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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建議商標申請人分開註冊,原因有兩個:
一是因為分開註冊可以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組合註冊的話其中一個部分存在相同或者近似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
二是分開註冊使用更加靈活,在使用過程中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組合在一起使用。
商標註冊需要較長的時間,所以商標註冊要趁早。
一般情況下,建議商標申請人分開註冊,原因有兩個:
一是因為分開註冊可以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組合註冊的話其中一個部分存在相同或者近似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
二是分開註冊使用更加靈活,在使用過程中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組合在一起使用。
商標註冊需要較長的時間,所以商標註冊要趁早。
啥是組合商標?
這得從商標六要素說起:
商標有六個基本要素: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
其中只要有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就是組合商標。
那我既然又有文字又有圖形,是不是組合起來註冊更省事?不僅省事,而且省錢呢!
講真?那為啥商標代理都建議我分開註冊呢?這個嘛!有時候他們是為了賺錢,有時候他們是真的挺“專業”~
本文為各位簡單說說組合商標的利與弊:
組合註冊的好處在於:
①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體商標更具顯著性。
②組合註冊成本低。
那我能不能把某知名度較高的品牌的兩個商標組合起來,再改動一些,註冊成自己的?可以呀,你腦子動的挺快…這樣靠譜不?這就看你改動的多少以及審查員的感覺了……不過風險還是很大的!!!
因為:對於組合商標,商標局會將每個元素拆開來分別審查,但是在判斷商標近似時審查員依然會考慮各個要素組合在一起時的整體視覺效果。
這裡,就必要科普一下“近似商標”的判定:
近似商標:兩個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等相似。
也就是說,是否“近似”的關鍵在於“是否會誤認”。
咱們搞這樣的近似還不是為了和名牌“攀親帶故”,故意要讓人家誤認嘛…那你費那勁註冊啥商標?直接假冒不就好了嘛~
這……咱們這是正規公司,想好好幹,長久經營來著!那就自己重新設計商標,文字和圖形拆分註冊。
①拆分註冊可以避免因為某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元素近似而被整體駁回的機率。
②若申請組合商標,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換句話說,就是綁死了!而拆分註冊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
隨便舉個栗子吧,你看人家不僅文字、圖形分開註冊,而且組合起來也因位置不同而註冊好幾個呢!
綜上,雖然組合申請省一點錢,但為了能儘快、成功地申請到商標,也為了以後再使用的過程中可以更靈活,還是建議各位拆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