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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曉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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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254136
你為什麼說沒有指紋識別呢?肉眼看行不行?可能古人還掌握了一些竅門。實際上,重要的是,一旦指紋唯一性的特徵得到普遍認可,那指印作為一種身份證明就有權威。大多數時候按了指紋的人都認帳,很少真的需要去識別指紋的。必須比照指紋的事兒,比如現在電視裡經常有的憑個指紋破案的橋段,在古時候就幾乎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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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聊兵6819800
沒有指紋庫,但是可以進行指紋對比。沒有指紋庫就不能透過指紋找人。與現在不同,現在如果有案底的人再犯罪,很容易就可以從指紋庫裡找到了,古代卻不行。但是古人也知道指紋的唯一性,要是有人仿造簽名,被仿者可以透過指紋來進行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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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鹹魚帶你看
按指紋其實是一種“簽名”,是一種身份的確定!
古代能讀書的人並不多,很多人都不識字,人與人之間做生意或者什麼買賣就只能透過簽字畫押來證明。而且當時若有需要個人簽字確認的文書,很多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那又怎麼來表現個人的簽字權利呢,那麼就只有按手印啦。所以說他們按手印,不是用來比對指紋的,而是作為個人簽字認可的,是對這份文書的認可或者是承認這份文書與自己有關!
古人不識字的人很多,不像現在,教育普及了,也就很少有說在用指紋來畫押“文書”的了。當然,現在科技發達了,指紋的用處也越來越多,也是身份的象徵!
古代人的智慧不容小覷,說不定我們有很多東西都是根據他們的貢獻而研發出來造福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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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鈦度派索
首先指紋掌紋古代是作為一種簽名手段,古代人非常敬奉禮義廉恥和信譽,簽名或者打手印都是表示對內容的認可。而且在宋代宋慈已經發現每個人的掌紋不一樣,就算有人反口不認,掌紋也可以透過對比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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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影子書屋
古代人和現在人一樣,用眼睛看。 古代人與現代人的區別又在於,他們沒有清楚地意識到,一個人一個手印樣式。他們那樣做,大概只是出於經驗。 正因古代人沒有認識到手紋的唯一特性,所以,會寫字的人,不是還經常以簽字來代替嗎?當然,你肯定知道,簽字才不安全。可見,古人是從經驗的出發,把簽字與手印同等對待了。
指紋是人類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面板所形成的紋路。指紋能使手在接觸物件時增加摩擦力,從而更容易發力及抓緊物件。是人類進化過程式中自然形成的。指紋由遺傳影響,由於每個人的遺傳基因均不同,所以指紋也不同。然而,指紋的形成雖然主要受到遺傳影響,但也有環境因素,當胎兒在母體內發育三至四個月時,指紋就已經形成,但兒童在成長期間指紋會略有改變,直到青春期14歲左右時才會定型。在皮膚髮育過程中,雖然表皮、真皮,以及基質層都在共同成長,但柔軟的皮下組織長得比相對堅硬的表皮快,因此會對錶皮產生源源不斷的上頂壓力,迫使長得較慢的表皮向內層組織收縮塌陷,逐漸變彎打皺,以減輕皮下組織施加給它的壓力。如此一來,一方面使勁向上攻,一方面被迫往下撤,導致表皮長得曲曲彎彎,坑窪不平,形成紋路。這種變彎打皺的過程隨著內層組織產生的上層壓力的變化而波動起伏,形成凹凸不平的脊紋或皺褶,直到發育過程中止,最終定型為至死不變的指紋。
指紋有3種基本型別——環型、弓型和螺旋型。是皮下組織對指肚表皮頂壓方向的不同造就了這不同的型別。研究表明,如果某人指頭肚高而圓,其指紋的紋路將是螺旋型。現在,科學家已能夠透過模型再現那些較為常見的指紋,也能重複不太複雜的罕見指紋的形成過程。
目前尚未發現有不同的人擁有相同的指紋,所以每個人的指紋也是獨一無二。由於指紋是每個人獨有的標記,近幾百年來,罪犯在犯案現場留下的指紋,均成為警方追捕疑犯的重要線索。現今鑑別指紋方法已經電腦化,使鑑別程式更快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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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歷史大學堂
指紋技術是二十一世紀的一項新技術,不僅可以用於保密資訊方面,還由於每個人的指紋都不一樣,且終身不變,因而廣泛應用於犯罪破案,這一項技術可謂是讓不法分子無所遁形,只要將在現場提到的指紋透過與嫌疑人的對比,即確定作案罪犯,指紋技術加快了破案速度,讓很多疑案、冤案也得以迎刃而解,正所謂正義不會缺乏,只是會遲到,即使逃亡多年的嫌疑人也可能因為一次不經意的錄指紋而最終被捕。
由於指紋的特殊性,故而現在的很多檔案簽字、畫押等都需按手指印,但按指印可不是我們現代人的“專利”,在一古裝些電視劇中也經常看到很多簽字畫押的情形,簽完名和日期後,在上面蓋上手指印,古代沒有指紋技術,也就是不能識別這個指紋是誰的,要是簽字人不承認是自己做的,簽字畫押不等於是做無用功嗎?如果這樣想那就太低估古人的智慧了,事實上古人也是有“指紋技術”這一門“黑科技”的。那麼古人都在哪方面應用了指紋呢?
