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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影相伴38779593

    這個問題在以前已經有好多索賠了,問題回頭看喝酒時不要勸酒,現在的酒從根本上變了。由純糧改變成酒精勾兌,化學成分大人體分解慢再加上平時工作忙累,鍛鍊身體的機會少就很難消除酒精。昨天一個哈爾濱人就因喝酒被車壓傷才上班不久,還是控制好量大家都好。

  • 2 # 健康大師2

    如果席間有勸酒行為,則肯定聚會的人都要負一定責任,只是責任大小不同,勸酒者肯定要承擔更多;如果酒前就明確說明"能者多勞"之類,且無勸酒行為,則基本無責。

  • 3 # 半天雲1973

    這個情況我遇到過 不過我不在場 有些地方已經很成熟了 請客的多少錢 陪酒的多少錢 白酒多少錢 啤酒多少錢 不喝的多少錢 按不同比例攤錢 飯店老闆看情況 一個也跑不了

  • 4 # 生活的顏色自己調

    我感覺不應當擔責任,他們都是成年人,有辨別行為能力,非常清楚喝多了容易出事故,要都承擔責任那以後朋友們還能聚會喝酒嗎?

  • 5 # 酒無止境

    謝邀。按我的理解,只要不是酒的問題(毒酒假酒)或酒後純粹是因為其他危及生命的行為死亡的,那有人喝死,與之一起喝酒的其他人都有責任。理由是,喝酒過量會給當事者帶來各種危險是常識,與之一起喝酒的人即便主觀上沒有勸酒但客觀上不阻止就是一種縱容是從犯。

    可能只有在中國,才會存在以酒量大小來衡量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把喝酒這件原本是開心高興的事情變成了一件苦差事。說到底,因為陪酒應酬喝死的,與其說是喝酒人的責任,毋寧說是受到當今這種腐敗畸形落後的社會觀念影響毒害。

    適宜喝酒有益身體健康。我們提倡以品酒的心態喝酒,少喝點,喝好點,喝出健康來,不是喝死人。

  • 6 # 加一減一

    應該擔責,同時賣酒的、制酒的運輸酒的都有責,缺少其中一環是到不了亡者口中的,這是和平年代的產物。如果戰爭亡人就要告軍火製造商,菜刀切手了告制刀具的……?酒桌不勸喝、喝多送醫救治是義務,做到了就不應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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