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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貳零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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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晴耕雨讀喵
劉高興當中的劉高興是有原型的,好像真人也就叫劉高興這個名字,在一個節目中賈平凹帶著記者去找到了他的這位兒時的發小,這個人現在好像在收破爛,但是確實人如其名,她面對鏡頭並沒有我預想的那種羞怯自卑,而是非常坦蕩,自然,和賈平凹也言談甚歡,其實賈平凹這個人還是非常有意思的,作為一個作家,他把自己的一個發小寫成一部長篇小說而順便從一個拾荒者的角度。來看待城市和農村的關係,農民工這個群體的生活狀態,以及華人在這個時代裡的內心世界,都是一個非常難得的角度。其實在生活中我瞭解到許多收廢品的人,收入其實不菲,當然這是一個髒活累活,但是利潤也是不小的,養家餬口綽綽有餘,在我們這裡這種活兒唄,某一個省的人整體把持許多,人家整家整家的都在做這個生意,做上幾年就會當地蓋房買樓,可見這也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可是這裡面也有賈平凹的擔憂,就是一個農民工無論他的經濟地位如何提高,但是很難在社會地位上融入城市,而在城市摸爬滾打多少年,也還是城市的邊緣人,這個赤裸裸的現實,就讓人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了,祝福天底下所有的劉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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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陽城外綠竹巷
讀《高興》:在骯髒的地方乾淨的活著
《高興》是我讀過的賈平凹先生的第三部小說,前兩部分別為《廢都》和《古爐》。其實初中時候還讀過類似《賈平凹中篇小說選集》得數,只是當時沒覺得怎樣好,又受限於年齡和閱歷。無法更深入的去理解,甚至連書名都沒記住,所以這部書未算在其中。
《高興》這部小說講述的是兩個清風鎮的農民去西安打工是破爛的種種故事。這些故事像我們講述了人不應該屈服於生活,要洗那個心奮鬥能改變時運,相信人能在骯髒的地方乾淨的活著。
《高興》這部書裡的主人公劉高興(原名叫劉哈娃,後來改名劉高興,下文統稱為“高興”)帶著同村的五富從貧窮的清風鎮來到省城西安。這兩個從農村來的小夥子面對如花花世界般的西安市茫然失措,他們對一切都感到新奇,對一切都感到不熟悉,感到格格不入。沒辦法他們找到了同鄉韓大寶,在他的安排下走上了檢破爛這條路。賈平凹先生在本書後記中曾寫道類似的話:“陝北的人人高馬大,一般都在工地當工人或當包工頭;陝南的漢中、安康接近南方的四川湖北,人比較乖巧秀氣,一般都在餐廳當服務員,或者做著其他服務行業,唯有陝南的商洛,地少山多,人們生活困苦,在西安又沒什麼人去照應,便不約而同地走上了拾破爛的道路”。
高興和五富雖然走進了顯得花花世界,但他們卻沒有被這光怪陸離的城市迷失雙眼,一如既往的保持善良樸實的品質,讓他們能在那些骯髒的地方乾淨的活著。
場景一:高興捍衛尊嚴
高興在剛開始收破爛的過程中,他們並不被人理解,也遭了很多人白眼,甚至在收破爛時被人稱作“破爛”!面對這樣的窘境,高興並沒有放下尊嚴去受那些破爛,他帶著五富離開了。在高興心裡,人不能這樣放下尊嚴卑微的活著,我雖然很窮,我靠拾破爛討生活,但我也是有尊嚴的人,我拾破爛怎麼就成了破爛了呢?我不需要你們這些不尊重我的人憐憫,你們也不配!
