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會計,一般指小微企業中獨自一人負責全部會計工作的人員。未設定會計機構的單位負責稽核報銷、記賬核算、報表報稅、會計檔案等主體業務的一般稱主辦會計,負責資金收付、現金銀行日記賬業務、工資發放的一般稱出納。
一、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會計組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領導所屬的出納員、記賬員、會計員按時、按要求記帳收款,如實反映和監督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保證各項經濟業務合情、合理、合法。
三、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本組成員的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工作中發生的問題,保證本組的會計核算工作正常進行。
四、按時編制月、季、年度會計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五、根據會計制度,定期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不超過10天),並與科目明細帳核對相符。
六、負責企業管理費核算,認真稽核收支原始憑證,帳務處理符合制度規定,帳目清楚,數字準確,結算及時。
七、負責專用款項的明細核算,正確反映各項專用基金運用和結餘情況以及專項工程支出和完工情況。專用基金的往來款項要及時對帳清算。
八、負責每月各項按規定進行預提和待攤費用的核算。
九、負責公司稅金合帳的登記和稅金的交納。
十、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費用報稍業務手續。
十一、按每月工資表、水電耗用表、燃料耗用表等費用專案編制部門費用分攤表,根據工資表提取福利基金。
十二、對公司的會計憑證、帳薄報表、財務計劃和重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裝訂成冊,登記編號,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並按照規定辦理銷燬報批手續。
十三、定期組織對公司固定資金和流動資產的清查、核實,確保財產的準確性,加強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
十四、其他
主辦會計,一般指小微企業中獨自一人負責全部會計工作的人員。未設定會計機構的單位負責稽核報銷、記賬核算、報表報稅、會計檔案等主體業務的一般稱主辦會計,負責資金收付、現金銀行日記賬業務、工資發放的一般稱出納。
一、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會計組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領導所屬的出納員、記賬員、會計員按時、按要求記帳收款,如實反映和監督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保證各項經濟業務合情、合理、合法。
三、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本組成員的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工作中發生的問題,保證本組的會計核算工作正常進行。
四、按時編制月、季、年度會計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五、根據會計制度,定期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不超過10天),並與科目明細帳核對相符。
六、負責企業管理費核算,認真稽核收支原始憑證,帳務處理符合制度規定,帳目清楚,數字準確,結算及時。
七、負責專用款項的明細核算,正確反映各項專用基金運用和結餘情況以及專項工程支出和完工情況。專用基金的往來款項要及時對帳清算。
八、負責每月各項按規定進行預提和待攤費用的核算。
九、負責公司稅金合帳的登記和稅金的交納。
十、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費用報稍業務手續。
十一、按每月工資表、水電耗用表、燃料耗用表等費用專案編制部門費用分攤表,根據工資表提取福利基金。
十二、對公司的會計憑證、帳薄報表、財務計劃和重要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裝訂成冊,登記編號,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並按照規定辦理銷燬報批手續。
十三、定期組織對公司固定資金和流動資產的清查、核實,確保財產的準確性,加強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率。
十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