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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陽頂端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先從好的程式碼講起,我認為好的程式碼從功能性上要具備以下特點:

    一是程式碼要實現功能,沒有BUG。這個是最基本的,你再“風騷”,程式碼沒有實現功能,BUG又多,那不行的。

    三是程式碼要結構清晰,註釋要明白。我經常去看微軟技術專家在寫程式碼解決問題的文章,思路很清晰,程式碼註釋的很明白。寫註釋會讓人很輕鬆閱讀,並且在大公司同事之間合作是非常必要的。

    那麼“風騷”的程式碼在上述基礎上就是要精簡。你可能實現一個功能,需要20行程式碼,“風騷”的程式碼一行就夠了。我舉個例子,剛學程式設計的人都做過的一道練習題,計算1到100之間的和。

    舉個前端JS程式設計師的寫法:

    var i=0,sum=eval("0"+new Array(101).join("+(++i)"));

    //註釋:透過new Array(n)我們可以建立n個空元素,同時也就在n個元素中間存在n-1個空白,透過join,我們可以將一些東西放在這些空白中間從而組成我們需要的特殊串,這個特點可以使我不透過迴圈就可以很容易的實現一個“有規律元素的連續運算”。

    把上面的JavaScript程式碼改成VBS,就是VBS練習題所謂的骨灰級解法:

    Dim a(101):Execute(Join(a,"s=s+i:i=i+1:")):MsgBox s

  • 2 # 碼農半生仍少年

    關於怎樣算是“風騷”的程式碼,我來分享一個親身經歷。

    有一次修改一個C++專案程式碼。其中有一個類A,派生自一個第三方的類B。我在閱讀A類的程式碼時,看到一個方法呼叫了一個A類裡不存在的方法,推測應該試父類的公有(public)方法,,於是開啟B類的標頭檔案檢視定義。

    此時讓人百思不得其姐的事情發生了,那個B類方法居然是私有的(private)。我反覆確認,那個私有方法確實沒有任何其它過載,也沒有友元之類的東西,然而編譯確實是可以透過的,執行也一切正常,甚至連個警告都沒有...

    這讓我對自己的C++知識產生了深切的懷疑,難道我對私有方法的理解是錯誤的?!!雖然C++寫的不多,但也不可能會搞不清這麼基礎的概念吧~~

    幾個小時後,我赫然在A類的標頭檔案裡看到如下幾行讓我震驚的程式碼:

    我滴個神哪~~居然使用宏定義,硬生生把private關鍵字給重定義成了public。這幾行程式碼可以說是非常"風騷",所有私有方法現在可以隨意蹂躪了! 大神,請收下我的膝蓋吧!

    其實作為程式設計師,大家多少都知道有類似的技巧存在,只是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但第一次在生產環境的程式碼中看到,真的是覺得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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