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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摩文律師事務所楊張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沒有詳細規定聽證的程式。可以參考《行政許可法》相應的規定:

    (1) 行政機關應當於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予以公告;

    (2) 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3) 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4) 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證據,並進行申辯和質證;

    (5) 聽證應當製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決定。

  • 2 # 摩文律師事務所李華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沒有詳細規定聽證的程式。可以參考《行政許可法》相應的規定:

    (1) 行政機關應當於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予以公告;

    (2) 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3) 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4) 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證據,並進行申辯和質證;

    (5) 聽證應當製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決定。

  • 3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在徵收過程中,廣大的被徵收人應該經常聽到一個詞——“聽證”。那麼,究竟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聽證,又該如何申請呢?本文告訴你答案。

    什麼情形下可以聽證?

    1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三條規定:對於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組織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擬定擬徵地專案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等事項以及在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或者出現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如果這些事項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的,相關部門要根據需要組織聽證。

    2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3

    《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十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修改。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如何申請聽證?

    《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23條規定,聽證的書面申請包括以下內容:(一)當事人的姓名、地址;(二)申請聽證的具體事項;(三)申請聽證的依據、理由。第24條規定,聽證機構收到聽證的書面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告知當事人補正。實踐中存在的反覆要求補正,一次只告知一項不齊備事項的做法,是不符合規定的。而如果國土部門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不予聽證。同意舉行聽證的,後面的步驟,被徵收人只需按照國土部門下發的《聽證通知書》即有關告知要求即可。

    最後,需要提醒被徵收人的是,聽證程式在徵收過程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實踐中,聽證會上會為被徵收人解釋徵收安置補償政策,聽證會上被徵收人可以全面瞭解徵地報批前,涉案專案的安置補償規定,做到心中有數。這對於被徵收人的後續維權具有重要作用。

  • 4 # 藍秦說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在報批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一)擬定擬徵地專案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的;

    (二)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的。”

    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事項要求聽證的,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總體程式簡單總結是這樣的:第一步,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聽證;第二步,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第三步,明確聽證機構,確定聽證人員;第四步,經聽證機構審查材料合格的,受理聽證申請;第五步,通知各當事人後,舉行聽證會,製作聽證筆錄。

  • 5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房屋拆遷聽證會程式: 一般按如下程式進行:1、聽證會除申請人代表和建設專案拆遷的房屋產權人代表參加外,還邀請公證處、建設和規劃等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的代表參加。 2、聽證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3、當事人在限期內提出聽證要求。 4、當事人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3日內提出聽證要求。 5、應當告知當事人聽證會的時間、地點。 6、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聽證。 7、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

  • 6 # 房屋徵收流程

    非常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本人是一名在職房屋徵收工作人員。您說的挺正程式我理解的有以下幾個程式。

    1、在確定被納入徵收範圍之前,被徵收範圍內的群眾有權參與聽證。聽證內容無非就是大家同不同意被徵收 (少數服從多數)。城中村的話就按照四議兩公開的辦法來進行。

    3、再房屋徵收過程中,也會選定房屋評估機構對被徵收範圍內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這時候也需要被徵收人選出代表進行選定。

  • 7 # 王衛洲律師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一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明確規定了徵地拆遷中可以申請聽證的範圍:一是擬定擬徵地專案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的,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的,在主管部門在報批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二是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勘查或者違法開採行為、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的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主管部門在作出決定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聽證是被徵收人表達意見的途徑,遇上徵收,要好好的利用聽證這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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