有擔心的話,強烈建議父母帶孩子去醫生那裡備案一下今天孩子在幼兒園的事故過程。因為如果是內傷的話,有的時候可能幾個月後才會發出來。尤其是頭部。任何頭部的碰撞,如跌倒,碰到牆上,桌子邊角,父母都應該小心為上,去醫生那裡備個案。
如果照著這些細節和步驟去做,我想,不管是學校,老師還是父母,都在小朋友在意外事故發生的時候,都盡到了最大的努力去保護小朋友,並最小化了小朋友可能會面對的將來的結果,那麼,我們就盡到了我們作為成年人對幼小兒童對保護責任了。
小朋友正處在探索世界的階段,而且精力旺盛充沛。大人們看著很累很無聊的事情小朋友會不厭其煩地重複來重複去地做。 這中間,難保小朋友不會跌著碰著。
那麼如果小朋友在學校跌著碰著,老師和家長都應該怎麼面對呢?
我可以分享在澳洲的 幼兒園,這樣的事情學校會怎麼解決,家長又會和應該怎麼面對。
在澳洲,每一間幼兒園, 法律規定一個老師只看顧四個三歲以下的孩子。如果孩子老師數目超過這個的比列,這間幼兒園是可以被登出資格的,而且會被政府很嚴厲地處罰,這其實就是為了相應地減少幼兒園事故的發生率。
那麼老師總歸是不可能一天十二個小時不間斷地跟著孩子走,跑,玩。有的時候孩子就在老師面前玩,但是雙腳一絆倒旁邊的小凳子的腳,可能就跌倒了,額頭碰到小桌子的角,跌出了個包。怎麼辦呢?
不管小朋友跌成如何,嚴重不嚴重,有沒有傷痕,在澳洲,政府法律規定,每個幼兒園的老師只要有一個老師看到小朋友跌倒,那麼這個老師必須馬上找到另外一個老師一起來檢查這個小朋友的傷勢。兩個老師一起來確認小朋友是怎麼跌倒的,有沒有傷著。如果傷著了,傷在哪裡?有沒有出血,嘔吐等?因為這些症狀是直接決定了老師應該怎麼處理跌倒的小朋友。
確定小朋友跌倒了,那麼這兩個老師必須一起填一個事故報告表。
一般事故報告表上會有孩子名字,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老師的處理方式。一般情況下老師也必須馬上給父母打電話,告訴父母事情發生的經過。看父母是否需要馬上過來看看,帶孩子回家等。這個表格填好後,如果父母當時沒有馬上來 (這是如果事故不是很嚴重,孩子不需要馬上去醫院或者急救等),那麼放學時父母來接孩子的時候,父母會被告知今天發生的事故經過,並且這張事故表父母得簽名,表示父母已經被告知事故發生經過了。
在這裡需要說一下,在澳洲一般孩子在去幼兒園(或者學校)之前,一定會被要求填一張醫療同意表。就是如果孩子有生病,傷害,父母是否給學校權利給孩子上藥(當然是基本的止痛,過敏藥之類的),叫救護車,甚至授權醫院做手術(意外緊急情況卻聯絡不到父母)。
那麼有了這個授權表,然後小朋友跌倒了,父母也聯絡了,就分幾種情況再相應處理了。
如果小朋友傷得不明顯嚴重,就是說可能頭上有包,但是沒有什麼流血嘔吐之類的,那麼一般就等著父母來簽名放學接回家就好。
但是如果小朋友出現頭暈,嘔吐,流血,臉色發青等,尤其是如果小朋友頭部被撞到的話,學校通常會緊急要求父母帶孩子去看醫生診斷。如果父母不可以及時趕到,那麼學校會帶小朋友去看醫生,讓醫生診斷該如何處理。
這裡要說一下,如果有的學校沒有帶孩子去看醫生,而父母有擔心的話,強烈建議父母帶孩子去醫生那裡備案一下今天孩子在幼兒園的事故過程。因為如果是內傷的話,有的時候可能幾個月後才會發出來。尤其是頭部。任何頭部的碰撞,如跌倒,碰到牆上,桌子邊角,父母都應該小心為上,去醫生那裡備個案。
如果照著這些細節和步驟去做,我想,不管是學校,老師還是父母,都在小朋友在意外事故發生的時候,都盡到了最大的努力去保護小朋友,並最小化了小朋友可能會面對的將來的結果,那麼,我們就盡到了我們作為成年人對幼小兒童對保護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