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謝邀!我在國企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多年經歷中的經驗可以肯定地答覆你,工傷認定並不難,儘管規定是一個月作出認定,是要求工傷事故必須在一個月內進行申報,否則工傷保險所不再受理。一般來說,如果工傷的理由充分、事實清楚,一星期就會答覆或者要求補充材料並作出工傷認定,是或不是。

    但工傷認定後的傷殘等級鑑定就必須在工傷治癒或康復治療後一年內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等級鑑定機構並非有一個隨時進行給你評估的組織,它是由各個行業的專家組成員定期進行開會研究討論評估,最後拿出結論。所以可能快也可能慢,只有得出傷殘鑑定的結論後工傷保險所才按傷殘等級進行一次性賠償。

    傷殘鑑定是根據一定級別的醫院的疾病(傷殘)證明來評估,僅針對傷情不針對人,所以並不分輕重緩急來加快或放慢時間來給你鑑定,你急也急不來。

  • 2 # 長金老者

    首先要弄清楚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這幾件與工傷後有關的事到底是幹什麼的,需要多少時間。先說工傷認定,這事決定本次受傷的性質,符合工傷條件認定為工傷的,受傷者的醫療費康復費等費用不用自己出(也可能自己先墊付),之後還可能得到一筆賠償費。此事的認定機構應該是工傷保險機構,如果用人單位配合的話般沒有多長時間,估計不會超過二個月。第二是傷殘等級鑑定,這事決定工傷保險機構或用人單位根據傷殘等級不同向受傷者賠多少錢。單純鑑定,時間也不長,但是這種鑑定要求傷愈後(有的還有康復期)才能進行。這中間時間較長,有的可能要一年多才可做鑑定。承擔鑑定的單位要求具有傷殘鑑定的資質,一般小城市縣城都沒有這類單位,要去大城市或省城才行。第三是勞動能力鑑定,其作用確定受傷者是否可從事勞動或從事哪類勞動,牽涉到今後的工作安排或直接離崗的問題。這事由政府勞動部門牽頭來做。時間上與傷殘等級鑑定差不多。明確了以上情況,您可對照自己面臨何種情形,如果是後二者,未達到鑑定條件,那隻能等待,著急也沒用。如果家在外地,條件允許也可先回家康復,時間到了了再回工作地做鑑定。以上為個人看法,供您參考!

  • 3 # 慶陽市張五軍

    按照法津程式必須等,為什麼沒時間活幹著,聽從上級指令到時候會通知你,拿上你所應得的補嘗款回家吧!

  • 4 # 職場矛與盾

    你好!工傷認定時間長,程式多,農民工獲得工傷賠償時間較長。

    一、用人單位不積極認定工傷。

    一般情況下,農民工的流動性大,很多用人單位為了節約用人成本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保費。這種情況下,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因此造成用人單位對於認定工傷不積極,甚至阻礙工傷職工認定工傷,這成為工傷賠償時間長的原因之一。

    二、關於工傷認定的程式。

    (一)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一年內向人社部門提起工傷認定。

    (二)收到工傷認定申請材料的,十五日內內稽核,材料齊全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補正。

    (三)職工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提起勞動爭議,確認勞動關係。勞動仲裁委員會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在45日內作出裁決。

    (四)人社部門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於事實清楚的應到當在15日內作出,在作出決定後的二十日內,送達職工和用人單位。

    (五)在仲裁勞動關係時,雙方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對於不予受理或者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三、關於勞動能鑑定。

    (一)在職工傷情穩定後,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勞動能初次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六十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二)對於初次鑑定不服的,可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再次鑑定申請,省裡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是最終鑑定結論。

    四、你該怎辦才能快速得到賠償?

    (一)透過協商解決賠償。但是,再協商前一定要進行工傷認定,這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要避免錯過一年的時限。一定要做勞動能鑑定,這樣你才會對賠償數額有清醒的認識。

    (二)協商過程中,要做到適當的讓步,要再法律規定賠償數額之下,減少賠償的數額。爭取做到職工在法定賠償數額下,減少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數額,用人單位能夠快速賠償工傷職工。

    (三)若果協商不成的,就只有進行司法途徑解決。首先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再提起訴訟。

