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徐崢疑似醉酒毆打跟拍女記者,致其面部致傷,隨後主動報警。被打女記者表示兩人已和解,沒要賠償,徐崢已道歉。29日徐崢發文詳述事情經過,澄清自己當時狀態很清醒,已委託工作人員代自己陪傷者去了醫院,願意賠償全部醫藥費。他表示:“作為公眾人物,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讓我心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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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仔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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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今朝圖說
近日,有媒體爆出徐崢毆打女記者,7月28日晚,徐崢與某工作室女記者發生衝突,根據現場反饋來看,二人之間的衝突發生的很激烈,女記者受傷嚴重,而徐崢本人也被帶到警察局,徐崢打人的事情一爆出,立馬登上熱搜,畢竟,大明星打人的影響可不是很好。那麼,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這種事已經算不上什麼新鮮事了,卓偉自曝當年在機場拍郭德綱回京照片時雙方沒協調好,沒想到郭德綱他們竟然把攝影師和司機給打了,而且是八個人打兩個人。
相信大家仍記得這件事,其中一個“狗仔”被郭德綱的弟子揪禿頭髮,另一個被打到坐輪椅。雙方鬧上了法院,結果北京朝陽法院判郭德綱的3名弟子賠償狗仔拍攝器材損失及醫療費9400元。
除了“郭德綱一行機場打人”事件,卓偉還自曝當年拍劉強東和奶茶妹妹的時候被對方公司的工作人員直接扭住,還被當場怒斥其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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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該暱稱_被佔用
什麼女記者?不是個母狗崽子麼?!!歐,原來是人啊。是人總有個名字吧?這不是假新聞吧,當事者連個名字都沒有。啥?為了保護受害者的隱私不方便公佈?請問到底誰是受害者!!到底是誰侵犯了誰的隱私?!!狗崽子咬人沒人管,狗崽子被受害者踢了,大狗跳出來出來呼喚正義了,真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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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婷婷166559430
再怎麼樣,一個男人也不能對女人動手,這已經是沒有底線了,我並不是以女人的視角去評判,而是說即使是一個普通人也知道的道理,你作為公眾人物,就應該有一個公眾人物的表現,賺大眾的錢,就要承擔這種事情,不要說什麼明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
你確定她是記者而不是一個窮追不捨的狗仔?我知道打人是不對的,但是她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是個正常人都會生氣。別人打你 你不樂意 那你偷拍別人 別人就樂意了?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狗仔收斂一點吧!當然有人說明星還談什麼隱私,還矯情什麼。我想說,明星就不是人啦?明星就沒有隱私啦?明星就不應該被尊重啦?這都是什麼邏輯!打人已經說了不對,確實不應該打人,要道歉賠償徐崢都應該承擔。只是就事論事的說了對明星也要尊重他們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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