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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秘銀之翼

    這個問題搞反了一個事實:實際上我們人類才是一直“被吃”、但最終逆襲上位“吃肉”的屌絲。

    有這種錯覺是因為把今天“人吃動物”這個現狀當做“自古以來”的了。但事實正好相反——

    我們今天的人類在生物學上是——靈長目人科人屬智人種。靈長目動物大多數都是雜食動物或植食動物。和吃了幾千萬年肉的食肉目動物,如貓科、犬科、熊科相比,在吃肉方面我們連入門水平都沒達到。

    我們人類一直是雜食動物。

    我們的祖先猿人大約起源於300萬年前。他們主要以植物果實為食,偶爾吃一些昆蟲、鳥蛋、或倒黴的小型動物。那個時期的人類化石上很常見各種食肉動物啃食的痕跡。

    直到約50萬年前學會用石斧的直立人,才開始能夠經常捕獵羚羊這些中等體型的動物。但他們依然是大型食肉動物如獅子、熊、甚至狼的獵物。

    大約20萬年前,人類學會使用標槍之類投射武器。這之後我們才能夠憑藉團體力量與大型食肉動物對抗,也可以以肉食為主了。例如尼安德特人就幾乎是完全的食肉動物。

    然而現代人的祖先智人,又是人科中的屌絲。智人的身體纖細脆弱,不適合捕獵大型獵物,所以智人的食物依然以植物為主。然而智人在非洲大陸偏遠的沿海潮間帶發現了大量容易獲取的肉——貝類、海膽和蝦蟹,從而藉此機會發展了大腦。

    大約5-7萬年前,發展完善的智人開始擴散到全球。憑藉更精細的石器和靈活多變的捕獵技巧,智人成功消滅(吃掉)了非洲以外的大部分大型動物,包括大型食肉動物。

    然而1萬年前,由於獵物減少(吃光了)和人口增加,智人不得不回頭以植物為主食——開始了農耕時代。隨後人口劇增,但平民幾乎吃不到肉,健康和壽命水平也大大降低。

    直到最近200年,隨著化肥農藥等農業科技產品的推廣,農業發展才追上了人口的增加,允許平民在食物中加入較多肉類。

    我們華人,直到1970年以後才擺脫了餓死人的陰影。直到1990以後,大部分華人才能夠敞開吃肉。

    所以,人類大量吃肉並非“自古以來”,也不是“亙古不變”,而是我們祖先努力發展變革才獲得的權利。

    如果我們人類在未來某一天衰落了,就會從“吃肉”退回到“被吃”的地步,甚至連求吃草都不得——就像被我們滅絕的劍齒虎、袋狼、華南虎、以及尼安德特人一樣。

    所以,請珍惜當下吃肉的權利,為了未來依然能吃肉而努力學習、努力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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