場景二:高興救助孟夷純
孟夷純使一個小姐,因為家中親人被前男友殺害,為籌錢抓犯人,被迫走上這條路,高興知道後並沒有因此鄙視她,二是盡心盡力幫助他,努力收破爛並將錢送給孟夷純,同時還發動幾位共同拾破爛的朋友每天為孟夷純捐款。在孟夷純被抓進勞教所後,高興千方百計的找人求人,想盡辦法要將孟夷純救出來,雖然當時有五千元就能將其保釋,但是這對高興來說仍然是個天文數字。無奈的幾個人只能辛辛苦苦去挖溝,最後五富還因病去世。然而即便這樣,高興仍然沒有後悔,直到最後還在等待孟夷純出來。。。。
場景三:高興遵紀守法的收破爛
高興每天都在正正經經守著破爛,從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黃八和種豬夫婦常常偷偷跑到鬼市去收購那些被人從工地裡偷出來的東西,但高興從來不碰這些東西。在眾人皆醉的時候,高興是清醒的,他的做法是明智的,種豬夫婦的行為可以反過來說明高興的明智。種豬夫婦在鬼市收東西,越做越大膽,有一回竟然收購了二百多米的街道護欄,這是間接幫助犯罪分子銷贓,也間接的包庇了犯罪分子,最終驚動了全市,種豬夫婦被送進看守所,等待著法律的最後審判。
場景四:高興不拿五富一針一線
五富死後,高興揹著五富的屍體回家送葬,結果還未上火車站,便被攔下去了西安站站前派出所。經過審問後證實高興沒有殺人,被放了出來,便通知了五富的媳婦。高興和五富收破爛的錢都放在一起的,高興一一整理,思前想後,將所有的錢一人一份,該是五富的就都給了他,絕不藏私,絕不拿五富一針一線。自從二人到了西安收破爛,二人的錢就是在一起的,今天第一次分開,卻已經是陰陽相隔了。
讀完《高興》,心中淚灑如雨。悲的是,屋漏偏逢連陰雨,本來生活不易,老天還要和他們開玩笑,給他們的生活添上一塊塊絆腳石;喜的是高興來到西安後沒有丟掉農民樸實善良的品質,在骯髒的地方堅韌的活了下來,這就是我心中偉大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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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賈平凹推出了他的新作《高興》。《高興》講的是一個叫劉高興的人進西安城拾破爛的事情。很久以來,描寫底層人民生活的小說沒有像這一篇一樣,使用第一人稱敘述。作者站在“我”的角度上,寫了一個“第二代農民工”在城裡的所見所感。
所謂的“第二代農民工”和第一代背井離鄉程序務工的農民工有了很大的不同。第一代的進城是被迫無奈,為了討生活。而劉高興是讀過書的,他在我們視野中的出現很是讓我們一時將他和“農民工”三個字聯絡不到一起。是的,劉高興度過高中,他善於觀察,有自己的想法,他甚至還隨身帶著簫。一個拾荒者和一個吹簫的藝術家怎麼可以扯到一起?是的,這就是第二代農民工,他們進城有了更明確的目的,他們帶著自己的夢想向著城市進發。
賈平凹在《高興》中呈現了一個非常陌生化的底層世界――拾荒者的城市生活,書寫了他們艱難生存的人生經歷,從一個方面揭示了當代社會底層的生存狀態。在整個文字中,反諷成為敘述的一個主要基調。賈平凹在反諷的冷靜敘述中,包含了深刻的人生思考,同時也拓展了審美想象空間,使作品呈現出一種張力美。
賈平凹為我們描繪了一個“破爛”視角下的西安城。這個城市和普通意義上的城市一樣,都是大街小巷人來人往。但是賈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城市排洩系統的順暢運作原理。每一個拾荒者都必不可少,少了他們西安城就會發臭,然後發黴,然後一團亂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劉高興進城是一種必然。
“腎在西安呼喚我,我必須去西安。”
劉高興認為他賣掉的腎和他身體上的腎總有一天能夠相認。他的腎賣到了西安,他便連帶著也必須成為一個西安人了。此句擬人,腎彷彿有了靈性。可以說,整個故事的發生和發展,和這一隻靈性的腎,有著很大的關係。
賈平凹主要從精神方面,對劉高興這個人物進行了細緻刻畫,試圖揭示他對精神世界的渴求與提升。在劉高興的精神世界裡,他嚮往城市生活,並始終堅信自己終會成為城市人。為此他做了兩方面的努力:一方面,為了成為城裡人,他早在進城前就把一個腎捐給了城裡人。因為城裡人的身上存活著他的腎,即存活著他的生命源動力。他對於腎的下落的追尋,也就成為對自己生命存在與文化精神的追尋和確認。另一方面,劉高興還不滿足於這種自我的確證,他還要城市“他者”對他進行認可。所以,他懷抱著一雙女式高跟尖頭皮鞋,來西安尋找他的愛情。
