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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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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交流瓶
該不該離婚,看你自己怎麼想的,你認為你能接納她和孩子,你愛她們,就好好的生活。如果做不到,那就別勉強自己。
結婚前你知不知道她懷孕了,並且是前男友的孩子。這個很重要。
如果她告訴你了,結婚前就告訴你了。那麼,就可以理解為你接納了,願意和她一起撫養孩子。
如果是結婚後,你才知道的。那就是她欺騙了你,利用了你的愛。還讓你當了接盤俠,這樣子的話,可以認為她不愛你,和你結婚純粹是因為肚子大。
如果是後者,你內心也無法接受。那就友好的協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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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來公子
我的建議,堅決離。
一兩個月,她或許不會知道,但是五個月了,她肯定知道,之所以不想告訴你,道理只有一個,想讓你做接盤俠,不管你怎麼愛她,都不能接受。
如果她真的愛你,她會想辦法墮胎的,這是必然的,畢竟這是別人的孩子,你肯定是不能接受。
試想一下,她明明知道自己懷孕,還跟你結婚,並且沒有的墮胎,原因就是,她還喜歡著她前男友,這是肯定的。
按你的意思,你們已經結婚,那麼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去離婚,這個沒什麼說的。
你是男的,應該看過天龍八部吧,裡面的幹寶寶就是這樣的人。就是鍾靈的媽媽,應該想起來了吧。
鍾萬仇對甘寶寶真的是愛,言聽計從,但是就在為了救段譽挖了那條密道後,段正淳去找甘寶寶,然後兩個人就上床了。
試想一下,你現在要是原諒她不敢保證以後她跑去跟前男友約會去。
古代的女人尚且這樣,更何況現在麼。
所以,直接給她說,要求離婚,這個沒有什麼好談的,當然婚禮的這個錢,還有相關的一些費用,也讓她出。
如果她不願意離婚,甚至這些錢也不出,你就去她孃家,找他父母。
如果有彩禮,也一併要回來,如果父母不給,你就說把事情鬧大,讓他們鄰居都知道女兒沒有家人就懷孕了,問題還不是現在丈夫的,這樣他們會很沒有面子。
最後彩禮錢還有其他費用應該會退回來。
退一萬說,如果不願意退,你可以去起訴她,這種法院應該是受理的。
如果你覺得起訴麻煩,再給她說直白一點,以後如果她女兒談物件,你就把這些事情說給她物件,女兒一輩子也嫁不出去。
再誇張一點,你可以去女兒的單位去鬧,那麼她也就屈服了。
可能我說這些話好多人覺得有些殘忍,但是說白了,是她先對不起你的,她不仁,你也就不義。
當然,這些方法是先去給他們說,以此為要挾的,先不能這麼做,說出這些話,他們應該會按你說的來,實在不行,那就魚死網破,錢要不回來,起碼出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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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橋布衣
如題,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婚前知道,現在反悔,婚前不知,現在才知,
如是婚前就知道,你願意並娶了她,時隔三四月,你便反悔,實在是說不過去,做人得講信用,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為,只能是說明你不守信,無擔當,不負責,你應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與錯誤,並及時加以改正,好好的善待妻子,照顧好她的生活,關心她的健康,陪伴她順利的渡過懷孕及生產期,使她和小孩都能愉快健康的生活!
但如果是你婚前不知她已懷孕,她也未將此情告訴於你,婚後至今你才知道,那這問題性質就變了,她的隱瞞懷孕的行為,對你無凝就是欺騙,即是一種故意傷害的行為,這也說明她的人品是有問題的,以隱瞞欺騙的行為,將前任的小孩帶給了你這個接盤俠,實在是太過下作卑鄙,其誠信度及做人的底線,確實是難以認同!
現你問是否應該離婚,話以講清,前者如你選擇離婚,完全是你的不對,後者則是因為她的過錯,你完全有權選擇離婚,雖然中國法律規定,女人懷孕期間,不受理男人提出的離婚訴求,但你這個情況,因她懷的是前任的孩,並對你實施隱瞞欺騙,所以,法院將受理你提出的離婚訴求,
話說至此,如是後一種情況,你選擇離婚,我肯定支援你的選擇!
回覆列表
1,既然是新婚,你妻子又懷孕五個多月,想必你結婚之前已知道妻子懷了別人孩子的事實,但不知你為什麼會接受和妥協?箇中原因你應該非常清楚,但思來想去又後悔,捉摸不定,現在離還是不離,困擾著你。無論你當時處於什麼目的同意和她結婚,但現在又反悔,舉棋不定,所以你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一定的責任。
2,如果你現在選擇離婚的話肯定面臨經濟上的損失,信譽的汙點,成為別人背後的笑柄和議論的話題,總之你會在心理和婚戀觀上遭受傷害和打擊,影響你的情緒和心情,有可能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裡揹負沉重的思想負擔和精神壓力,但慢慢會釋懷,走出困局。
3,如果你現在不離婚的話,表面看婚姻保住了,但面對外界的流言蜚語和心理折磨恐怕難以擺脫內心的困惑和壓力,並且會伴隨你的一生。等孩子出生後,你需要面對更多的婚姻觀,倫理道德方面的方面的自我折磨。雖然你可以向孩子的父親索要撫養費等,但是你一定無法解脫出來。
4,你和妻子的感情問題。你倆個人的婚姻態度和情感濃淡在以後婚姻生活裡非常關鍵和重要。如果感情平淡無味,只是迫於某種壓力結婚,那一定會面臨諸多挑戰,同時即使感情尚可,但也難保在孩子出生後妻子會和前男友產生某種聯絡而藕斷絲連,導致自己無法容忍和接受,恐會發生糾紛,後果嚴重。
總之,大多數男人無法接受這樣的局面。我個人建議還是離婚,短痛不如長痛,寧可一輩子痛苦不如早點一刀兩斷!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