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能夠把自己的苦難,一遍又一遍的說給別人聽,有時會讓人感到不解,「為什麼要不斷的重複痛苦的記憶,那不會很難受嗎?」
我想起一個故事,講的是一隻受傷的小熊。
小熊在森林裡遇到小鹿,對小鹿說:「我受傷了。」小鹿問傷得怎麼樣,小熊就把傷口掀起來給小鹿看。後來遇到森林裡的其他動物,小熊一次又一次的掀起傷口。
所以小熊的傷永遠好不了,總是還沒結痂,又被撕裂。
現實生活,或諮詢室中,有時能聆聽到一些人對過往傷痛的複述。
某種說法,認為當一個人可以好好陳述自己過往的痛苦,表示他已經從痛苦中走出來。從心理諮詢的角度,這個說法不盡正確。
當一個人遭受心理創傷,譬如被家暴的妻子、受父親性侵的兒女,或是電影《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受戰爭陰影所苦計程車兵等人。
當創傷超越一個人內心能承受的臨界點,瓦解內心的自我防禦系統,嚴重可能導致「解離症」(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輕微一點會使我們一個人的知覺,以及記憶方面的認知呈現「分解」(dissolving)狀態,無論輕重都屬於創傷後應激障礙的反應。
回到前面受傷的小熊,當我們心理受創,我們會受到創傷的記憶侵擾,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許多細微的事物都可能引發我們對於創傷的聯想。
所以小熊會不斷的重複自己受創的場景,這可能並非牠不想讓傷口好起來,而是創傷記憶縈繞不去的影響。
進而,如果創傷大到一個程度,我們的心理會用類似解離的機制去保護自己。
就像一些遭受強暴的被害者,他們回憶起當下的場景,會有一種人魂分離的記憶,好像在強暴當下,他的靈魂從那個被壓在加害者身軀底下的身體飄出來,靜靜的坐在旁邊目睹一切過程,進而自己的身體就感覺不到被強暴的疼痛,以及求饒、反抗、呼救皆得不到迴應的絕望。
當一個人還沒有真正能夠面對自己的創傷,有時反而能夠從這種旁觀者的角度,用貌似很冷靜,甚至冷酷的陳述表達非常變態而暴力的受害場景。
旁邊的人聽來可能內心非常不舒服,但表達這件事情的被害者卻說得雲淡風輕。
實際上,這非但不是他真的從創傷中復原,而是還未真正直面創傷的表現。
他並不是從自身的創傷去描繪這件事,因為這件事被他內在的知覺給遮蔽了,他彷佛是在轉述一段電影情節,彷佛內心另一個聲音在告訴自己「那不是真的」、「那段畫面只是想象」或是「一場夢」。
對旁邊的人來說,他們知道這不是想象,而是一段現實的經歷,而一般人對於痛苦的內在知覺與想象力並未自我遮蔽,所以反而聽話的人難受,說話的人顯得淡然。
換句話說,處於這種狀態的被害者,他表面上看像是接受創傷經歷,走出哀痛。實則他的復原之路尚未展開,他還沒有準備好與創傷面對面,處理創傷。
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就在於即使我們用這樣的方式去隔離創傷記憶,也無法阻擋創傷持續傷害我們。
一方面,我們還是沒有培養起足夠承受創傷的能力;另一方面,創傷會以各種形式「閃回」,使我們莫名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甚至使我們忘了要遠離帶給我們創傷的物件,甚至使那位加害人繼續逍遙法外。
更重要地,有時我們因此疏忽了真正需要被持續關注的物件。我們以為他們好了,就像他們口口聲聲說的:「我走出來了。」
卻在我們轉身之際,他們動了輕生的念頭,留給生者無法挽回的遺憾。
說出口是走向痊癒的開始,但僅僅只是開始。
當我們割除了痛苦,也等於割除了自我的一部分,這使我們變得不再完整。或許相較面對創傷,麻木或遺忘更能讓我們快樂。
但向來這些創傷一旦成為我們的「身外物」,也就意味著它們不受我們所控,我們會反過來被這些創傷捆綁,彷佛這些創傷有了自己的生命,成為揮散不去的幽靈。
解離或自我遮蔽式的創傷回憶,正如前面所說,是對我們心靈的保護。這個保護的意義,在於使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積累自我療愈的能量。
學者將這種人魂分離,面對創傷的描述形容是「前敘事性的」(prenarrative)。
我想這可以對比當我們真正面對創傷,為我們的創傷重新譜寫我們看待它的態度,進而要一點一滴的修補它,同時修補我們自己,使我們的人格再次完整,透過我們的手進行新的,當下的人生「敘事」。
我們重建自己對創傷的看法,明瞭這當中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從破碎的記憶中還原出完整的事件脈絡。
我們理解到哪些是可以改變的,哪些復原的方式是不切實際的,以此好真正重新檢視之後展開的生命歷程,找回我們的自尊,對他人的信任。
最後我們才能真正放下,放下那些創傷壓在我們身上的烙印,正如有時我們放下復仇的念頭,不是為了原諒加害者,而是寬恕自己。
讓我們明瞭繼續前行並不會對不起過去那個受傷的自己,而是將受傷的自己與站起來的自己重新合而為一。
