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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的條件和注意事項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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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汕頭政務釋出

    一、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內容: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訴前財產保全。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後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申請傷殘鑑定、三期鑑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併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6、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師,並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後,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然後,進入第一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二、交通事故處理訴訟應注意哪些事項

      1、不要隨便籤署賠償協議

      發生交通事故後,有的當事人不瞭解案件審理程式,擔心打官司麻煩,時間長,為了息事寧人,與肇事方了簽訂賠償協議。律師根據多年辦案經驗提醒您:如果您不瞭解案件賠償程式,草率簽訂協議,會嚴重侵害您的權益,以致賠償數額較低,事後不能再行主張。本律師團隊專業處理交通事故,會在短時間內為您爭取到滿意的賠償。

      2、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治療

      發生交通事故後,特別是受害人被送到醫院後,因肇事者不願支付醫療費,受害人家屬延誤治療,以等待肇事者支付醫療費再治療。對於這種情況,我們建議家屬及時治療,先行墊付醫療費,事後及時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掌握對方資訊

      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掌握對方資訊(包括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等資訊,對於外地車輛,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保障權利能力得到主張,判決能夠得到履行。

      4、理賠中不要將任何原件交給對方

      對於事故發生後,在和對方協商的過程中,尤其是對方要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切勿將有關醫療憑證及診斷時醫院拍攝的片子,交警部門的認定書的原件交給對方。在我們代理案件的過程中,多次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證據都讓肇事方拿給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或賠償數額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保險公司又拒絕將有關證據退還。受害人手中因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全時,會給起訴造成重大障礙,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託傷殘鑑定

      6、出院前委託律師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醫院治療時,可以適當瞭解一下交通事故賠償的相關問題,提前準備證據材料。如果決定聘請律師,最好能在出院前和律師建立聯絡,在律師的指導下辦理出院等手續。如果出院手續辦理有問題,後期的賠償就會少很多,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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