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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工傷賠償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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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地圈

    工傷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東方花雪

  • 2 # 天笑講職場

    我們今天要說是,工作中出現了意外怎麼辦?

    社保保險裡面的工傷保險是對職工生命安全的一種保障,但是職工發生工傷了,工傷保險基金具體是怎麼賠付的呢?

    這裡特別給一些工作比較危險,如製造業,運輸行業看的哦!

    工作中出現了事故怎麼辦?

    首先應當先去做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以下幾點會被認定為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傷是由誰去認定呢?

    在職工受傷後,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時間提出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自事故傷害起1年內也是可以去認定的。

    認定下來屬於工傷後職工持工傷證和社保卡去工傷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報銷。

    當然,前提是單位正常給你繳納工傷保險呦。

    如果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所發生的費用都應當由單位承擔。

    在認定工傷完畢後,需要確定治療工傷的期限,專業術語叫停工留薪期。

    在此期間單位要按照原工資福利待遇發放,是對工傷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的一個保障。

    等到停工留薪期滿了以後,受傷職工應當要去做勞動能力的鑑定了。

    因為評定了傷殘等級後,工傷保險基金才會支付相應的待遇噢。

    而對於工傷認定等級,分為1-10級,最重的是1級,最輕的是10級。我們來看一下不同等級的賠償方式。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用於工傷職工的後續治療。1-4級的工傷職工應當退出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係,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5-10級的工傷職工發不低於6-12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傷殘補助金待遇,本人工資是根據繳納工傷保險的基數去確定的。

    鑑定5-10級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要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為的是工傷職工再次找到工作前能有更好的保障,具體標準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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