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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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橙愛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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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偉偉中華36
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事物得守規矩、尊秩序。在道路上通行要遵守道路的規章制度。首先,各行其道,如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慢快車道等。再者,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最後,安全為重,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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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佑置家房產經紀人
我猜很多人遇到這個事情就是按喇叭滴滴他們,如果讓路了就算了,沒讓路估計會超車。其實開車的鳴笛不是不禮貌,不是讓你讓道,而是告訴他們走在機動車道上很危險。如果我沒鳴笛說不定就撞到你了!!!
關於電動車的危害,簡直可說是罄竹難書,我這裡只說了冰山一角。很多朋友說起來也都是咬牙切齒,恨恨的說“早該徹底禁了他!”有時候我氣急了也這麼想過。不過我又想,對還不算富裕的華人來說,電動車是比汽車更為方便低廉的代步工具,而且有汙染小、停靠方便等優點。想象電動車如果真的被禁止生產銷售了,那些年輕的媽媽接送孩子該多麼的不方便?那些勤勞的打工族早晨怎樣去幾公里之外上班?所以“一刀切”的懶政頗不適合用來管理電動車的範疇。
既想擁有電動車帶來的便利,又想保障安全,這就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了。我想了以下幾點:
一個是規範電動腳踏車的行駛,這裡不妨給電動車也上個牌照,根據牌照對違章的汽車人做出處罰,殺一儆百,嚴重違章者吊銷車牌,驅除害群之馬。至於“電動車駕駛證”,我覺得就有點沒必要了,因為那不僅繁瑣,還會帶來權力尋租的機會。
二是加強電動車的檢測和稽核,嚴格管理生產廠家。我們國家一向是很擅長審批制度的,為什麼到電動車這裡就放任自流了呢?也許關鍵是裡邊沒什麼好處。可是為了路上的人們生命安全,最好還是負點責任,讓速度太快的超標電動車無法出廠,強制要求電動車配備些起碼的安全設施。從源頭抓起,是我們政府機關常說的一句話,這並不難,而且很有效,我們有安監局,有質監局,有工商局,多的是辦法去治理。
三是儘量讓電動車和機動車分開。相對於汽車來說,電動車畢竟還是太脆弱了,只要發生事故,汽車人肯定是弱勢群體。所以,使用隔離欄等屏障強行隔離出車道,甚至某些路段禁止電動車行駛,都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這方面,城市裡的主幹道早已經做到了,但輔路、商業街等路段仍沒有人管,交通一團糟,造成汽車走不快,非機動車也不安全。
暫時想到了這麼多,電動車應該是改善我們生活的便捷交通工具,而不應該是影響交通暢通和人身安全的病灶,所以在電動車越來越多的今天,應該儘快得到治理,否則積重難返,終成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