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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雪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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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餘可喜
處理辦法已經出臺了,
「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以下是案例:
北京豐臺區一藥房因將進價200元/盒的口罩,提價到850元/盒銷售,豐臺區市場監管局擬對其作出罰款3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我們要勇於揭發囤積口罩,牟取暴利的不法奸商。
目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口罩等醫用商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必將依法從重處罰。
對於高價販賣口罩的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的規定依法進行處罰。高價出賣口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如果高價倒賣口罩人無照經營,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以內的罰款
處罰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