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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歷史中,官員是少數有穩定待遇的一部分人群。如果沒有被革去官員身份,他們可以享受終生待遇。在任時有福利,退休後有保障。如果級別夠高,受到皇帝特殊照顧,子孫還可以更容易獲得官職。
所以在清朝社會里,官員的待遇僅次於宗室皇族。如果不演算法外收入的話,官員待遇中,很大一部分,還是來自俸祿。這也是中國沿襲數千年的傳統,清朝建立官制後,一併繼承的制度。
但是,在不同歷史時期內,清朝官員可以領取到的俸祿,並不相同。因為清朝建立後,雖然沿襲明朝制度,但考慮到自身情況,對很多制度,又進行了修改。官員俸祿待遇,便是其中之一。
順治年間,當時朝廷提倡滿漢官員,一律平等。之所以會有這個說法,主要是因為,清朝入關後,僅依靠滿、蒙兩族,根本無法完成統一治理。依靠漢人官員,成為必然趨勢。《清朝通典》中就明確提出:“滿洲漢人俱一律按品頒發。”
但是,當時額定的官員俸祿極低。按品級發放來說,一品文官的俸祿,每年只有180兩。級別越低,俸祿越低。到了從九品官員,每年俸祿只有32兩5錢2分。雖然還有祿米,但遠遠達不到每年俸祿300兩白銀的待遇。
而武將的待遇,在順治年間,主要以土地作為標準。按照關外的規矩,將領可以圈佔土地作為朝廷犒賞自己的待遇。這個做法源於清朝傳統,卻對現有統治造成極大衝擊。康熙皇帝繼位後,圈地現象十分嚴重。朝廷下令,廢除武將圈地的做法,改用俸祿作為待遇。
武將的俸祿同樣以品級發放,並參考文官作為標準。武將在順治年間的待遇,並不是以俸祿發放作為標準,而是圈佔土地。這是清朝入關前的做法。直到康熙年間,武將才廢除圈地做法,改用俸祿取代。而同樣以品級,參考文官作為發放標準。
只不過在武將當中,八旗俸祿會比綠營俸祿稍微高一些。如果按照300兩白銀作為劃分線的話,清朝初期官員的俸祿,沒有達到這一標準。
換句話說,清朝前期,仍沿襲明朝對官員採用的“低薪制”。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可以降低國庫對官員的俸祿開支。但弊端也很明顯。官員如果僅依靠俸祿,便難以維繫生活,這非常容易誘發官員的腐敗。
尤其是地方官,他們掌管財政賦稅,跟錢距離太近。京官中的戶部,也經常出現塌方式腐敗,官員集體貪汙的現象。為了緩解這一情況,雍正以後,清朝開始為現任官員推出各種補貼。
比如說,在武將當中,朝廷推行了“薪銀”,“心紅紙張銀”等補貼。這些補貼的數額還是比較高的。
按照清朝規定,這些補貼原本只是為了滿足武將日常處理公務所需。後來將領卻把這些錢都揣進自己的私人腰包,朝廷發現,這麼下去,還是無法保證武將的清廉。
於是,在綠營中,將領的俸祿改為薪銀、心紅紙張銀、蔬菜燭炭銀,不發祿米。這些不再只是處理公務,而是可以歸入將領的私人用度。
綠營將領的收入差距之間較小,且普遍高於同級別文官。而八旗將領則有養廉銀增加收入。養廉銀的數額,可以達到正式俸祿的數十倍,乃至上百倍。
清朝不僅在八旗將領中推行這一制度,在文官中,地方官和部分京官,也可以享受這一待遇。養廉銀的數額,按照具體職位而定。同樣是總督,不同地區的總督,養廉銀數額都會不同。但是,級別還是一個很多的影響因素。
以正七品知縣為例,它的俸祿只有45兩白銀,養廉銀卻能達到上千兩白銀。其餘京官則統統都有“恩俸”。所謂“恩俸”,便是發雙倍俸祿和祿米。這個待遇,京官中基本都可以享受到。除了內務府是領取雙倍俸祿,單倍祿米。
但是,養廉銀跟官員的其他補貼,都不能算在額定俸祿當中。這也是清朝為減輕財政負擔所作的考慮。清朝為鼓勵官員到達年齡後主動退休,給每個正常退休的官員,發放一筆退休俸祿。
退休俸祿,便是根據官員正式俸祿發放的。三品以上官員,退休後可以發放在任時的全部俸祿。三品以下,退休後發放在任時的一半俸祿。
清朝規定,官員退休後,在任時的“恩俸”和兼任其他職位的俸祿,同樣不發放。如果養廉銀和其他補貼算在當中,朝廷每年為退休官員發放俸祿,便是一筆巨大的開銷。
對於朝廷來說,這些人都已經退休,雖然可以發揮餘熱,但作用有限。為他們再花那麼多錢,確實不值當。
總結而言,清朝官員中,僅靠額定俸祿,就想突破300兩白銀的,僅雍正以後的一二品京官才有機會得到。前提不要遇到朝廷罰俸,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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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論清代官員的工資水平,個人覺得還是舉例項來說比較好。
清代官員李慈銘喜歡寫日記,別人都是靠文章、靠著作等身出名,但李慈銘卻不作文章,單靠一本《越縵堂日記》就名揚天下。他從咸豐四年(1854年)開始,一直寫到光緒二十年(1894年),整整寫了41年的日記,裡面詳細記載了各種事項,包括收入支出這種“敏感”事情,為後面的史學研究提供了豐富的一手資料。
李慈銘的官位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他在光緒十三年(1887年)由曾經的候補郎中終於得以上位,成為了戶部江南司的郎中,而當時的江南司掌管整個江南地區的財政事務,可謂是當時油水最多的部門之一,但李慈銘卻並沒有撈到什麼好處,這和當時清朝的體制有關,清代各部下屬的司一級機構有兩名領導,都叫做郎中,但一名是滿族,一名是漢族,漢郎中基本上相當於二把手,再加上李慈銘整日和朋友相聚聽戲,基本上無心工作,因此他在江南司並沒有什麼額外的灰色收入。
根據《越縵堂日記》的記載,李慈銘在這一年裡獲得了135兩銀子和1200斤糙米,統一折算下來大概相當於今天的25000元,一個月也就2500元,然而李慈銘在這一年裡卻花出去了整整2000兩銀子,大概相當於今天的30萬元,兩相比較之下,中間的差距令人驚訝。然而令人費解的是,李慈銘並沒有多少來自於官場的灰色收入,那麼他花的那麼多錢究竟從哪裡來的呢?
這就又要說到清朝官場的一些潛規則了,實際上,作為一名京城官員,李慈銘每年都有地方官送來的名目多樣的“孝敬”錢,除此之外,還有那些來到京城捐官的同鄉所送的“印結”銀,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打通關節的費用,不過在當時,這些都是朝廷所允許的,和我們現在嚴厲打擊的態度截然不同,在各種各樣的非工資收入的支撐下,李慈銘這一年收入了2300多兩銀子,而工資僅僅只有一百多兩,兩者的差距,更加體現出了當時清朝官場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