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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只有我才能叫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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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茫53
我是個女生,我不是很喜歡和女生同桌,事兒太多,我同桌是個胖胖的男生,不愛說話,但一說全是段子的那種,我經常把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肩膀很粗,他也不在意,有時候我一著急就喜歡拍他兩下,他表現的很介意,但他的笑拆穿了他,我給他起名叫鍾木木,他一直不接受,說太。。『他不姓鍾』不過這幾天換位了,中間三人一排,我倆各自一邊,中間夾著一個人,不過這幾天中間的那個人沒來。今天我歷史的背記手冊丟了,我就把凳子一移做到中間的位置上拿起他的看,他也習慣的讓給我,普通的同學關係,很純潔,只是同桌時間長了,形成了一種默契,挺好的,我喜歡男同桌!!!
高一的時候從市裡來的一個女生,剛好跟我分到一個同桌。因為她走路兩個手在前面一擺一擺的,我就喜歡叫她“企鵝”。因為我們兩個是從市裡來的,所以說話很合得來。她說:“我只能和你說的上話,其他人好陌生。”第二次班級調座位時,她不想動座位,只想著原來的位置。我想調到一個靠窗戶的位置,看她這個舉動,我就默默滾回到她的旁邊。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意思是你要是做其他位置就當我看錯人了。當時做值日生,也給她帶飯之類的,然後她幫著我打掃衛生。之後很多人說,你們倆在一塊兒了吧,你喜歡她吧。當時也真是傻,可能也在叛逆期吧,就生悶氣:明明沒有喜歡她啊,為什麼這麼多流言呢。我就是沒有喜歡上她。那次我當時寢室的同學還和我吵起來了,說是我配不上她,然後她繼續默默打掃著教室,現在想想我好混蛋,情商低到負數。之後她高二轉出去了,再也沒有見過她了。在她的空間裡,看到她頭髮也長了,也會剪空氣劉海了,變得更漂亮了。
高一下半學期跟一個女生同桌,這個女生是姓王,她大爺就是學校的王校長,把我治的服服帖帖的,問我感動嗎,當然不“敢動”了。文理科分班之後,她又讓我當了半個學期的苦力。每次下課都要跑去她們班提水。第一次給她提水的時候,她說:你應該能找到我的座位,你知道我水杯長什麼樣子。我心裡一萬句MMP,鬼知道啊。看在你活潑開朗又不醜的份上,我問個裡面的同學吧。關鍵是裡面有我一個同學是我的初中同學,每次看到我都是異樣的眼光,一副我懂的樣子。
高二的時候和班花一個同桌,那時候天天幫她打水啊,長得很漂亮的一個女生。外班會有很多男生慕名來追求她。她喜歡躲在板凳下面讓我擋著她,說她不在。她發一個說說,一個省略號都能有一百左右的贊。她喜歡看《running man》還拉著我一起看。我覺得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幫她治好了嗓子啞吧。她那次不知怎麼說話啞到無法說話,我在回家的路上跑了幾個藥店,每種藥都試一下吧,也真是膽大。家裡的花壇裡梨樹發芽了,我就放在一個小盆裡拿到學校,她天天端著小盆去外面陽臺曬太陽,嘴裡喊著:小梨小梨。因為跟“李”姓諧音,每次聽到她喊都感覺在喊我一樣。但是到最後我也只能暗戀著她,沒有勇氣說,情敵實在是太多了啊,好多人喜歡她。而且快高三了,有點被同桌迷的神魂顛倒的樣子,成績下滑厲害,結果被家長軍訓了老長時間,只能打消這個念頭。
高三這個女同桌現在變成了我的紅顏知己,在高三最後一個月裡,從陌生變得無話不談。我辦的挫事確實不少,不小心把她初戀送的玻璃杯給踢碎了,我還藏在一個角落裡,被她發現後我買了一個愛心果凍給她賠罪,沒錯,那種四五塊裡面有個愛心的大果凍。我向她要聯絡方式,其實是要個QQ就可以了,結果她直接寫了個電話號碼。於是放暑假的時候天天打電話煲,什麼都說,天南海北。之後她和初戀分手的第二年,那個從高中就開始追她的那個男生,五年了,她突然答應了。我感覺心裡空落落的,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她也為我哭:你要是覺得不好我就不答應他吧。最終還是無奈妥協了,徹底變成了紅顏知己了,在她沒有談物件的那段時間把握好機會被捷足先登了,只能默默的祝福。
現在大學再也沒有女同桌了,很想念當時的同桌分組制度啊。在我的QQ列表裡有一個獨特的分欄:同桌,你還在嗎。致我那些遠去的女同桌,想想那種感情,懵懂無知卻很美好,致逝去的美好青春。有一個女同桌,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