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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奇蟻眾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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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合夥人
我親身體會說一下吧,如果企業的收入小於支出或者根本沒有收入而一直是支出,那麼只能自己往裡面貼錢了,此時你別想什麼天使風險資金了,只能靠自己熬著,裁員,縮減開支保證自己活下去,想盡一切辦法搞收入,如果你正在做的專案目前沒有收入,看看你的經營範圍,找出一個能賺錢的專案,保證企業活下去,活下去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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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易侃品牌
這種情況一般的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
這個企業是你一個人的。
這種情況,即使企業就算是虧損,你也可以在,公司的資金裡面支出,反正都是從左口袋拿到右口袋。
企業是大家的,你只是股東之一。
如果說企業是大家的,你只是股東之一,這個試卷特別注意了,如果你從公司資產裡邊挪動資金給自己使用,這就可能是侵佔公司資產的犯罪行為。
但因為你在公司工作,所以你應該是可以得到相應的報酬。這種方式是合法合規的。
希望這樣的回覆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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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論語早讀
一、不管公司是虧損的還是盈利的,我們從公司獲得可支配收入,就是工資和按照股份以及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取得的分紅。如果公司虧損,沒有分紅,那能夠直接獲取的就是工資。二、如果工資部分不能夠支付我們的開支(除了日常開支外,不排除突發性的其他開支),如果你的專案雖然是虧損階段,但是被投資人看好,願意投資你,創始團隊成員可以考慮在融資的時候部分變現用於改善生活或者應急。(公司融資是指,先有股東以其稀釋股份,後進入的投資者為公司注入資金獲得稀釋出來的股份。變現是指新股東從老股東手裡購買股份,錢不進入公司,進入股份出讓者手裡。在變現這一塊,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會有規定。)三、還是以專案雖然處於虧損階段,但是被投資人看好,也可以以股份向現有股東抵押借款。如果借款到時候可以還,則還。如果還不上,則債轉股。關於債轉股的具體規定,可以雙方協商並且獲得董事會透過。
有個概念我們需要釐清一下,絕大部分時候,我們在說創業的時候,是指創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錢即便都是你個人投入的,和你自己的錢也屬於兩回事。如果公司虧損了,追究賠償責任的時候,賠償的主體是公司,不是你個人。如果公司的錢全部賠完了,只要不是以你個人名義借貸的款項,是不能追究到你個人的。簡單說,公司的錢是公司的錢,你的錢是你的錢。兩者不能混同。
創業的時候,只要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的,一定要領取工資。領取公司的合理性是不管這個公司是屬於你一個人的,還是屬於幾個人的。你付出了勞動,公司承擔成本,這個都是公司成本支出的一部分。有一些人,尤其是開小店的,在不計算老闆自己的工資的時候是賺錢的,計算老闆自己的工資的時候,就是虧損的。這個時候,你就可以考慮是不是要繼續做這個生意,開這個店了。我們可以自己領取工資以後,在公司需要繼續投入的時候,可以選擇繼續為公司增資或不繼續為公司增資,但是,不領取公司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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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中,一直虧損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企業單純依靠商品來贏利支撐企業的運轉,而企業的流動資金可以支撐企業的運轉,那麼企業可以生存下去,如果資金鍊斷了,就意味著企業倒閉。
另一種是企業有好的商業模式,雖然企業看似一直在虧損,但企業的市場佔有率/使用者的覆蓋率一直在上升,並且有投資機構可以持續的投資企業,那麼企業可以良性運轉,比如京東就一直在虧錢,但不代表劉強東沒錢。如果你沒有好的商業模式,沒有人投資你的錢,一但資金鍊斷了,也就意味著公司結束了。
至於你的問題創業者個人可支配資金問題,如果沒有外在的投資,本身就是你自己的資金在創業,那麼支配資金,實際上是你自己的。而創業者基本上都是自己的錢在運作和支配。而如果你的企業已經有投資機構在投資,一方面是依靠你自己的錢來支撐你自己的,另一方面可以按職位發放工資,也就是說你自己也是有工資的。另一方面,在融資的過程中,你自己也可以出讓部分股份進行變現。
但是,沒有說創業者可誰來給你可支配資金,資金用途是公司還是用於你的個人開支,這個都是不一樣的。總之,創業者在沒有成功錢,就是你自己的錢在支撐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