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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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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希文
充電樁與加油站有本質的不同,所以不能在同一地點設定。
便利性不同充電樁比加油站更加便捷,根本不需要在固定的加油站設定,因為充電樁只要有電線既可以安裝,更便捷的地點是停車場,而加油站需要跟建築物保持50米的距離,同時地下還要有儲油管道。
安全性不同雖說充電樁還都比較安全,但畢竟是大量的充電過程,而加油站是很怕靜電的,如果在加油站預埋太多充電樁,一旦有靜電或火花,跟加油站裡瀰漫的油氣混合,很可能會造成火災或爆炸。
快捷性不同加油站,一般家庭轎車只需要5分鐘即可完成加油和繳費全部工作,而充電樁,即便快充也要1小時30分鐘以上。如果充電樁都在加油站,那豈不是把加油站堵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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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唯電新能源汽車社群
因為加油和充電的特點不一樣,所以這種方案並不合適。
首先是所需環境不同。加油是很快的,隨加隨走,所以加油站的場地一般並不大,因為都是幾分鐘的臨時停車;
但是充電則不同,充電需要的時間斷則三五十分鐘,長則八九個小時,更符合充電環境的是停車場。所以目前國內的充電樁建設基本都優先依託停車場來修建。
其次,安全要求不同。加油站是不能有大量電氣工作的,因為加油站屬於易燃易爆場所,他的工作環境裡存在油氣,所以是禁止有靜電等放電情況存在,比如加油機上就有明顯的釋放靜電專用部件,以免電火花引發火災或者爆炸;而充電時都是大功率電流,雖然目前的充電樁安全措施已經相對較好,不過他主要的安全措施在於短路或者儲電,相對於防爆防靜電方面並不足夠,所以建在加油站太危險。
所以綜上所述,目前加油站增設充電設施並不是個比較好的方案,當然也許以後可能技術發展,也許會出現更安全,更專業,更綜合性的能源補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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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關慶恩
首先,國家是鼓勵加油站進行多種經營的,加油站增設加氣功能、充電功能,國家是持支援態度的,這是政策原則大方向。但是,目前加油站安裝充電樁的加油站非常少,我個人覺得是由於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1、安全原因:
由於充電樁屬於大功率用電裝置,還需要與油罐、加油機等有油氣散發的部位保持安全間距,以保證安全。偏偏管理和解讀這個安全間距的國標檔案GB50156《加油加氣站設計施工規範》現行的版本是2012年的,在2014年對LNG和CNG、LPG等加氣裝置設施進行了區域性修訂。而充電汽車和充電樁的發展是在2015年度才真正開始,國標檔案對充電樁的監管不能說一片空白,至少是無法可依的狀態。安監局沒有辦法根據國標驗收。
2、經濟原因:
①加油站多數處於交通要道,土地成本很高,可以說寸土寸金。建設充電樁本身需要停車位佔用面積,按照單位面積來計算投入產出,回報率遠遠比不上賣油和便利店商品;②加油站絕大多數自己有變壓器,充電樁硬體投資對加油站來說算不得什麼大錢,但問題在於:供電局的增容費絕對不是一筆小錢,讓人連去問一下的勇氣都沒有;③加油站畢竟屬於危險場所,有車輛停留,就難保充電顧客在充電等待期間遇到不安全的事,比如火災,而顧客在商家享受服務期間財產受到損失,商家必定有責任。保險公司可能會把責任推給加油站。賺了充電的那點小錢,負擔整車的風險,實在不划算;
3、資質原因:
建設充電站、從事充電行業是有門檻的。有的規定明確地提出五條要求:①註冊資金2000萬(這個擋不住人);②有管理系統(這個不算門檻,的確該有);③有10名電工,其中至少兩個高壓電工(這個比較討厭,加油站沒那麼多人,但肯花錢的話,找幾個電工來“掛靠”還是能夠解決的);④有比較完備的管理制度(這個也不算門檻,的確該有);⑤在省內要有不少於500根充電樁(這一條沒辦法解釋,一個新興行業的企業,即使攥著500根樁的錢,全力去布點鋪開,三年兩年也未必能落地,而在500根全部落地之前,對不起,您是沒有資格成立充電樁管理公司的,那麼之前您建立的499根充電樁,一定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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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部分試點城市目前的情況看,雖然也建了一些充電樁,但主要還是在一些偏遠區縣,在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建一個充電樁的地價成本非常昂貴。現在北京嘗試將開展路燈充電樁研製及試點應用,但還僅僅處於規劃狀態,需要進行電路分離改造,充電樁的普及,需要多方協同和技術推動的支援,也同時直接影響了電動汽車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