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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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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功總在施工的道路上
居民小區裡面的各類建築物首先要有相應的規劃設計圖紙及審批手續。在住宅區內,沒經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各類建築都是違章建築。舉以下例子供參考:比如在隔壁的空地裡建了一小房子來養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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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越龍保溫
違章建築的判定,是沒有經過國土部門,建設部門審批的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翻新的工程都屬於違章建築,包括小區裡面違反房屋買賣合同要求,私自搭建的Sunny房,封閉陽臺,私自封閉露臺,以及消防連廊。目前城市建設發展迅速,部分處於政府動遷安置開發範圍內,在開發規劃出臺後新建的建築也會被稱為搶建,套取補償費用的被認可為違章建築。
什麼是違章建築?
通常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也就是說,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或者超出上述該證的許可範圍建設的,都有可能被認定為違章建築。
無證房和證件不齊全的房屋是違章建築嗎?2008年1月1日實施《城鄉規劃法》以前,只有城市房屋才需要規劃審批,農村房屋建設根本不需要經規劃部門審批,只要取得村委會的批單就可以。對拆遷範圍內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手續不全房屋,應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補辦手續。對政策不明確但確屬合理要求的,要抓緊制訂相應的政策,限期處理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工作,並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早日解決。 所以,無證房、證件不 齊全的房屋不等於違章建築,不等於可以無償強制拆除。
誰有權力認定違章建築?實踐中,我們經常遇到拆遷方直接和被拆遷人說,你這是違章建築,按政策沒有補償或者是隻有很低的補償。實際上,違章建築的認定有著嚴格的法律要求,須有權的行政部門經法定的程式認定後才能確認為違章,拆遷和拆除違章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式,拆遷方是沒有權利在拆遷過程中直接認定違章。規劃部門有權認定違章建築,認定為違章建築,城管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才可以對違章建築做出責令拆除的行政處罰。
違章建築的認定依據目前各級地方政府部門界定違章建築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從屬性上看,建築物必須以土地為依託,離開了土地,建築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強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違章建築;從違章問題嚴重程度看,城市的違章建築確實要比其他地方違章建築突出,依照城鄉規劃法可以處理大部分違章建築。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於房屋所有權登記工作中對違章建築處理的原則意見》規定:“一、關於時間界限。考慮到《城市規劃條例》是國務院一九八四年新頒發的,各地制定審批城市規劃也有先有後,各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合情合理地確定處理違章建築的時間界限。各地在處理違章建築時,對時限以前的可適當放寬,時限以後的應從嚴處理。”因此,1984年是個重要的時間界限。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透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