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缺乏顯著性的標識都不得作為商標註冊,與該法第十條規定不同的是,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識可以作為商標使用,另外透過對標識的使用取得顯著性的標識,可以作為商標註冊。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應該具有能夠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特性或者能力,其分為固有顯著性和獲得顯著性,固有顯著性是指一件標識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具有讓人識別和認知為商標的效果,其與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之間關聯性越弱,顯著性越強;獲得顯著性是指某一標誌透過在商業流通領域長時間作為商標進行使用,具有了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性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識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示例:“兩面針”商標的註冊就是標識透過使用取得顯著性的例子。“兩面針”屬於一種中草藥,被柳州牙膏廠作為輔助材料新增進牙膏裡起到治療作用,柳州牙膏廠註冊該商標後遭到他人的異議,異議理由是“兩面針”為藥物牙膏的主要原料,起主要治療作用,“兩面針”作為商標註冊,不利於市場競爭。經過國家商標局的裁決,維持了柳州牙膏廠的商標註冊,商標局的裁決理由:“兩面針”牙膏為柳州牙膏廠在國內率先開發並獨家生產,進行大量廣告宣傳。在廣大消費者中享有很高的信譽,已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徵,起到了商標標識的作用。“兩面針”並非牙膏生產的主要原料,而是一種輔助新增材料。異議人所提異議不能成立,柳州市牙膏廠經我局初步審定的第 587920號“兩面針”商標準予註冊。
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缺乏顯著性的標識都不得作為商標註冊,與該法第十條規定不同的是,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識可以作為商標使用,另外透過對標識的使用取得顯著性的標識,可以作為商標註冊。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應該具有能夠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特性或者能力,其分為固有顯著性和獲得顯著性,固有顯著性是指一件標識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具有讓人識別和認知為商標的效果,其與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之間關聯性越弱,顯著性越強;獲得顯著性是指某一標誌透過在商業流通領域長時間作為商標進行使用,具有了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性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識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
示例:“兩面針”商標的註冊就是標識透過使用取得顯著性的例子。“兩面針”屬於一種中草藥,被柳州牙膏廠作為輔助材料新增進牙膏裡起到治療作用,柳州牙膏廠註冊該商標後遭到他人的異議,異議理由是“兩面針”為藥物牙膏的主要原料,起主要治療作用,“兩面針”作為商標註冊,不利於市場競爭。經過國家商標局的裁決,維持了柳州牙膏廠的商標註冊,商標局的裁決理由:“兩面針”牙膏為柳州牙膏廠在國內率先開發並獨家生產,進行大量廣告宣傳。在廣大消費者中享有很高的信譽,已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徵,起到了商標標識的作用。“兩面針”並非牙膏生產的主要原料,而是一種輔助新增材料。異議人所提異議不能成立,柳州市牙膏廠經我局初步審定的第 587920號“兩面針”商標準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