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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hynowhy

    嚴格意義上的經銷商和代理商是有區別的:

    所謂經銷商的“經銷”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經銷商的經營範圍和方式如下:

    1、獨立的經營機構

    2、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獲得經營利潤

    4、多品種經營

    5、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6、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託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其明顯特徵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佣金。經銷商則大不相同。代理商的經營範圍和方式如下:

    1、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賺取佣金(提成)

    4、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供貨權力較大

    但現實中很多代理商對其所代理的產品也是擁有所有權的,必須先從廠家或上級代理進貨,而後銷售,其與經銷商的區別體現在其經營活動是否受廠家或上級代理指導和限制,在本經營區域內有否對所經營的商品的管理區和獨家經營權,代理商是廠家授權在某地區的代表,代行廠家的某些職能,並經銷某種產品的商戶,無自主權,受廠家的約束較多。

    而代理商也是賺取的佣金,拿的提成,假如賣出酒水飲料越多,那麼能拿到的金額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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