  • 5 # Felix的法律觀

    首先,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第一,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是傷害發生或者確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特殊情況下可申請延長。申請時應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者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二,由社保行政部門調查核實。社保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後,自收到申請後15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自受理申請後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若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其次,用人單位不積極認定工傷,導致無法享受正常的病假工資或者其他引起勞動關係解除的情形,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並依法繳納待業期間社保。

  • 6 # 元宇宙高R

    工傷認定不一定非要本人親自申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型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一)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三)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六)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七)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7、申請事項欄,應寫明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簽字。

    8、用人單位意見欄,應簽署是否同意申請工傷,所填情況是否屬實,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9、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查資料和受理意見欄,應填寫補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見。

    10、此表一式二份,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人各留存一份。

    核實

    工傷認定調查核實: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中止

    中止: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送達

    工傷認定結論送達: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

    如果工傷比較嚴重,只會影響後面的傷殘等級的認定,並不影響工傷的認定。

    所以,在發生工傷事故後,應第一時間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及治療結束後,及時到相關醫療鑑定醫療做傷殘鑑定。

    如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需要及時的申請勞動仲裁,最好的方式是和用工方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還是要儘早申請勞動仲裁。

  • 7 # 勞動權益保障

    根據

    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專案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 - 要工資網

    規定,對在工地內發生、事實清楚、當事雙方無爭議的工傷案件實行“快認快結”,一般應當在1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 8 # 勞動糾紛諮詢

    我經常接到的問題是這樣的:老溼,我這個是幾級?能賠多少錢?

    我反過來就問:受傷多久了?申請工傷認定沒有?

    往往得到的回答是:1,才幾天,啥叫工傷認定?或者2,一年多了,老闆都沒有給我申請工傷認定。

    分析一下:第1種回覆反饋的是,當事人很明顯地把問題想得太簡單,以為索賠很容易,什麼都沒做,就在盤算多少錢了。

    第2種回覆反饋的是,等、靠、要的思維嚴重,依賴他人,結果被忽悠。————————————————

    工傷程式的確程式多,耗時長,所需專業知識較多。

    其中,工傷認定,是對受傷的性質作出確認,也就是判斷該情形是否屬於法定意義上的工傷。根據事故傷害情形,來判斷是否具備工傷的各法定要素,從而確認工傷。

    工傷認定,是工傷索賠一般程式中的必經前置程式。根本目的是防範道德風險,維護工傷保險基金的安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工傷認定,從申請人提交完備資料到受理,再到認定結論作出,大概耗時15+60=75天左右。實務中,一般不到60天左右即有結果。個別案例,耗時較長,比如需要進行關聯度鑑定、需要等待裁決判決的情形下。————————————————

    2個月左右的時間,並不算長的。只不過,一些農民工沒有基本常識,沒有進行專業操作,以至於未能及時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或老闆)需在事發30天內申請;如用人單位未在30天內申請,當事人或近親屬一定要在事發一年內自行申請,以免錯過時效,導致難以維權。

    —————————————————

    工傷認定,只是工傷索賠中的一個程式,整個索賠程式完結,耗時確實有點長,一般來說大概需要1年半到2年左右,個別案例可能需要耗時好幾年。

    迅速賠償到位,可能是每個工傷勞動者的希望,只不過很難如願。道理很簡單,如果工傷能夠輕而易舉獲得賠償,那麼碰瓷的道德風險必然高漲!

    當事人如果想要儘快獲賠,也不是完全沒辦法,但是必須在應有權益上作出較大讓步。

    但即便要這樣,也需要在專業指導下進行,以免上當受騙,給自己造成重大損失。

  • 9 # 案說法律

    找律師,委託律師來調解,用人單位一般處理類似事件比較多,也不會嚴格按照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需要你做出讓步。在律師費用上,可以先給少量基礎費用,再按照賠償數額進行提成。互利共贏,律師比較有動力。

  • 10 # 法律人張祚海

    第一,堅持到底就是勝利。沒時間久等?在久等和工傷權益保障兩者之間,如果給農民工朋友講清楚其中的利弊,相信農民工朋友能夠做出正確的取捨。再就是農民工對於工傷是否能夠認定不確定,不瞭解,所以內心很焦慮,最後選擇拿錢早賠償,但是喪失了很多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農民工朋友缺乏法律知識,應該由法律援助給與支援,幫助其維權。

    第二,如果對於工傷認定不確定,那麼按照法律規定,可以按照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來起訴或者協商進行處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選擇喜歡你多一點的,還是選擇你喜歡多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