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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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園法治苗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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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實在的4
不分青紅皂白的批評和體罰是錯誤。一個小孩子又不是軍人,只能是強調都要穿即可,不然影響咱班級整體形象就足夠了,每一個學生都是有自尊心的孩子。如果你過於的懲罰就會在孩子的心靈埋上怨恨的種子。這顆怨恨的種子總會長大……。所以做為一名教師必須應該知道這個最淺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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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水檸檬19
體罰的概念比較籠統,是罰站還是操場跑圈還是蛙跳?不穿校服是經常性的還是偶爾忘記?我相信大多數教師不會故意為難學生,家長也不應該只聽學生一面之詞,現在的教育已經走入一個極端,那就是不對學生有任何的懲戒。長此以往,教育的功能和社會責任將越來越弱。
體罰是教師對學生肉體實施懲罰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撕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臉上寫字、諷刺挖苦、謾罵、烈日下暴曬等行為。
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臉上寫字、諷刺挖苦、謾罵、烈日下暴曬等行為。
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