“比如腎,只剩下一個腎了,我就感謝剩下的腎承擔了另一個腎的工作,他也是很愛聽鼓勵的話的,它就積極工作,我現在腰並不疼麼。”
劉高興有著傳統農民的特點,樂觀而積極,帶著普世的精神勝利法。遇到問題的時候想著怎麼把它繞開,把問題變成沒有問題。就像隨後他說的:
“你瞧那草,大樹長他的大樹,小草張他的小草,小草不自卑。”
“上到十五層抱著一臺廢煤氣灶再走下來,熱成了王朝馬漢。”
這個述補結構使用得十分巧妙,熱和“王朝馬漢”之間並無任何聯絡,但給人以長時間的想象。燕卜蓀認為,語句在一定情況下的混亂可以造成更好的閱讀效果,語句的不確定性給了讀者創造文字的可能。我們可以認為“汗”“漢”同音,“王朝馬漢”是賈平凹創造出來用來表達他心中的意義的,但我們又要注意到,補語“成了王朝馬漢”本身是一個動賓結構,“王朝馬漢”應該是一類人的代稱。作者把創造的權力交給了讀者,單就閱讀而言,這是一個可以創造閱讀快感的小結構。
在《高興》中,賈平凹為了讓底層說話,選擇了以劉高興為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但這部小說的敘述聲音不是單一的,在劉高興所代表的認同城市、親近城市的聲音之外,還有以五富和黃八為代表的仇視城市、拒絕城市的聲音。
《高興》中多次對天上的紅雲進行描寫。紅雲這個意象在傳統的中國文學中表示吉祥和服氣,在本文中也是如此。對天上的雲的描繪和主人公的心情緊密聯絡在一起。劉高興既然叫“高興”,看到的雲必然也是高興的。
“這想法我不說出口,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好多事情用不著告訴五富的。”
“五富給黃八吹牛的時候,我是聽到了的,但我故意不作聲,也不會去幹擾。一個群體需要一個群體的權威,我覺得五富和黃八應該有樹立領袖的意識。”
“我劉高興要高興著,並不是我就沒煩惱,可你心裡有烏鴉在叫也要有小鳥在唱啊!”
“我是瓦礫她當然不肯收藏,而我是一顆明珠她置於糞土志鴻那是她的無知和可憐麼!”
“我是不是個流氓?我不是流氓。蘿蔔長出地面顏色就變青了,水遇到冷就變成冰了,環境改變著人,這不該是道德品質的問題吧。”
劉高興堅持認為自己是城市人,他覺得和他一起來城市的農村人對他的不理解很正常。他也的確在他的同伴中樹立了權威。劉高興是他這一群人的主心骨。甚至五富會以自己光腳穿塑膠涼鞋襯托劉高興穿襪子皮鞋的與眾不同。劉高興連個基層領導都算不上,他勢力上不如韓大寶,但是別人聽他的、信他的。於是他也必然要故意樹立自己的威信。
劉高興的人生哲學另一點就是要“高興”。進城之前他把名字改成了“劉高興”,並覺得改了名字,自己也可以高興起來。他的精神勝利法和從自然界中吸收體驗的做法使得他能夠有非常好的心態。即使他的工作非常低賤,也經常做一些闖法律紅線的事情,但是靠著他良好的心理素質,他可以挺過一切。
劉高興對於自己的審視一直在進行。他認為他不同於乞丐,甚至在乞丐施捨給他一塊錢的時候對乞丐拳腳相向。他把人的行為和發展歸結為環境的推動和改變,但是我們要看到,他對於他自身力量的愛惜和對於自己的自信都體現了他內心對於個人先天素質的重視。
讀《高興》,我們怎麼也高興不起來,我們會為那些離開了土地在城市孤獨、卑微、受到歧視的農民的心酸而感嘆。但這種情緒的強烈,不是因為作者在作品中渲染了生活的苦難,展示了社會的殘酷,而恰恰相反,是因為作者在他們苦難的底色上寫了劉高興們在城市裡的快活。
“包穀苗兒的好處是它沒有牢騷,反正它是一粒種子,有了土有了水有了溫度就要生根發芽的,所以它也沒痛苦。黃八不如包穀苗兒,我們都不如包穀苗兒。”
“起風了,城裡的巷道就像山谷,風是跛著腿兒溜,時不時樹葉子就聚一堆。我和五富並排拉著架子車走過,那風又扭結成細繩兒豎起來,倏忽又軟下去,頑皮得像孩子的惡作劇。”
劉高興對於各種植物和動物有著獨特的敏感。他樂於與植物動物進行溝通,對它們進行評價。可以說劉高興也是一個詩人,他無師自通地掌握了賦比興的手法,並且在生活中進行創作和聯想。
綜觀整部小說,劉高興的所見所聞所感敘寫得最為精彩。尤其是各種比喻、誇張、比擬手法的運用。作家的寫實與浪漫在劉高興這個有一點傳奇色彩的人身上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