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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權解放老闆

    參照內強外也強的設計,你給別人不斷的做股權激勵,讓別人分紅拿大股,你可以控股,如果別人做的好的話,讓別人控股都可以。

  • 2 # 徐靂說股權

    第一、主要是看您這個專案是資金驅動型資源驅動型還是技術驅動型。

    第二、如果是資金驅動型,那麼建議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份,如果是技術驅動型,那麼要做好技術股與資金股之間的權重比,讓在權重比的範圍之內分配股份,同理,如果是資源驅動型,那麼就在資源股與資金股之間的權重比,在權重比的範圍之內分配股份。

    第三、在做股權分配時,核心是要掌握誰的貢獻大股份就多的基本法則,同理,你的出資多也可視為對企業的貢獻多,相應的股權就多,所以,要結合你的企業的型別,進行股權的設計。

    具體情況可以加VX:xuliguquan詳細瞭解。

  • 3 # 求佛解

    你只出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你是創始人,你發起的事情,你有百分之一百的控股權,就看你計劃給技術人員出讓多少,建議讓技術人員也要入股,否則隨時可能撒腿走人,你的錢就打飛機了,還有一種情況是本身公司就有人,有技術,有產品,那麼他們對你就是融資行為,也就是把他們的技術和管理包括已有的產品核算成價值,根據價值定出一個合理的價格,按照出他們的讓股份比例和股價,你來購買就行。作為過來人給你的建議,如果是一起共事或者是初創企業,技術團隊不投錢的情況下,不要讓股份出去,如果是一群不願意投錢的人給你說有一個好專案,讓你做種子輪,建議慎用更慎用,一般這樣的情況都不能成事,有個火腿雞蛋的故事可以看看,誰下蛋,誰砍腿

  • 4 # 胡服騎射王

    建議做動態設計。

    初期可以按出資比例,1、拿出一部分做股權激勵,當執行團隊達到某個經營目標時,以原始價格或者略高的價格授予執行團隊;2、可以約定動態股權調整方案,經營執行團隊業績越好,你佔的比例相應降低。

  • 5 # 股權一號

    你只出錢,不出技術和人力,通常就是大家說的財務投資人咯。

    如果專案主要是靠錢才能啟動和發展的,比如說房地產公司等,那誰出錢多誰當然就是大股東了。在股權設計上,通常就應當按出資比例確定股權比例,表決權和分紅權也按出資比例確定。

    從另一種角度講,在現在的網際網路創業形勢下,如果專案成立的是高科技公司或者人力密集型企業,那技術和人力對公司的貢獻可就是最主要的。這時候,按出資比例劃分持股比例就已不適應專案需求了,專案也不太可能發展好。此種情形,就要合理區分人力技術股和資金股對公司貢獻所佔的合理比例;只出錢,就在資金股範圍內劃分持股比例,人力股、技術股就沒有份了;最後,再分別按相應比例確定後,得出各自的股權比例。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若有更好的方案,大家可以交流。

  • 6 # 李合偉的國學思想

    只出錢屬於投資人,投資人與創始團隊股權分配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

    首先,要對於創始團隊人力成本和社會稀缺價值有一個大概的估值,認為技術和人力資源能夠佔據的股權比例是多少,根據對於公司發展的貢獻進行劃分。作為一個投資人,可前期控股,後期應退出或出讓股權給創始團隊。

    對於絕大多數投資者來說,“獲利”是投資者的最主要目的之一。也正如我們之前所說的,相比較債權投資,股權投資的利潤率更高。所以在股權分配中,可以認為是創業者團隊與投資者圍繞股權展開的一場“爭奪戰”。

    在與投資人的爭奪中,並沒有一成不變的策略;也沒有通用的股權分配比例。決定這場“爭奪戰”最終結果的往往取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創業者團隊的談判能力。公司的經營狀況優良,有持續的盈利能力和股價的升值空間,創業者團隊能力出眾,能夠在與投資人的談判過程之中佔據主動權,往往投資人所佔的股權分配比例就會較低。反之,則會讓投資人掌握絕對控股權(暫時)。

    在公司發展後期,與投資人之間的股權分配也直接決定了未來公司控制權的走向。因此,如果能預先籌劃,與投資人達成對於股權的共識,可以保證企業未來發展的平穩性。例如,在公司進入到二輪融資的時候,主動將自己的股權稀釋掉,保證自己和創業者團隊的利益都可以得到保障。

    簡單給大家介紹幾點原則:

    1. 在股權融資的時候,應當更在意對價之外的附加價值。

    不要拘泥於當時股權的實價,否則和創業者團隊的談判很難進行下去。

    2. 應當在首次融資時,就對未來股權結構加以設計。

    這對幾輪融資之中的股權變動問題給出一個穩定的建議和方案,防止公司發展到了一定階段還會在股權分配上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3.在合同設計時要做到“不卑不亢,據理力爭”。

    同時保證投資人和創業者團隊雙方的利益。

    作為投資人,你的心態很重要,你投資是財務投資,獲利就退出,沒必要在公司的控制權上和決策權上爭論不休。

    畢竟創業的人才是公司的爹媽。投資人想長期佔有公司,創始團隊就會不好好工作,創始團隊不好好工作,投資人的利益最終也會受到損失。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 7 # 歐陽老師聊股權

    不出錢只出技術股權該怎麼給?想要拿技術股。不想出錢,怎麼辦?假如ab合夥成立一家公司。A出資100萬,佔股70%。b不出錢,只出技術佔股30%。這樣看起來股權結構合理。其實a給自己挖了一個坑。因為技術股沒有和公司的風險綁在一起。A的100萬真金白銀。利益和風險是一致的。但是如果b的技術不能轉化為業績或技術成果,B隨時可以辭職走人。沒有任何的損失。到頭來最終一切都是a承擔。而白白損失了30%的股份。所以對於技術入股,我們一定要讓技術股與業績或技術成果掛鉤。股份可以提前給。但是一旦完不成約定的業績或指標,大股東有權收回股份。這種股權激勵模型叫限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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