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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死者代言人

    這個問題中的“判斷”實際上並不是由法醫來進行,而是一個需要綜合各方面資訊綜合而來的工作。

    很多影視劇中把法醫塑造成了一個十分全能的形象,在案發現場可以查詢各種痕跡,提取大量物證,在屍檢時發現很多異常,回到實驗室能做大量實驗,得到結論之後能推斷整個案件過程,說出各樣的關鍵資訊,最後到了法庭之上舌燦蓮花說的嫌疑人啞口無言,認罪服法。

    其實我們廣大法醫工作者對這樣的工作都紛紛表示好羨慕好崇拜。

    這樣的表現手法在一定程度上誇大了法醫的工作範圍,為了塑造形象把實際工作中幾個人,甚至一個團隊的工作放到了一個人身上來塑造主角。比如在現場提取指紋、腳印的人,實際是屬於痕跡技術人員,這一部分就不是法醫的工作。

    對案件的偵破是一項系統的工作,包含了方方面面的各種資訊,法醫的工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現實情況更多是這樣,法醫對各種偵查手段並不瞭解,同時偵查人員對法醫專業的知識也並不瞭解,兩組人坐下來開會討論案情,進行資訊交流彙總,集體綜合來自各方面的資訊,找到偵查方向,儘快破案,抓捕嫌疑人。

    這也就是所謂的術業有專攻,團隊中每個人都將自己的專業工作發揮好,結合到一起就能達到1+1>2的效果。

    通常情況下,法醫在進行屍檢前會盡可能全面的瞭解死亡之前和死亡當時的情況,可能還要參加現場的勘察工作,這樣可以對於死亡原因有一點方向性的幫助,在屍檢中可以有所側重。

    一些情況下的死亡,透過屍體解剖就可以找到致命的死因,比如被刀傷到重要血管失血死亡的,被人掐脖子導致窒息死亡的,在解剖的時候可以找到明確的證據來判斷死亡原因。而還有很多的死亡,僅僅透過一場解剖是並不能得到明確結論的,這樣的解剖一般叫做陰性解剖,也就是沒有發現很明確的異常。比如因為一些疾病死亡的,這時候就要提取全部的器官,經過用福爾馬林浸泡、固定,然後做成切片,在顯微鏡下尋找疾病。所以法醫病理學對屍體的檢驗是要結合解剖時的大體表現和顯微鏡下切片的組織表現,綜合起來對死亡原因進行判斷的。

    所以,回到這個問題本身,這種“判斷”更多的時候應該是一個各組人馬綜合全方面資訊得到的,而且每一次的情況都是有所不同,不能用以往的情況來直接套用,需要具體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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