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是這樣的,前天從西向東經過一個停電的十字路口,訊號燈都不亮,我提前減速到20以下,並且充分觀察路口,很小心的踩著剎車讓行由北向南的車輛,當時過去了兩輛,車速較快,過了中央地帶,也很小心,就在我距離人行道還有兩米多的時候,突然一輛由南向北的車輛以極快的速度(至少70)駛來,我趕緊剎車並且長鳴笛,最終該車在我眼前保持原速駛過,就差不到米撞著了,嚇得我出了一身冷汗,想問問各位老司機,如果此時撞上,怎麼劃分責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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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元和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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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謊的阿範
道路十字路口遇到訊號燈停電或者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以沒有紅綠燈的規則操作,你的描述中,你左側的車輛應該避讓你,你應該避讓你右側的車輛。你描述的情況,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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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lAlong
1、明顯的車頭撞車身,車頭全責;
2、主幹道先行,非主幹道全責;
3、右車優先原則,左車全責。
以上是判斷責任的順序,我親歷過一次此類事件,交警一般不會判分攤責任或各修各車。首先看是否明顯車頭撞車身,意味著對方已經到路口,車頭方未讓行,全責;如果沒有上述情況,判斷交叉的兩條道路是否有主次幹道之分,主幹道優先通行,非主幹道全責;以上情況都不存在的時候,就是簡單的右車優先,左車全責。所謂左車,是指碰撞小角度的左側車輛,很容易判斷。
新交法規定未讓有優先通行標誌的主路車輛先行,發生事故支路車輛負全責。
兩條路都未標註優先通行標誌發生事故,未讓右方車道車輛先行發生事故,未讓行方負全責。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之間的賠付比例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的一方一般承擔責任的比例為100%,負同等責任的,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為5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比例,在北京為70%,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比例為30%。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賠付比例
在北京,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應當按照下列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
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80%至90%;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至70%;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30%至40%;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至30%。
5.屬於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或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責任不明時的賠償比例
在實際生活中,許多的交通事故既沒有破壞現場,也不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由於天氣、環境、偶發性等原因,無法判定責任大小。
根據一般的經驗,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一般由機動車負全部責任,賠償比例為100%。機動車相互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各自承擔50%。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和賠償比例有一定的關聯性,但責任認定並不必然等同於賠償比例,賠償比例因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不同而有所區別。一種是機動車,一種是非機動車和行人。相對來說,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承擔的責任要多,這是立法時考慮到非機動車、行人屬弱勢群體,在賠付問題上給予的一種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