有些人能夠把自己的苦難,一遍又一遍的說給別人聽,有時會讓人感到不解,「為什麼要不斷的重複痛苦的記憶,那不會很難受嗎?」
我想起一個故事,講的是一隻受傷的小熊。
小熊在森林裡遇到小鹿,對小鹿說:「我受傷了。」小鹿問傷得怎麼樣,小熊就把傷口掀起來給小鹿看。後來遇到森林裡的其他動物,小熊一次又一次的掀起傷口。
所以小熊的傷永遠好不了,總是還沒結痂,又被撕裂。
現實生活,或諮詢室中,有時能聆聽到一些人對過往傷痛的複述。
某種說法,認為當一個人可以好好陳述自己過往的痛苦,表示他已經從痛苦中走出來。從心理諮詢的角度,這個說法不盡正確。
當一個人遭受心理創傷,譬如被家暴的妻子、受父親性侵的兒女,或是電影《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受戰爭陰影所苦計程車兵等人。
當創傷超越一個人內心能承受的臨界點,瓦解內心的自我防禦系統,嚴重可能導致「解離症」(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輕微一點會使我們一個人的知覺,以及記憶方面的認知呈現「分解」(dissolving)狀態,無論輕重都屬於創傷後應激障礙的反應。
回到前面受傷的小熊,當我們心理受創,我們會受到創傷的記憶侵擾,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許多細微的事物都可能引發我們對於創傷的聯想。
所以小熊會不斷的重複自己受創的場景,這可能並非牠不想讓傷口好起來,而是創傷記憶縈繞不去的影響。
進而,如果創傷大到一個程度,我們的心理會用類似解離的機制去保護自己。
就像一些遭受強暴的被害者,他們回憶起當下的場景,會有一種人魂分離的記憶,好像在強暴當下,他的靈魂從那個被壓在加害者身軀底下的身體飄出來,靜靜的坐在旁邊目睹一切過程,進而自己的身體就感覺不到被強暴的疼痛,以及求饒、反抗、呼救皆得不到迴應的絕望。
當一個人還沒有真正能夠面對自己的創傷,有時反而能夠從這種旁觀者的角度,用貌似很冷靜,甚至冷酷的陳述表達非常變態而暴力的受害場景。
旁邊的人聽來可能內心非常不舒服,但表達這件事情的被害者卻說得雲淡風輕。
實際上,這非但不是他真的從創傷中復原,而是還未真正直面創傷的表現。
他並不是從自身的創傷去描繪這件事,因為這件事被他內在的知覺給遮蔽了,他彷佛是在轉述一段電影情節,彷佛內心另一個聲音在告訴自己「那不是真的」、「那段畫面只是想象」或是「一場夢」。
對旁邊的人來說,他們知道這不是想象,而是一段現實的經歷,而一般人對於痛苦的內在知覺與想象力並未自我遮蔽,所以反而聽話的人難受,說話的人顯得淡然。
換句話說,處於這種狀態的被害者,他表面上看像是接受創傷經歷,走出哀痛。實則他的復原之路尚未展開,他還沒有準備好與創傷面對面,處理創傷。
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就在於即使我們用這樣的方式去隔離創傷記憶,也無法阻擋創傷持續傷害我們。
一方面,我們還是沒有培養起足夠承受創傷的能力;另一方面,創傷會以各種形式「閃回」,使我們莫名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甚至使我們忘了要遠離帶給我們創傷的物件,甚至使那位加害人繼續逍遙法外。
更重要地,有時我們因此疏忽了真正需要被持續關注的物件。我們以為他們好了,就像他們口口聲聲說的:「我走出來了。」
卻在我們轉身之際,他們動了輕生的念頭,留給生者無法挽回的遺憾。
說出口是走向痊癒的開始,但僅僅只是開始。
當我們割除了痛苦,也等於割除了自我的一部分,這使我們變得不再完整。或許相較面對創傷,麻木或遺忘更能讓我們快樂。
但向來這些創傷一旦成為我們的「身外物」,也就意味著它們不受我們所控,我們會反過來被這些創傷捆綁,彷佛這些創傷有了自己的生命,成為揮散不去的幽靈。
解離或自我遮蔽式的創傷回憶,正如前面所說,是對我們心靈的保護。這個保護的意義,在於使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積累自我療愈的能量。
學者將這種人魂分離,面對創傷的描述形容是「前敘事性的」(prenarrative)。
我想這可以對比當我們真正面對創傷,為我們的創傷重新譜寫我們看待它的態度,進而要一點一滴的修補它,同時修補我們自己,使我們的人格再次完整,透過我們的手進行新的,當下的人生「敘事」。
我們重建自己對創傷的看法,明瞭這當中誰是真正的加害者,從破碎的記憶中還原出完整的事件脈絡。
我們理解到哪些是可以改變的,哪些復原的方式是不切實際的,以此好真正重新檢視之後展開的生命歷程,找回我們的自尊,對他人的信任。
最後我們才能真正放下,放下那些創傷壓在我們身上的烙印,正如有時我們放下復仇的念頭,不是為了原諒加害者,而是寬恕自己。
讓我們明瞭繼續前行並不會對不起過去那個受傷的自己,而是將受傷的自己與站起來的自己重新合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