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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堂前花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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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昔我往矣180186139
首先明確一點,不論從法律角度還是道德角度考量,作為養女,你的身份地位等同於親生女,除非收養關係被解除。
從題幹文中可以看出你有對父母好,至於你哥哥屢次找你要錢,你給與不給,均與道德無關。
本文想重點探討子女贍養父母的道德責任。
人類生兒育女的原始動機,與其他動物無異,基於基因遺傳。烏鴉反哺被稱頌為美德,但並非普適的自然法則。子女贍養父母終老是隨人類文明發展而建立起來的道德準則。
西方發達國家由於具備完善的養老機制,子女成年後離開父母,或只在父母的葬禮上出現,充分說明贍養父母並非人類永恆不變的道德準則。
基於人類文明,在當前中國社會,子女贍養父母乃是符合道德需要的。
中國古代社會,形成的習俗或律法準則是兒子(或招婿入贅的女兒)贍養父母,而出嫁的女兒則無此要求。這一道德準則其實也蘊含了利益,並能用筆者“凡道德即利益”的觀點予以論證。
今日為人子女贍養父母,他日為人父母受子女贍養,於己於人都是獲利的。
女兒嫁出,即入夫家,從傳統身份定位看,嫁出去的女兒已經是夫家的人,自毋需贍養別家的人,即使是父母,當然也無繼承孃家財產的權利。從經濟利益角度看,女兒嫁出去後同丈夫一起贍養公婆,同時別的女子嫁給自己的兄弟後亦贍養其公婆即自己的父母,無異於一種省卻頻繁路途往返勞累的互惠經濟行為。
中國近代,隨著男女地位平等的倡導,中國從法律上賦予了子女具有同等贍養父母的義務。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故此,出嫁的女兒亦應贍養父母。受傳統習俗影響,當前不少地方特別是農村,仍依循兒子而非出嫁的女兒養老送終的慣例。
在法律設定上,是子女不得拒絕贍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老人,而非必需贍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實乃法律規定與現實道德準則差異的調和。
具體到你的情況,似乎矛盾在於你與哥哥之間。你們之間或許存在相互幫襯的親情,幫助是情份、不幫是本分,但與道德無關,更不及法律,否則古語“皇帝也有幾門窮親戚”的情形就不會存在。
你哥哥屢次找你要錢,或許是認為你作為女兒即使出嫁了也有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當前是他在照顧父母,你給他錢其實是對他替你承擔照顧父母的義務的一種補償。
由於題幹資訊有限,無從得知你的父母現在是否需要贍養。
若你父母尚健康並能自食其力,平常特別是年節給父母買些衣食並給些零花錢,以讓親情溫暖自心及父母心。做到以上,你可以無視你哥哥的任何要求,這並不違背任何道德。
若你父母已不能自食其力而需贍養,則你應當主動承擔一半的贍養義務。因你在城市生活當然不便床前侍奉,則需跟你哥哥商量明確量化父母的贍養支出,並以經濟補償的方式請你哥哥代為履行你應擔的贍養責任。千萬不要以自己放棄將來繼承父母遺產為條件而拒絕贍養父母,因為以傳統道德習俗對抗當前法律規則,是不合法的,亦是不道德的,除非你與哥哥及父母達成共識。
最後說一句,親情無價,多思量,且行且珍惜!
我是爸媽抱養的,爸媽供我上大學。現在我結婚了,在s市跟老公貸款150萬,買了房子和車子,兩人打工每月工資加起來一萬左右,各種勤儉節約,一點一點還貸款。我爸媽生日或者父親節母親節,還有過年,我都有給爸媽紅包。之前還想著跟爸媽借錢,先還掉一些貸款,可是家裡的哥哥不肯。我們什麼也沒說,自己默默扛。但在家裡的哥哥看來,我們在s市有房有車就是很富有一樣,他生病了或他生日了或有時候他說沒錢發微信紅包了,就來跟我要一兩百,我不給,他就說什麼我爸媽的社保還是他交的,他是農村人,我是城市人,我竟然還跟他哭窮,反正最後他都是扯上我爸媽的各種道德綁架,我最後不得不給。二十多年來,他從來沒有給我錢,只有他跟我要錢。
我想說,我在s市過得並不容易,是的,我們有車有房,可你看到我們背後的付出和辛酸了嗎?不要總以為人家在城市有車有房就是富人一樣,過得很瀟灑,那只是個別人,我們背了150萬的貸款,這一輩子都在還債,你又可曾看到?再加上現在我們又有了孩子,在城市養個孩子,各種開銷跌重而來,你以為很容易?
請不要以道德綁架來跟我談,我很討厭,我也很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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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道德綁架才最可怕,最難拒絕。而且你怕傷害對方的感情,對方卻自認為有理,一般也就是你弱你有理的論調。爸媽也會站在窮的一邊,說:他過得不好,能幫襯就幫襯吧!知道感恩的人,會想方設法為對方著想,不知感恩的人就會覺得理所當然,並且要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