圖1 古代契紙契尾上的簽字畫押
中國古代人口雖然比不上現在,但人口數量卻也不少,因為階級的原因,不會像今天我們一樣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讀書識字是地主貴族的事,而佔大多數的貧苦百姓是沒有能力接受教育的,文盲居多,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那麼如何解決在一些檔案上既安全又有效地確保本人已瞭解檔案呢?在這種情況下,古人便想出了畫押,按上自己的手指印,以示自己已同意。
古人很早就懂得了指紋對比,並開始運用到了案件審查上,雖然精準度比不上今天的指紋識別器,但在當時卻是非常靠譜的一個方法了,據記載,秦朝便開始運用指紋來破案,秦朝的《封珍式-穴盜》中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是有記錄的最早運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古人對指紋的分析很簡單,簡單來說就是肉眼辨別,古人將指紋分為兩類,即“螺”和“箕”。“螺”是漩渦型指紋,呈螺旋狀,“箕”是流狀指紋,每個人的指紋的節點都會不同,透過對別,不難得出結果。
圖2 箕紋和斗紋的區別
圖3 各類的鬥型紋
宋元時期是指紋查案的一個新高度,北宋的元絳是這方面的行家,北宋有個叫周整的人喜歡賭博,家裡有不少上等田,這些田被一個叫龍聿的惡霸看上了,便誘惑他賭博並出老千贏了他,利用周母的舊文術偽造田契,但有個破綻,就是日期寫在指紋之上了,周母知道後告到官府,但官府並未發覺這個破綻,所以駁回了周母的訴求,元絳任縣官之後,經過仔細察看,發現了其中的破綻,最終保住了周家的“命根子”。
宋朝的提刑官宋慈在這方面也是個行家,“法醫”出身的他,被稱為“古代十大斷案高手”,一生的著作《洗冤錄》,裡面詳細記載瞭如何運用指紋來破案。
圖4 《洗冤錄》又稱《洗冤集錄》,宋朝法醫宋慈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
元朝的潘澤曾經利用指紋對比破了一起冤案,在任浙西廉副使時,一“村霸”利用偽造的賣身契將其中一家人十七口擄為奴隸,“奴隸”不服,便狀告地主,但當地官員發現賣身契上有原告祖輩的指紋,上面標明是世代為奴,由於這個原因,原告敗訴,多次上訴還是無法得到正義,潘澤接手此案後,發現其中的指紋比較疏,而賣身契上說畫押者是十三歲,他發現少年的指紋是比較密的,成年人的比較疏,便找來一些十三歲的少年,各按下指紋對比,證明了賣身契是偽造的,還了一家人的清白。
還有就是古代人按拇指一般是用拇指,這就成了一個漏洞,一些罪犯利用這個不成文的規定,在指紋對比之前就“忍疼割愛”,把拇指切掉了,沒有了對比,奈我如何,但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後來就規定用手掌或腳掌來畫押,這一招可謂是斷了罪犯的後路,總不能把自己的腳掌、手掌都砍了吧?還沒開始審案,自己便“損兵三千了。”宋元時期的案件結束亦需“點指畫字”。
圖5 指紋的圖解
指紋除了可以用來核查案件,還可以用來代表一種契約精神,在唐朝開始成熟,各種的契約、遺囑等都有了指紋,與核查字跡相比,指紋更具不可複製性,按手紋在《周禮》中的說法是“下手書”,到了唐朝改叫“畫指券”,雙方簽訂人以及中間人在契約達成後都需畫下食指上三條指節,亦叫“畫指為信”。
不僅唐朝盛行按手紋,同時期的吐蕃王朝也流行,但不同於唐王朝,吐蕃喜歡直接按指紋。看手紋是非常考驗眼力的,沒有火眼金睛的功夫還真的有點遭不住,故而到了宋朝,流行起了“打手模”,也就是整個手印按在了契約上,相對於唐朝時期的按手紋,辨別率更高,所以宋元時期才會有那麼多像元絳的“指紋高手”。到了明清時期,指紋的法律效應、契約效力越來越強,契約上都會注有“並本男手印”或“並本女手印”的話。
圖6 雲南早期兄弟分家文約,內容獨特詳實,族人簽字畫押,時代特徵明顯
指紋也應用於古代的資訊保密,尤其是一些機要檔案,古時候的保密檔案主要都是用竹簡來書寫,寫好後,把竹簡捲起來,之後用粘土密封,再蓋上手印或印章,如果有人偷看了機密必然會破壞指印,為了神不知鬼不覺,必須再封上蓋上相似指印,但兩個人的紋路是不可能一樣的,只要對比指紋,便可知真假。一些名人所做的字畫、工匠所製造的陶器等有時也會印上指紋,以防被偽造。
指紋的應用是中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之一,西方直到十七世紀才發現指紋的特殊性,整整比西方早了2000年,是中國古代人民貢獻給世界的又一大“專利”。
文:飛揚
參考文獻:《周禮》《洗冤錄》《封珍式-穴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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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古人的智慧,以下轉載網友的,指紋法至少在唐代就已經有了,最早的有記載的使用指紋法辨別人的為唐代學者賈公彥,1927年德國羅伯特·海因德爾就在其《指紋鑑定》一書中說,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實際上,中國的應用指紋的歷史遠在唐代之前。解放後發現的唐代許多文書、契約、遺囑上都有指紋、指節紋或掌紋,以此作為識別個人的重要手段。此後歷代,都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鑑的習慣。 謝謝這位不具名的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