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身份證掉過,後來及時掛失補辦了,到時去年年底開始因為新工作要辦工行卡,辦卡的時候銀行告訴我自己名下還有一張卡是湖北辦的,當時我就跟工作人員說我自己是廣東的,也沒去過湖北,這卡不是我辦的,為什麼已別人可以用自己身份證這個辦卡,銀行支支吾吾說不清楚,讓我登記資訊會發函湖北支行處理,可是一年過去了,還是沒處理,這卡是我自己工資卡,而另外一張湖北卡確時常有上萬資金進進出出,再次工行客服說,工行這邊非得我去去湖北當地支行或者所開證明才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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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ound夏
說實話,我也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把錢借存在別人那,然後被使用了,這個問題是比較複雜的,所以需要分情況討論,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這個錢是對方存入的,且賬戶是你的身份被盜用而產生的,那麼這個錢可以說是屬於你的,如果對方是借用你的賬戶,並且產生借用借存證明,那麼就不一樣了,但是從道德上來說,“用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錢用著不會安心。
此處分情況論述
如果賬戶是在你不知情情況下產生,並且存入了資金
可以說,使用後幾乎不會有法律責任,就算有那也就是歸還使用資金,但是那樣會判處對方盜竊他人身份資訊
如果是合夥或公司產生的資金,存入你的賬戶
這是基於你知情的情況下,即知道這個卡被他人建立使用,那麼你若使用這筆資金,是屬於受法律責任,這個情況一定是事先告知的
這個資金的來路不正,那是不能使用的
要知道如果支取贓款,你很有可能會被列入通緝名單,作為重要的涉案人員,公安機關也會追查這筆錢的下落
親人借用身份證建立賬戶,存入資金
這個前提也是你或你的家裡的人知曉這個事情,怎麼說,法律責任也沒有多少,大概也就是損毀親人的形象和關係
新式詐騙騙局?
當下也興起一種新的手段,在網上購買個人資訊,透過網路傳送假的銀行資訊,告知資訊所有者賬戶上的金額,所有者回覆沒有建立該賬戶,需要調查,後面的套路也就那樣了這種情況還是建議去當地銀行詢問一下
這整個問題的關鍵就在於,被建立賬戶當事人或家人是否知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